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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0-29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自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开始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文的会计政策变更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文的通知,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应收账款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根据“专项储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二)利润表

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三)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报。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根据资产负债表的变化,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专项储备”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成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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