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银行账号被冻结的风险提示公告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未能在一个月内解决违规担保情形,公司股票自2019年4月1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19-033)。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
公司2018、2019连续两个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同时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二、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及风险提示
公司自2017以来受流动性危机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的主要账号陆续被债权人申请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1条规定,公司股票出现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董事会已采取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公司通过精简机构、缩减冗员、严格内控等方式逐步恢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以期尽快化解公司的债务风险,恢复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院正在积极筹划与其全体债权人协商,拟通过债务重组等方式尽快就债务解决达成一致,但债务重组事项是否能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2018、2019年连续两年经审计净利润为负,2019年经审计经净资产为首次为负。若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继续为负,或者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