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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节能:2021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2022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戚晓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5所述,神雾节能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112号),并于2021年12月20日就事先告知书的剩余未更正内容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行政处罚申辩书》,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尚未收到,神雾节能公司未对以上事项进行会计处理。该事项不影响2020年及2021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2021年的净利润。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本年度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展望,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认真阅读注意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7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4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四)载有公司负责人签名的2021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神雾节能、本公司、上市公司、公司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院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
神雾集团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神雾科技集团股
联合立本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南京中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审众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旭阳南京旭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君成/SPV公司武汉君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汉宸投资汉宸(武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ST节能股票代码000820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不适用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神雾节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Shenwu Energy Saving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浪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璜溪大道 19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330103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2018年11月公司注册地址从辽宁锦州迁至江西南昌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28号汇智大厦A座9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10000
公司网址www.njswes.com.cn
电子信箱stocks@shenwujieneng.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董郭静
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28号汇智大厦A座9楼
电话025-85499131
传真025-85499131
电子信箱stocks@shenwujieneng.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9121070024203000XM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李建树 喻俊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1年2020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9年
营业收入(元)120,157,347.641,662,522.487,127.41%16,227,342.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990,216,791.53-362,986,552.32648.29%-2,049,722,141.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6,236,318.35-297,879,376.1497.91%-1,701,728,308.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44,399,618.783,519,301.74-4,203.08%-49,535,861.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3.1232-0.570647.93%-3.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3.1232-0.570647.93%-3.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3.41%-16.51%-156.90%-206.57%
2021年末2020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9年末
总资产(元)316,047,634.7213,420,893.222,254.89%66,208,282.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84,775,378.06-2,380,134,658.63103.56%-2,017,148,106.31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项目2021年2020年备注
营业收入(元)120,157,347.641,662,522.482021年子公司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4,423,485.31723,843.23正常经营之外的销售材料收入1,013,575.22元,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收入3,409,910.09元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115,733,862.33938,679.25扣除后营收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0.001,277,610.61266,615.93118,613,121.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26,099.411,990,533,634.4315,575,754.2912,633,502.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282,299.41-5,023,857.01-804,632.0412,874,470.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6,273.30-76,003,995.00-55,237,782.45-13,081,568.0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金额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6,924,741.52-50,754.90拍卖大阳沟房产资产处置收益2,631.9万元,处置联营企业中成碳投资收益63万元,拍卖无形资产处置收益2.54万元,报废汽车资产处置损失4.97万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0,000,000.00292,074.6044,488.03本期取得江西政府上市公司扶持资金的批文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15,703,115.26185,557,142.58对神雾集团收取1-4月资金占用费
债务重组损益1,558,357,173.20江苏院破产重整产生投资收益154,189.21万元(其中神雾集团142,133万元),神雾节能偿还招商银行贷款产生收益1,646.51万元。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6,046,572.16-16,320,977.75江苏院破产重整管理人费用及评估费、诉讼费、审计费等。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4,082.13处置银行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713,002.0234,712,311.56主要系收到甘肃金川应收账款拍卖款71万元及保证金3000元,本期转回
已计提坏账。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76,922,390.46-83,739,829.69-348,038,320.81本期主要系根据与违规担保方及周水荣签订的《和解协议书》,冲回多计提预计负债37,659.83万元,预收款转营业外收入52.83万元,滞纳金20.43万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5,703,115.26-185,557,142.58对神雾集团资金占用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570.31万元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0,441,707.29
合计1,996,453,109.88-65,107,176.18-347,993,832.7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节能环保产业是指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治理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等目的,提供物质基础、技术保障和服务的综合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主要涉及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三个重点领域。其突出特点包括:产业链条长、关联效应大、渗透性强;对技术、资本和人才依赖度高;具有外部性和公益性等特点,目前正处于高速增长阶段。十八届五中全会正式确立了绿色发展理念,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供给侧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抓手。

2021 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重量级环保产业政策文件,明确了全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高固废处置能力,补齐处理设施短板,并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强化废物源头减量等产业政策导向,也明晰了资源化综合利用已成为危废处理行业的发展方向。2021 年 10 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我国钢铁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向指引。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推进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循环利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发展新路子。废钢铁产业是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动废钢铁资源综合利用,有利于缓解我国资源环境约束,适度降低铁矿石对外依存度、保障钢铁产业安全,对于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助力“双碳”(碳达峰及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等具有重要意义。“十四五”时期是碳达峰关键期、窗口期,钢铁和电力是碳市场覆盖的重点行业,持续把严减碳关口,积极融入国家“双碳”战略,持续引进先进技术,加强环保技改和工艺提升,实现降耗减碳,将成为公司优化升级的关键。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江苏院完成破产重整并置入武汉联合立本公司后,公司重新规划发展方向,调整经营思路,部署经营任务,改变经营策略,在市场定位、业务布局、经营模式、资源配置和技术服务方面向公司优势

的技术领域倾斜。

市场定位:围绕江苏院的钢铁冶金行业清洁冶炼设计和总承包(EP)业务以及联合立本的工业污水处理、余热余压综合利用及其附属设备、相关控制系统的业务开展。具体业务为:江苏院依托其积累的市场资源和核心技术(蓄热式转底炉(SRF)直接还原清洁冶炼技术),继续深耕国内钢铁、有色行业大宗工业固废领域,重点发展钢铁行业固废粉尘(含铁锌尘泥)、有色行业冶炼弃渣的资源处理;以及以传统技术为钢铁、有色等行业提供工程设计、咨询、总承包业务,涵盖烧结、球团、炼铁、轧钢、烟气治理、水处理、工民建等领域。联合立本重点以系统整体供应形式的总承包、系统主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销售服务和系统工程施工安装服务三种模式致力于在天然气压力能综合利用系统、化工行业的 ORC 发电及蒸汽压缩机组及煤矿矿井余热综合利用系统、矿井热害治理系统、工业污水处理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实施方案、系统设计、产品订制、安装调试及运行交付。业务布局:开拓钢铁、有色和煤炭市场,坚持立足内蒙、山陕、甘肃等地区,谋划山东、辽宁等市场,布局中西部市场的区域拓展战略;经营模式:开展设计、咨询、设备供货及工程总承包等多种经营模式;资源配置:管理从粗放到精细、着重恢复公司核心技术研发,人才引进注重行业经营和管理水平,资源配置全面向公司核心技术项目和核心技术团队倾斜,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技术服务:以传统设计项目和核心技术项目为主,加大项目设计优化、现场施工服务力度,提升服务管理质量。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江苏院完成破产重整,并引入南京旭阳。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得到极大的补充,江苏院作为国内较少拥有多类综合设计资质老牌设计院,利用本次重整的契机,在重整投资方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推进各传统项目,以较少的精力付出获得相对稳定的收益:与长期合作的环保企业单位共同开拓市场;利用原有项目较好的口碑争取合同订单。目前江苏院资信已恢复到正常状态,公司将继续与前期紧密联系的地方国营钢铁企业保持沟通,开展转底炉处理粉尘的技术和商务交流。

联合立本以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相关专业院系教授和博士为技术团队,依托西安交通大学能源动力学院一流的学科实力,充分发挥“产学研”结合的平台优势,在气体压缩及膨胀系统、ORC膨胀系统、天然气压力能综合利用系统、矿用热灾害治理系统、矿用余热综合利用系统、热泵系统、工业制冷等相关系统的研发和应用上掌握了广泛而重要的科研成果,已经申报并获得相关专利26项;在天然气、化工、煤矿、冶炼、医药、食品饮料等行业,通过系统设计和系统集成,协助客户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因设备或技术升级换代、核心技术人员辞职、重要无形资产发生不利变化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127.41%,,主要系破产重整后,江苏院经营管理层积极推动公司全面复产复工,在经过人员补充、架构调整后,公司充分挖掘以前行业内积累的资源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后重点恢复具有较强竞争优势和可执行能力的钢铁、冶金行业设计业务和清洁冶炼、废渣综合利用业务,并陆续签订多个总承包(EP)和设计项目合同;2021 年度,江苏院承揽的设计项目均为江苏院核心技术项目,根据合同约定设计工期 1-3 个月不等。基于江苏院以前对于同类型项目的设计经验和累计的设计基础,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签订的设计项目均保持了较高的完工进度,设计项目均在四季度末执行完毕;而 EP 项目主要为传统钢铁厂高炉环保改造和炼钢连铸机建设项目,基于江苏院对于传统钢铁项目的建设经验和供应商基础,且江苏院实际签订的合同均为原项目部分标段的设计和设备供货,因此相关合同均在本年度内执行完毕,并确认收入。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底取得联合立本的控制权,故本年度内实际合并业务仅为 6-12 月。上半年度受国内局部区域疫情反复和国家宏观政策调整的影响,联合立本涉足的煤炭/化工行业原定项目延后而未能如期开展,但自三季度开始联合立本依托自身的技术优势和化工行业积累的客户资源重点开发化工余热综合利用项目(系统附属设备(容器类产品))的技术服务和设备供货。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120,157,347.64100%1,662,522.48100%7,127.41%
分行业
冶金行业70,643,062.6058.79%1,248,236.7775.08%5,559.43%
化工行业45,301,441.0337.70%0.000.00%/
煤炭化工行业4,212,844.013.51%0.000.00%/
其他行业0.000.00%414,285.7124.92%-100.00%
分产品
工程设计+设备供货64,214,393.0553.44%0.000.00%/
定制设备集成47,067,454.6039.17%0.000.00%/
工程咨询设计5,415,094.334.51%938,679.2556.46%476.88%
维保1,977,854.861.65%0.000.00%/
废品销售1,013,575.220.84%0.000.00%/
设备销售468,975.580.39%309,557.5218.62%51.50%
其他业务形式0.000.00%414,285.7124.92%-100.00%
分地区
境内120,157,347.64100.00%1,662,522.48100.00%7,127.41%
分销售模式
工程设计+设备供货64,214,393.0553.44%0.000.00%0.00%
定制设备集成47,067,454.6039.17%0.000.00%/
工程咨询设计5,415,094.334.51%938,679.2556.46%476.88%
维保1,977,854.861.65%0.000.00%/
废品销售1,013,575.220.84%0.000.00%/
设备销售468,975.580.39%309,557.5218.62%51.50%
其他业务形式0.000.00%414,285.7124.92%-100.00%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冶金行业70,643,062.6067,038,366.475.10%5,559.43%703.08%573.86%
化工行业45,301,441.0332,362,896.8528.56%//28.56%
分产品
工程设计+设备供货64,214,393.0559,934,760.596.66%//6.66%
定制设备集成47,067,454.6033,494,899.4928.84%//28.84%
分地区
境内120,157,347.64101,694,976.3815.37%7,127.41%1,116.07%418.37%
分销售模式
工程设计+设备供货64,214,393.0559,934,760.596.66%//6.66%
定制设备集成47,067,454.6033,494,899.4928.84%//28.84%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项目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冶金行业员工成本3,109,256.463.06%81,150.000.97%3,731.49%
冶金行业分包成本815,247.520.80%623,984.517.46%30.65%
冶金行业设备材料成本63,049,389.9062.00%7,642,486.0091.39%724.99%
冶金行业其他费用成本64,472.590.06%14,937.840.18%331.61%
煤炭化工行业员工成本49,500.000.05%
煤炭化工行业分包成本160,377.360.16%
煤炭化工行业设备材料成本2,080,270.402.05%
煤炭化工行业其他费用成本3,565.300.00%
化工行业员工成本135,000.000.13%
化工行业分包成本518,602.650.51%
化工行业设备材料成本31,702,289.1131.17%
化工行业其他费用成本7,005.090.01%
合计101,694,976.38100.00%8,362,558.35100.00%1,116.07%

说明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新纳入合并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101,395,922.60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84.39%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第一名36,710,636.1630.55%
2第二名27,503,756.8922.89%
3第三名16,024,843.3513.34%
4第四名12,193,905.3010.15%
5第五名8,962,780.907.46%
合计--101,395,922.6084.39%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客户中不直接间接拥有权益。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74,765,247.74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73.52%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第一名34,513,274.3433.94%
2第二名25,044,247.7424.63%
3第三名7,474,548.677.35%
4第四名4,426,707.964.35%
5第五名3,306,469.033.25%
合计--74,765,247.7473.52%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客户中不直接间接拥有权益。

3、费用

单位:元

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1,765,538.051,656,417.816.59%
管理费用21,198,821.4280,345,351.15-73.62%减少原因主要系公司人员减少,人员工资大幅下降。
财务费用-5,100,638.319,491,041.41-153.74%减少原因主要系江苏院已按破产重整计划清偿各项贷款,利息支出大幅减少,且今年确认神雾集团1-4月资金占利息收入1,570.31万元。
研发费用1,230,144.71增加原因主要系合并范围增加武汉联合立本123万元研发投入,原冶金业务未进行研发投入。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水源高温热风热泵系统研发利用厂区原有冷却水作为热泵的热源,制取厂区所需的高温热空气2021年4月验收本研发项目各项关键指标均符合预期要求,获得1项科技成果,实现技术的成功研发及应用为公司后续的项目研发提供了技术支持,增强了公司行业竞争力
半封闭螺杆式水源蒸汽热泵系统研发利用温排水作为热泵的热源,直接制取120℃的蒸汽供给用户使用,2021年8月验收已获得1项科技成果 ,提高了排水热能的利用程度,减小资源浪费,做到节能减排,为企业节省生产成本为公司后续的项目研发提供了技术支持,增强了公司行业竞争力
矿用防爆制冷装置的冷却油路系统研发在井下集中式降温的制冷设备系统,水路冷却系统的设计压力大于等于12MPa,需要进行高承压设计,以满足地面冷却水输送到1000m深地下的静压力,同时水路容易结垢等,需要定期清洗,防止堵塞等2021年12月验收获得1项科技成果,实现技术的成功研发及应用为公司后续的项目研发提供了技术支持,增强了公司行业竞争力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1年2020年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50100.00%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10.20%0.00%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本科40100.00%
硕士000.00%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30岁以下00.00%
30~40岁2100.00%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1年2020年变动比例
研发投入金额(元)1,230,144.710.0010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1.02%0.00%1.02%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0.000.000.00%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0.00%0.00%0.00%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新纳入合并范围,导致公司研发人员较去年增加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新纳入合并范围,导致公司研发投入较去年增加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2,541,270.6410,474,862.151,069.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6,940,889.426,955,560.413,737.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4,399,618.783,519,301.74-4,203.0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557,628.58177,060.0015,464.0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035,731.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521,897.29177,060.0012,055.1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4,022,697.4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9,231,769.662,854,833.822,325.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4,790,927.80-2,854,833.825,171.7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896,330.37785,970.872,685.90%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主要系今年销售回款及收到单位往来款的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主要系子公司江苏院按破产重整计划清偿经营活动各项债务导致的现金流出的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子公司江苏院按破产重整计划清偿各项债务导致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的减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主要系本期处置房产的现金流入。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主要系本期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流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期处置房产的现金净额的增加。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主要系子公司江苏院2021年收到重整投资人投入的资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主要系子公司江苏院按破产重整计划清偿金融机构债务导致的现金流出的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取得重整投资人投入2.14亿元及偿还债务支付6,923万元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增加,主要系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所致的货币资金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营性净现金流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院2021年完成破产重整,产生的重整收益

15.6亿元,公司转回预计负债等进营业外收入4.27亿元均未产生现金流,导致本年度净利润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大。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1,559,011,255.3378.24%主要系江苏院破产重整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0.00%
资产减值2,291,867.820.12%主要系本期转回部分存货跌价准备。
营业外收入427,126,647.1421.44%主要系根据与违规担保方及周水荣签订的《和解协议》,冲回多计提预计负债37,659.83万元;本期收到江西政府落户奖励扶持资金5,000万批文。
营业外支出204,256.680.01%主要系本期税款滞纳金20.43万元
资产处置收益26,294,741.521.32%主要系公司拍卖房产所得等。
信用减值损失-20,087,786.51-1.01%主要系本期计提控股股东1-4月资金占用利息费用的坏账损失1,570.31万元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1年末2021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23,763,485.307.52%1,856,215.9713.83%-6.31%增加原因主要系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增加所致的货币资金增加。
应收账款96,881,974.2230.65%978,839.707.29%23.36%增加原因主要系本期新增项目应收账款的增加。
存货825,350.050.26%1,200,000.008.94%-8.68%
投资性房地产0.001,217,407.169.07%-9.07%减少原因主要系子公司已处置原有房产。
固定资产224,528.430.07%397,815.222.96%-2.89%减少原因系正常计提折旧
短期借款513,935,625.003,829.37%-3,829.37%减少原因主要系公司已按破产重整方案清偿银行债务。
合同负债169,811.320.05%1,069,895.897.97%-7.92%本期减少去年年末余额106.99万元,其中江苏院破产债务清偿减少54.16万元,转入营业外收入减少52.8万。期末金额为本期新增项目预收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6,289,071.201.99%1.99%增加原因主要系合并范围增加武汉联合立本所致的金融资产增加。
应收票据1,016,029.010.32%0.00%0.32%增加原因主要系销售回款中收取信用等级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的增加。
应收款项融资3,575,172.001.13%1.13%增加原因主要系销售回款中收取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的增加。
预付款项5,506,106.921.74%0.00%1.74%增加原因主要系合同预付款的增加。
其他应收款15,839,668.675.01%1,661,524.9112.38%-7.37%增加原因主要系合并范围增加武汉联合立本所致的往来款增加以及江苏院对破产管理人往来款的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10,509,373.923.33%6,109,090.2645.52%-42.19%增加原因主要系本期增加武汉君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待分配股权450.45万元
无形资产3,318,351.031.05%0.00%1.05%增加原因主要系合并范围增加武汉联合立本所致的无形资产增加。
商誉128,006,213.6640.50%40.50%增加原因主要系联合立本合并成本大于合并日享有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长期待摊费用75,209.430.02%0.00%0.02%增加原因主要系合并范围增加武汉联合立本所致的长期待摊费用增加。
递延所得税资产9,457,100.882.99%0.00%2.99%增加原因主要系可抵扣时间性差异
应付职工薪酬6,925,176.422.19%61,334,735.38457.01%-454.82%减少原因主要系江苏院已按破产重整方案清偿职工债权。
应交税费18,153,854.325.74%11,351,008.4584.58%-78.84%增加原因主要系子公司待转销项税金的增加
其他应付款98,708,369.4831.23%781,286,872.405,821.42%-5,790.19%减少原因主要系公司已按破产重整方案清偿债权人借款及利息等。
其他流动负债11,603.780.00%37,641.510.28%-0.28%减少原因主要系本期预收款中销项税额的减少。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17,586,490.491,621.25%-1,621.25%减少原因系公司已按破产重整方案清偿银行债务。
预计负债398,761,632.022,971.20%-2,971.20%减少原因系公司已解除违规担保事项,预计负债已全部转回。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 适用 √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0.000.000.000.0016,846,956.0411,215,214.75657,329.916,289,071.20
上述合计0.0016,846,956.0411,215,214.75657,329.916,289,071.20
金融负债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其他变动的内容因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新纳入合并范围增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金额(元)备注
货币资金853,936.81银行冻结资金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151,409.35受限汽车
合计1,005,346.16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投资方式投资金额持股比例资金来源合作方投资期限产品类型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预计收益本期投资盈亏是否涉诉披露日期(如有)披露索引(如有)
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业余热余压综合利用其他150,210,000.00100.00%破产重整计划约定投入不适用股权投资完成7,383,897.077,383,897.072021年06月01日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合计----150,2------------7,3837,383------
10,000.00,897.07,897.07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江苏省冶金设计院子公司工程设计、承包98,040,000.00276,513,540.53101,208,247.5470,643,062.601,639,988,376.991,660,562,730.19
有限公司
内蒙古永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5,000,000.002,208,873.522,208,873.520.00-359.53-359.53
内蒙古华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5,000,000.002,564,295.771,989,261.290.00-989.35-989.35
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工业余热余压综合利用20,000,000.0073,810,369.0726,859,183.4149,514,285.048,578,463.487,383,897.07
南京神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子公司工程技术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合并日至报告日联合立本营业收入49,514,285.04元,净利润7,383,897.07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院破产重整执行完毕,公司持有的江苏院股权下降到51%;同时江苏院重整投资人将其持有的价值不低于1.5亿元的武汉联合立本100%股权转入江苏院名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2)。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2021年公司经营主体江苏院完成破产重整事宜并置入联合立本。未来公司将紧密围绕现有经营主体开展主营业务,在2021年业务发展的基础之上,积极恢复拓展生产经营。一是抢抓传统冶金行业新业务。江苏院依托其积累的市场资源和核心技术(神雾蓄热式转底炉(SRF)直接还原清洁冶炼技术),继续深耕国内钢铁行业大宗工业固废和节能环保流程再造等领域,重点发展钢铁行业固废粉尘(含铁锌尘泥)、有色行业冶炼弃渣的资源处理,以及以传统技术为钢铁、有色等行业提供工程设计、咨询、总承包业务,涵盖烧结、球团、炼铁、轧钢、烟气治理、水处理、工民建等领域;二是突出新板块新业务。联合立本重点以系统整体供应形式的总承包、系统主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销售服务和系统工程施工安装服务三种模式致力于在天然气压力能综合利用系统、化工行业的ORC发电及蒸汽压缩机组及煤矿矿井余热综合利用系统、矿井热害

治理系统、工业污水处理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实施方案、系统设计、产品订制、安装调试及运行交付。三是加强经营联动协调发展。在“碳中和碳达峰”的政策背景下,江苏院和联合立本主营业务同属节能环保产业,同时在主营业务、客户资源等方面有较强的优势互补性,在具体业务发展中可以实现“抱团式”发展,通过技术营销、协会推广和资本运作等手段进一步引导、开拓钢铁、有色和煤炭市场,坚持立足内蒙、山陕、甘肃等地区,谋划山东、辽宁等市场,布局中西部市场的区域拓展战略。四、坚持人才引进,激发工作活力和发展动力。重金猎聘行业精英,目前公司正在大力推进经营业务,公司急需培养一批懂专业、懂技术、懂管理的复合型管理团队。公司将通过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进一步拉大关键岗位和普通岗位薪酬差距,保证收入和待遇向年轻技术和管理骨干倾斜,通过绩效排名和竞争上岗,打通管理层晋升通道,保证管理团队的执行力和卓越性。为公司项目开拓打下坚实的人才和管理基础。经营风险与对策:

受国内疫情反复的影响,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进展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不断参与各类节能环保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但由于疫情管控的影响,项目的开标时间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影响。公司正在全力推进各业务板块项目落地,确保各项目实施进度。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三会制度,以及《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和报备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信息管理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在报告期内,公司的治理情况符合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权力、召开程序、提案、表决进行了规范,通过规章对中小股东权益提供制度保障。报告期内公司召开3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股东行为,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未发生超越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而直接干预公司经营与决策的行为。

2、董事与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尚有一个非独立董事席位空缺),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结构合理,董事任职资格、选聘程序、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体董事能够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开展工作,按时参加董事会会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重要信息披露的审核。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在日常工作中,监事会勤勉尽责,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监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财务决策事项进行监督。

4、公司经营管理层

公司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权,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信披、监管对接、三会运作和投资者关系维护等工作。公司自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后,其经营主体为子公司江苏院。2021年江苏院完成破产重整事宜后逐步恢复经营。报告期内,江苏院完善内控体系设置,重点加大对财务部、综合事务部、法务部的内控管理。

5、投资者关系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接待投资者的来访和咨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地获得公司相关信息。

6、信息披露

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公司重大信息,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对外披露信息,保证公司经营合规、透明。公司治理制度的完善公司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落实各项内控制度的实施,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独立情况:主要围绕江苏院的钢铁冶金行业清洁冶炼设计和总承包(EP)业务以及联合立本的工业污水处理、余热余压综合利用及其附属设备、相关控制系统的业务开展。江苏院在完成破产重整后逐步恢复正常经营,依托其积累的市场资源和核心技术(蓄热式转底炉(SRF)直接还原清洁冶炼技术),继续深耕国内钢铁行业大宗工业固废和节能环保流程再造等领域,重点发展钢铁行业固废粉尘(含铁锌尘泥)、有色行业冶炼弃渣的资源处理;以及以传统技术为钢铁、有色等行业提供工程设计、咨询、总承包业务,涵盖烧结、球团、炼铁、轧钢、烟气治理、水处理、工民建等领域。联合立本重点以系统整体供应形式的总承包、系统主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销售服务和系统工程施工安装服务三种模式致力于在天然气压力能综合利用系统、化工行业的 ORC 发电及蒸汽压缩机组及煤矿矿井余热综合利用系统、矿井热害治理系统、工业污水处理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实施方案、系统设计、产品订制、安装调试及运行交付。公司独立从事生产经营,对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企业不存在依赖关系。公司拥有冶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可以独立的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不依赖控股股东和其它关联企业。

2.人员分开情况:公司设有专门负责公司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的部门,并制定了薪酬考核和绩效的管理制度,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本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担任职务,也未在控股股东领取薪酬或津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控股股东推荐的董事、监事人选通过合法程序提名、选举,不存在控股股东干涉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做出的人事任免决策的情形。

3.机构独立情况:公司组织机构完整,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建立了健全完善的组织架构,与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公司组织机构能够独立运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依法行使各自的职责,与控股股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4.资产完整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完成破产重整事宜,公司资产和业务资源由公司独立控制并支配,不存在公司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有损公司利益的情形。

5.财务独立情况: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作为公司的财务管理机构,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根据上市公司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同时对子公司的财务实行垂直管理;公司在银行设立了独立账号,依法独立纳税。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57.11%2021年02月22日2021年02月22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820&stockCode=000820&announcementId=1209290654&announcementTime=2021-02-23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40.56%2021年06月18日2021年06月18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820&stockCode=000820&announcementId=1210292242&announcementTime=2021-06-19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50.88%2021年08月27日2021年08月27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820&stockCode=000820&announcementId=1210896969&announcementTime=2021-08-28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吴浪董事长现任322019年02月15日00000/
吕建中副董事长现任512020年06月19日00000/
吴凯董事现任372020年06月19日00000/
崔博董事现任512020年09月29日00000/
朱锡银董事现任352020年09月29日00000/
翟浩独立董事现任462020年12月23日00000/
钱传海独立董事现任362020年12月23日00000/
丁晓殊独立董事现任362020年12月23日00000/
宋磊监事会主席现任352020年06月19日00000/
王栓监事现任392020年09月28日00000/
任焕玲职工监事现任362021年08月12日00000/
董郭静董事会秘书现任362019年07月30日00000/
00000/
合计------------00000--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 是 □ 否

报告期内,公司职工监事陈圣离职,公司增补职工监事任焕玲。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陈圣职工监事离任2021年08月12日离职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吴浪,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硕士毕业。2015年10月至2017年4月任职于北京联创永宣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5月至今,任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吕建中,男,197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2005.10-2008.9 任北京清华科技园投资中心投资经理;2008.10-2015.2 任太钢投资有限公司投 资部经理;2015年3月起任山西高新普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2020年1月任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权。吴凯,198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毕业于长安大学,获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学士学位;2011年获布兰迪斯大学国际商学院 (IBS) 产业经济学联合培养博士学位;2013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工商管理博士学位。2013年7月至2017年2月任职于武汉市武昌区科技局;2017年2月至2020年4月任武汉国佳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董事。崔博,男,1971 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92年3月至2007年4月任职辽宁新阳律师事务所;2007年5月至2013年3月任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2013年4月至今任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朱锡银,男,1987年10月出生。2007年9月-2011年6月,湖北咸宁学院,化学教师专业,学士。2011年9月-2014年3月,上海东华大学,有机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14年2月-2018年4月,任武汉龙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2018年5月至今任湖北金润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翟浩,男,1977年5月出生,1998年9月-2002年6月,河南大学,历史学,学士;2002年9月-2004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2007年3月-2009年6月,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硕士;2009年9月-2012年6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博士研究生。2004年8月-2012年6月,任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讲师;2012年6-2017年11月,任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主任科员;2016年3月至今,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律硕士兼职导师;2017年11月-2018年8月,任上海电机学院商学院讲师;2018年9月至今,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金融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2019年5月至今,任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2020年11月—至今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丁晓殊,男,1986年8月出生。2006年9月-2010年6月,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专业,学士。2010年9月-2013年6月,南京师范大学,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2013年6-2017年6月,任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7年6月至今任上海海华永泰(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钱传海,男,1986年1月出生,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2003年9月-2007年6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士。2007年9月-2010年6月,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2010年10月-2012年7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12年7月-2015年7月,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陕西分院会计;2015年7月-2016年7月,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经理;2016年7月至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经理。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宋磊先生,198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13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2013年7月至2016年6月任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副科级),2016年7月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上海)高级质控专员,2018年4月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合规法务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法务部、证券发展部部长。现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王栓先生,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0年3月至2010年11月任职交通银行襄阳分行;2011年3月至2013年4月任职内蒙古欧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7月至今任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现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焕玲女士,1986 年 10 月岀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0 年 3 月至 2011年 3 月任职光宝集团法务专员;2011 年 3月至 2018 年 1 月任职东莞晶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3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职民发现代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行政经理;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职卓尔发展(孝感)有限公司人力行政经理;2021 年 6 月至今任职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行政经理。202年8月至今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董郭静女士,198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15年7月-2016年12月就职于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秘书;2016年12月-2019年7月就职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崔博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副高级经2018年01月
分公司01日
王栓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业务主管2013年07月01日
朱锡银武汉天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开发部部长2021年11月01日
翟浩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兼职律师2022年03月25日
翟浩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金融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2019年01月01日
翟浩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2020年11月01日
钱传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2017年07月01日
丁晓殊上海市海华永泰(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6年10月01日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现任董事吴浪,时任董事朱家辉、张亮、包玉梅、宋欣、袁申鹤,时任独立董事骆公志、邓德强、张杰,现任董事会秘书董郭静于2020年6月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0】558号),深交所对上述人员予以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决定。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根据工作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责、公司盈利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评并发放。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制度按时支付。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吴凯董事37现任43
董郭静董事会秘书36现任35
宋磊监事会主席35现任8.4
翟浩独立董事45现任13
丁晓殊独立董事36现任13
钱传海独立董事36现任13
任焕玲职工监事36现任11.7
陈圣职工监事31离任5.8963
合计--------142.9963--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21年01月29日2022年01月30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820&stockCode=000820&announcementId=1209217293&announcementTime=2021-01-30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2021年04月28日2021年04月29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820&stockCode=000820&announcementId=1209860594&announcementTime=2021-04-29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2021年05月28日2021年05月29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820&stockCode=000820&announcementId=1210122086&announcementTime=2021-05-29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2021年08月11日2021年08月12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820&stockCode=000820&announcementId=1210726646&announcementTime=2021-08-12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08月30日2022年08月31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820&stockCode=000820&announcementId=1210924311&announcementTime=2021-08-31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1月19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820&stockCode=000820&announcementId=1211625089&announcementTime=2021-11-19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吴浪606003
吕建中606003
崔博606003
吴凯606003
朱锡银606003
翟浩606003
钱传海606003
丁晓殊606003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现任董事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形。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充分关注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谨慎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重大治理和经营决策提出专业化意见或建议,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及各项重大事项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对公司长远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成员情况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审计委员会翟浩、钱传海、吴凯2021年08月10日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拟与债权人签订《贷款减免协议》认为中审众环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1年01月30日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1年04月29日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 年度关联交易》、《2021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2年08月30日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5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45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50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54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3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6
销售人员22
技术人员7
财务人员15
合计50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博士8
硕士7
本科23
大专及大专以下12
合计50

2、薪酬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江苏院完成破产重整后,重点完善和修订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员工薪酬设计基于岗位价值,结合员工的学识、经验、能力水平、担任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因素综合考虑,为员工提供合理的薪酬待遇,遵循按劳分配、效能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结合绩效考核激励政策,强化员工收入分配的激励性,体现收入分配与价值、贡献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3、培训计划

序号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机构/讲师培训地点培训时长针对人员
11月企业价值观及愿景介绍综合管理部会议室1小时全体员工
28月人事、行政、后勤制度培训综合管理部会议室2小时新入职员工
39月财务借支及报帐制度、立项审综合管理部会议室2小时新入职员工

批流程培训

410月企业文化介绍综合管理部会议室2小时新入职员工
511月职业礼仪培训观看视频会议室2小时全体员工
612月时间管理、职业素养观看光盘会议室2小时全体员工
712月团队协作精神拓展活动综合管理部户外2小时全体员工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1,028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51,400.00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江苏院完成破产重整事宜后逐步恢复经营,公司针对各项内部制度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融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工程总包管理制度》。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适时的更新和完善,并由审计委员会、内部合规审计部门共同组成公司的风险内控管理组织体系,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公司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整合计划整合进展整合中遇到的问题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后续解决计划
武汉联合立本调整董事会构成,加大对其财务控制,组建新的财务管理体系已完成董事会调整工作;并组建新的财务管理体系,重大经营事项需报江苏院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或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审议。已完成

十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2年04月30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内控评价报告》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发生以下迹象(可能)导致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或者公司已经对外公布的财务报表由于重大错报而需要更正,并在资本市场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4)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发生以下迹象(可能)导致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缺乏民主决策程序而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运行系统性失效; (4)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未得到整改; (5)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1)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 (2)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3)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造成损失; (4)对公司的负面影响的情形,波及局部区域。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2)违反内部规章制度,但未形成损失; (3)出现对公司的负面影响情形,但影响不大; (4)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定量标准一般缺陷:错报<利润总额(或资产总额、经营收入、所有者权益)的 5%; 重要缺陷:利润总额(或资产总额、经营收入、所有者权益)的 5%≤错报<利润总额(或资产总额、经营收入、所有者权益)的 10%; 重大缺陷:错报≥利润总额(或资产总额、经营收入、所有者权益)的 10%一般缺陷:损失<利润总额的 5%; 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 5%≤损失<利润 总额的 10%; 重大缺陷:损失≥利润总额的 10%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中审众环认为: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2年04月30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2021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期间,经公司核查发现存在一下内控缺陷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公司以前年度存在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发现,2019年度因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引入战略投资者导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时任董事人数已低于法定人数,董事会无法正常运作,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整改情况:

2019年2月15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议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各职能委员会并改聘新的管理层。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已于2019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9-018)、《关于聘请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至此公司完成对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和管理层的调整,公司治理出现向好转机。

2、任期届满前主动辞职的独立董事在重大问题或看法与控股股东、其他董事或公司管理层存在较大分歧

公司以前年度存在大额预付款事项,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就该等预付款的业务实质与公司时任管理层、其他董事及控股股东均有沟通存在较大分歧。

整改情况:

目前公司董事会历经多次调整,现任董事成员尤其是独立董事均为专业的会计或法律专业人士。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守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审议程序,重大的经营或非经营事项均保持与各位董事尤其是独立董事的密切沟通,确保独董的知情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责严格审议公司的董事及管理层人员提名事项、财务报告以及其他涉及财务审议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在重大事项披露上与独董不存在分歧。

3、公司财务独立性问题

存在问题:控股股东单位人员在上市公司财务部门兼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共用银行账户或者借用上市公司银行账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上市公司的财务核算或资金调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其他干预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的情况;

整改情况: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针对上述财务问题,开展了为期二年的财务排查和持续整改工作,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项整改,包括人员调整和清退、银行账户梳理等。公司在2019年董事会换届之后重新选聘了专业背景的管理层,邀请独立财务顾问(南京证券、华创证券)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董、监、高有针对性的进行上市公司治理和违规案例风险培训,重点宣贯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独立性,尤其是财务管理方面,清退控股股东方面的人员,收回公司银行账户;使用单独的财务结算系统,财务审批权限收回公司权力机构和管理层,不再上报控股股东审批。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除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承诺相关方超期未履行承诺或违反

承诺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到期承诺未履行的情况(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业绩补偿承诺、2018年作出的资产托管和注入承诺以及董监高增持承诺。)公司已向监管部门汇报神雾集团承诺实际履行情况,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出律师函,严正要求其履行承诺,针对已无法执行的要求变更其承诺方式,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但因神雾集团自身经营出现危机,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被质押和冻结,且神雾集团名下其他相关资产已被其债权人冻结,神雾集团截止目前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公司已向全体质押权人发函通知神雾集团持有的股份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并在相关公告中就公司股份和业绩承诺履行存在的风险进行提示。

5、资金占用等违规问题

存在问题:针对关联人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者其他资源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可能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未建立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机制;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有3年以上关联应收款或1年以上预付事项未交割,为关联方提供资金便利;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有3年以上关联应收款或1年以上预付事项未交割,对应的交易内容不具有商业实质;2018-2020年,存在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019年1月末,存在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整改情况:

2019年新管理层到岗后,针对公司大额预付款进行了梳理和追查,通过与各分包商详细对账发现公司以前年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问题。2019年年报披露和2020年半年报披露时,公司核查发现自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期间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通过多家供应商将工程预付款转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账户的情况,累计流入的12.49亿元。

1、债务抵偿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为解决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公司通过子公司江苏院的破产重整以债务转移的方式由神雾集团抵偿,以江苏院对神雾集团的债权等额抵偿债权人对江苏院的债权。神雾集团不再负有对江苏院的清偿义务。

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的规定,于2021年1月30日、2月23日、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2021-012、2021-029)。

同时为保护上市公司利益,经神雾集团书面确认,就尚未归还的占用金额以实际占用期限为基准按照法定利率(2019年8月19日前按照年化利率4.35%,2019年8月20日以后按照LPR计算)计算该等占用资金期间利息,本息合计142,133.002万元(计息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30日)。

通过债权分配,神雾集团欠江苏院的14.2133亿元全部分配至江苏院和神雾节能的全体债权人,针对未获得分配的部分,江苏院重整投资人与神雾集团、神雾节能签署三方《代偿协议》,由汉宸(武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愿代神雾集团以现金方式偿还,偿还后神雾集团对神雾节能的82,642,166.35元债务转为对汉宸投资的债务。公司已于2021年4月29日收到该笔款项。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神雾集团非经营性占用问题已全部解决。

2、组织董监高培训,宣贯合规治理的重要性

自发现公司存在上述违规行为后,公司积极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中介机构开展内控治理培训,提高公司董监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识,要求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和管理层以更加谨慎和勤勉的态度参与公司治理;加强董事会专门委员尤其是独立董事参与公司治理的情况,充分向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汇报公司经营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涉及公司经营等重大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3、修订公司制度,严格审批程序

自2019年2月起,公司及其子公司不断修订公司各项内部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融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的整改措施
江苏院
联合立本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无,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环境信息。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适用 √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公司不属于环保部门重点排污企业,且报告期内公司重要经营主体为设计院非生产制造企业。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江苏院因到期债务不能偿还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通过破产重整事宜,妥善解决了职工欠薪问题。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完成子公司江苏院破产重整事宜并开展实际生产经营,尚未开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神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锁定的承诺1、本公司本次认购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届满 36个月之日和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另行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中的较晚日前不得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进行回购或赠送2016年10月24日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履约中
份在履行前述锁定承诺后减持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承诺以外,本公司转让持有的金城股份的股份,将遵守股份转让当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承诺力争在未来的三年内,将严格遵照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2018年01月01日2020年12月31日暂时无法履行。经神雾集团书面确认,神雾集团已于2018年4
定,在北京神源环保有限公司盈利能力、业绩指标符合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及上市公司的要求;履行完上市公司、神雾集团和拟注入资产所在公司审议程序以及注入资产符合合规性要求的情况下,根据产业协同性及技术相关度,通过各种可行方式,将自身拥有的北京神源环保有限公司的股权注入到神雾节能,持续稳健实现集团整体资产证券化的战略目标。如在未来三年内承诺未能实施完毕,则在神雾集团作为神雾节能控股股东期间,神雾集团同意将其持有的神源环保股权持月将其持有的神源环保72.75%的股权转让给北京旭朗德低碳科技有限公司,已失去对神源环保的控制权,故暂时无法履行该承诺。截止目前,公司已向神雾集团去函要求其继续履行该承诺或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提出变更方案。
续托管给神雾节能管理,并将资产收益作为托管费用,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神雾节能 。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承诺神雾集团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在集团整体资产证券化的战略目标实现前,拟在符合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前提下,通过合法合规的决策程序,将其所持有的北京神源环保有限公司的股权给神雾节能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将资产收益作为托管费用,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神雾节能。2018年01月01日2020年12月31日暂时无法履行。经神雾集团书面确认,神雾集团已于2018年4月将其持有的神源环保72.75%的股权转让给北京旭朗德低碳科技有限公司,已失去对神源环保的控制权,故暂时无法履行该承诺。截止目前,公司已向神雾集团去函要求其继续履行该承诺或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提出变更方案。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1、鉴于目前业绩对赌事项未实现,神雾集团将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积极履行补偿义务,但由于目前神雾集团正遭遇流动性危机,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被质押和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补偿义务客观上暂时无法履行。目前神雾集团正在与各债权人、已划转的原质押权人积极沟通债务清偿及业绩补偿方案。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关于资产注入和托管的承诺,暂时无法履行。经神雾集团书面确认,神雾集团已

于2018年4月将其持有的神源环保72.75%的股权转让给北京旭朗德低碳科技有限公司,已失去对神源环保的控制权,故暂时无法履行该承诺。截止目前,公司已向神雾集团去函要求其继续履行该承诺或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提出变更方案。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关联关系类型占用时间发生原因期初数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报告期偿还总金额期末数截至年报披露日余额预计偿还方式预计偿还金额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2016-2018年资金往来140,562.69140,562.6900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2016-2021年4月占用资金的利息1,570.311,570.3100
合计140,562.691,570.31142,13300--0--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00%
相关决策程序为推进江苏院的破产重整进程,解决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江苏院在破产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清偿方案中以江苏院对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的债权等额抵偿债权人对江苏院的债权。神雾集团不再负有对江苏院的清偿义务。 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的规定,于2021年1月30日、2月23日、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2021-012、2021-029)。 为保护上市公司利益,经神雾集团书面确认,就尚未归还的占用金额以实际占用期
限为基准按照法定利率(2019年8月19日前按照年化利率4.35%,2019年8月20日以后按照LPR计算)计算该等占用资金期间利息,本息合计142,133.002万元(计息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30日)。 1、通过债务转移抵偿神雾集团欠江苏院的款项 截止2021年4月30日(计息截止日)神雾集团共占用公司14.2133亿元,该款项实际是神雾集团占用的江苏院的资金。故本次解决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是通过江苏院的破产重整,以债务转移的方式由神雾集团抵偿,同时神雾集团不再对江苏院负有清偿义务。 江苏院的重整计划已于2021年3月25日经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通过,南京中院于2021年4月23日依法作出裁定“批准江苏省冶金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该裁定是南京中院依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对江苏院全体债权人具有共同约束。至此,江苏院与债权人的债务关系转移为神雾集团与江苏院债权人的债务关系,神雾集团欠江苏院的14.2133亿元全部分配至江苏院的全体债权人。 2、神雾节能取得的神雾集团债权分配情况 神雾节能共取得神雾集团债权532,973,475.82元。为了彻底解决占用问题,神雾节能与其债权人约定按照江苏院破产重整计划的清偿方案签署和解协议,将其取得的神雾集团债权再次分配给神雾节能自身的债权人,同时等额抵偿债权人对神雾节能的债权。 3、债权分配情况 神雾节能通过跟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信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武汉恒健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建通”)、武汉新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武汉新跃”)、周水荣以及神雾集团签订《债务清偿暨转移协议》、《债权重组与清偿协议》及《和解协议书》共分配债务450,331,309.47元,即神雾节能将其取得的现金、债权和股份按照江苏院的清偿方案分配给协议各方。因神雾节能对神雾集团债权总额为532,973,475.82元,上述通过协议已经转移的债务总额为450,331,309.47元,尚有82,642,166.35元神雾集团债权未获清偿。 为了彻底解决问题,江苏院重整投资人与神雾集团、神雾节能签署三方《代偿协议》,由汉宸(武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愿代神雾集团以现金方式偿还,偿还后神雾集团对神雾节能的82,642,166.35元债务转为对汉宸投资的债务。公司已于2021年4月29日收到该笔款项。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神雾集团非经营性占用问题已全部解决。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1、本报告期未发生新增资金占用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对以前年度控股股东占用款项确认占用期间利息; 3、自南京中院批准江苏院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江苏院对债权人的142,133.002万元债务转移由控股股东神雾集团代为清偿,江苏院就相应债务不再向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该等债务转移至控股股东之日,江苏院就该等债务欠付控股股东神雾集团的款项与神雾集团欠付江苏院的等额占用资金的款项相互抵销,视为控股股东向江苏院清偿了与该债务等额的占用资金。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不适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于报告期内全部清偿
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中审众环认为,专项审核报告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金情况与专项审核意见不一致的原因不适用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30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0102936号)“截止报告出具日,公司营业规模不大,重点合作项目尚未落地实施。上述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神雾节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揭示了公司可能存在的持续经营风险。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师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上述事项主要是针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予以关注,不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2021半年度的经营成果无影响。

为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公司根据目前实际情况,拟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一)开源节流,恢复经营

截止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破产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且参照江苏院的《重整计划》,神雾节能与其部分债权人亦已签署债务和解协议并已执行完毕。同时江苏院重整投资人已向江苏院注入价值不低于1.5亿元的资产,支持江苏院未来的持续经营。本次重整计划的顺利执行极大的改善了公司和江苏院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江苏院重回良性发展轨道,逐步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目前,借助破产重整契机,江苏院正在逐步恢复市场信用,积极开拓传统和冶金行业市场。

(二)推动未决诉讼、银行账户等历史遗留问题尽快解决

公司正在全力推动妥善处理未决诉讼,全力督促法院解除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最大程度保护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的权益。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雾节能”)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前述带强调事项段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强调事项”的说明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5所述,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112号),并于2021年12月20日就事先告知书所述内容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行政处罚申辩书》,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尚未收到,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未对以上事项进行会计处理。该事项不影响2020年及2021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2021年的净利润。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揭示了公司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师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上述事项主要是针对截止目前公司前期立案调查事项尚未有正式处罚结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经公司财务测算,公司2016-2020年度未构成连续4年亏损或连续3年净资产为负的情形。

因此,公司初步判断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暂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公司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予以关注,不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对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状况和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无影响。公司根据目前实际情况,正在全力推动监管部门尽快出具正式的处罚结论,最大程度保护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的权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多次沟通,目前根据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判断,本次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暂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所以独立董事同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对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同意董事会拟采取的全力推动监管部门尽快出具正式的处罚结论,最大程度保护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权益的举措。

四、监事会意见

上述审计意见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经营状况,揭示了公司存在的风险,同意《董事会对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推动监管部门尽快出具正式的处罚结论,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原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通知》要求,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公司自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但由于公司租赁全部为短期租赁,因此不影响前期比较数据。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较去年同期新增联合立本,主要变化为:

1、2021 年 4 月 29 日,江苏院收到重整投资人汇入的 2 亿元重整投资款并转入管理人账户,用于支付江苏院重整费用、清偿债权。2021 年 5 月 31 日,重整投资人汉宸投资已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评估价值为 1.5 亿元的联合立本100%股权过户至江苏院名下,联合立本已成为江苏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自2021年5月28日起联合立本为公司子公司江苏院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根据江苏院重整计划的规定,武汉君成(SPV 公司)取得了江苏院 49%股权,公司持有的江苏院股权下降至51%,江苏院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

2、2021 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和《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拟签订股东协议的议案》,本次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及表决权委托事宜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苏院48.45%的股权,且拥有可支配表决权的股份占江苏院总股本的53.45%,仍为江苏院的控股股东;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更,江苏院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2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3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李建树、喻俊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3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0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期间共支付审计费用5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破产重整事宜,公司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重整事宜并执行完毕,主要情况如下:

2021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制定了相关的债权分类及债权清偿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务人经营方案等。2021年2月23日,江苏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通过网络会议形式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召开,会议由南京中院主持。2021年3月25日,江苏院重整计划草案经会议经分组表决,普通债权组、税务债权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及出资人组均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江苏院重整计划即为通过。2021年4月22日,江苏院收到了南京中院的《民事裁定书》(2020)苏 01破 49 号之二),南京中院已裁定批准《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2021年4月29日,江苏院收到重整投资人汇入的 2 亿元重整投资款并转入管理人账户,用于支付江苏院重整费用、清偿债权。汇款方为武汉君成,武汉君成为江苏院重整投资人汉宸投资根据江苏院重整计划设立的 SPV 公司。2021年5月31日,重整投资人汉宸投资已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评估价值为1.5亿元的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过户至江苏院名下,联合立本已成为江苏院的全资子公司。2021年7月12日,公司收到江苏院破产重整管理人书面通知,江苏院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根据江苏院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完毕的标准,截至2021年 6月22日,江苏院已完成以下内容:1、债权人已经按照重整计划获得相应的现金受偿或者相应受偿的资金已由管理人预留;2、以江苏院对神雾集团的债权已经分配完毕;3、武汉君成(SPV公司)取得了江苏院49%股权,相应债权人按照重整计划已经获得 SPV 公司相应份额的股权。4、重整投资人汉宸投资已将其持有的联合立本 10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江苏院,完成了重整计划规定的实物资产投资。因此,根据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完毕标准,江苏院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8,000二审审结,维持一审法院判决江苏院承担已在江苏院破产重整执2019年07月0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诉江苏院、吴道洪、神雾集团、神雾节能、甘肃金川神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判决。8000万元还款责任(已在破产重整中清偿),神雾节能不承担担保责任。行中清偿。于2019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债务逾期及涉诉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原玄武支行)诉神雾节能保证合同纠纷7,000公司已于2021.6.23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审理中一审判决神雾节能承担7000万元担保责任和江苏院超过7000万未支付部分的二分之一连带赔偿责任。执行中,中国银行已向江苏院申报超过7000万债权部分5731.78万元,江苏院已按照重整计划清偿完毕。2020年06月0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累计新增诉讼情况及已披露涉诉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原玄武支行)破产债权确认纠纷5,731.78二审中该笔债权争议为债权性质。一审法院驳回了中行的诉讼请求,中行提起了上诉,二审尚未开庭。该债权已在江苏院破产重整中清偿完毕。债权性质纠纷,江苏院已按照重整计划清偿完毕。2020年06月0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累计新增诉讼情况及已披露涉诉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9,377.01已结案债权已在江苏院破产重整中已在破产重整中清偿
清偿完毕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1,421.09已结案上诉人被告自动撤回上述处理,江苏院承担一审判决中14213092.12元清偿责任,已在破产重整中清偿已在破产重整中清偿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诉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公司、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5,000达成和解,政府拟完善程序后提起撤诉该纠纷的主体双方为南昌市新建区政府和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神雾节能并非合同当事人,对于神雾集团与新建区政府招商引资合同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既无合同义务,也无法定义务。达成和解,政府拟完善程序后提起撤诉2022年01月0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姓名类型原因调查处罚类型结论(如有)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40 万元的罚款2021年12月0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吴智勇董事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的罚款2021年12月0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105)
雷华董事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的罚款2021年12月0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钱从喜董事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的罚款2021年12月0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宋彬董事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处以 5 万元的罚款2021年12月0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整改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内控整改情况

(1)资金支付的控制管理。通过完善公司资金支付审批制度,明确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公司内部检查职能,确保资金支付符合相应内控制度要求。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整改部门:财务部、审计部、其他涉及资金支付业务部门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持续提升、检查、改进

(2)公司继续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定期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对相关规则的理解及认识,切实提高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水平。加强对新的管理层宣导《关于防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并同时建立财务风险化解预案,针对对外担保给公司带来的或有财务风险,做到有效控制。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整改部门:证券部整改进度:已制定培训计划,并在报告期内组织3场董、监、高专题培训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显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共涉及诉讼案件400件,据此被执行411次,其中400次为执行案件,11次为恢复执行案件。吴道洪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共涉及诉讼案件848件,据此被执行877次,其中848次为执行案件,29次为恢复执行案件。所有执行案号:(2019)津02执76号、(2019)京0108执5575号、(2018)京02执547号、(2019)京0105执4143号、(2019)京0105执4139号、(2019)京0105执4135号、(2019)京0105执4145号、(2019)京0105执4138号、(2019)京0105执4148号、(2019)京0105执4140号、(2019)京0105执4132号、(2019)京0105执4146号、(2019)京0105执4134号、(2019)京0105执4147号、(2019)京0105执4141号、(2019)京0105执4137号、(2019)沪0115执10784号、(2019)辽0404执1026号、(2019)京0114执6590号、(2019)京0114执9053号、(2019)京0114执8956号、(2019)京0114执9052号、(2019)京0114执7783号、(2019)京0114执9503号、(2019)京0114执9558号、(2019)京0114执4403号、(2019)京0114执4411号、(2019)京0114执8364号、(2019)京01执706号、(2019)京0114执8612号、(2019)京0114执6808号、(2020)京0114执2744号、(2020)京0114执2403号、(2020)京0114执530号、(2020)京0114执2010号、(2020)京0114执1020号、(2020)京0114执2317号、(2020)京0114执164号、(2020)京0114执2565号、(2020)京0114执1278号、(2020)京0114执2539号、(2020)京0114执3648号、(2020)京0114执3650号、(2020)京0114执4047号、(2019)京03执恢27号、(2020)浙0382执2869号、(2020)京0114执5127号、(2020)京01执614号、(2020)京01执580号、(2020)苏0105执1155号、(2020)京0114执6909号、(2020)京0114执4804号、(2020)京0114执7275号、(2020)京0114执7260号、(2020)京0114执4806号、(2020)京0114执4822号、(2020)京0114执6908号、(2020)京0114执4805号、(2020)鄂0103执恢203号、(2020)京0114执7966号、(2020)京0114执7970号、(2020)京0114执5771号、(2020)京0114执8513号、(2020)京0114执8533号、(2020)京0114执8869号、(2020)京0114执6072号、(2020)京0114执6075号、(2020)京0114执6073号、(2020)京0114执6070号、(2020)京0114执6067号、(2020)京0114执6066号、(2020)京0114执6071号、(2020)京0114执6074号、(2020)京0114执6069号、(2020)京0114执6076号、(2020)京0114执6068号、(2020)京0114执6064号、(2020)京0114执6063号、(2020)京0114执6065号、(2020)京0114执6061号、(2020)京0114执6062号、(2020)京0114执8770号、(2020)京0114执8606号、(2020)浙0624执1507号、(2020)京01执1040号、(2020)京01执1019号、(2020)京0114执6268号、(2020)京0114执6277号、(2020)京0114执5017号、(2020)京0114执6377号、(2020)京0114执6272号、(2020)京0114执5065号、(2020)京0114执5067号、(2020)京0114执5011号、(2020)京0114执5068号、(2020)京0114执5066号、(2020)京0114执7508号、(2020)京0114执7027号、(2020)京0114执4563号、(2020)京0114执6263号、(2020)京0114执7126号、(2020)京0114执6420号、(2020)京0114执6492号、(2020)京0114执6253号、(2020)京0114执7553号、(2020)京0114执6832号、(2020)京0114执9245号、(2020)京0108执17101号、(2020)京0114执8531号、(2020)京03执恢105号、(2020)京0114执6332号、(2020)京0108执24228号、(2020)京0114执8601号、(2020)京0114执8917号、(2020)京0114执9065号、(2020)京0114执9400号、(2021)京0114执685号、(2021)京0114执510号、(2021)京0114执1772号、(2021)京0114执2474号、(2021)京0114执1401号、(2021)京0114执1526号、(2021)京0114执2794号、(2021)京0114执1556号、(2021)京0114执1381号、(2021)京0114执359号、(2021)京0114执813号、(2021)京0114执817号、(2019)京0114执6406号、(2020)京0114执7839号、(2020)京0114执7770号、(2021)京0114执2933号、(2021)京0114执3184号、(2021)京0114执2477号、(2021)京0114执1402号、(2021)京0114执576号、(2021)京0114执3613号、(2021)京0114执2593号、(2021)京0114执2203号、(2021)京0114执1846号、(2021)京0114执1462号、(2021)京0114执4085号、(2021)京0114执2673号、(2021)京0114执367号、(2021)京0114执3895号、(2021)京0114执2939号、(2021)京0114执3144号、(2021)京0114

执1442号、(2021)京0114执941号、(2021)京0114执754号、(2021)京0114执4648号、(2021)京0114执4655号、(2021)京0114执755号、(2021)京0114执5050号、(2021)京0114执4180号、(2021)京0114执4390号、(2021)京0114执4151号、(2021)京0114执3241号、(2021)京0114执749号、(2021)京0114执1334号、(2021)京0114执5186号、(2021)京0114执1910号、(2021)京0114执5558号、(2021)京0114执4866号、(2021)京0114执4889号、(2021)京0114执4776号、(2021)京0114执5087号、(2021)京0114执4694号、(2021)京0114执5088号、(2021)京0114执5112号、(2021)京0114执3848号、(2021)京0114执4255号、(2021)京0114执4248号、(2021)京0114执5179号、(2021)京0114执5761号、(2021)赣0222执56号、(2021)京01执恢23号、(2021)京0114执7131号、(2021)京0114执7307号、(2021)京0114执6411号、(2021)京0114执6190号、(2021)京0114执6040号、(2021)京0114执6213号、(2021)京0114执6315号、(2021)京0114执6695号、(2021)沪0115执恢3682号、(2021)京0114执7936号、(2021)京0114执8007号、(2021)京0114执7972号、(2021)京0114执7650号、(2021)京0114执7368号、(2021)京0114执7495号、(2021)京0114执7560号、(2021)京0114执7354号、(2021)京0114执7246号、(2021)京0114执7796号、(2021)京0114执9410号、(2021)京0114执8965号、(2021)晋0109执1313号、(2021)京0114执9146号、(2021)京0114执9118号、(2021)京0114执9483号、(2021)京0114执10760号、(2021)京0114执10117号、(2021)京0114执10759号、(2021)京0114执9975号、(2021)京0114执10703号、(2021)京0114执11249号、(2021)京0114执11215号、(2021)京0114执10794号、(2021)京0114执10879号、(2021)京0114执10925号、(2021)京0114执11045号、(2021)京0114执10882号、(2021)京0114执10586号、(2021)京0114执10971号、(2021)京0114执9456号、(2021)京0114执10180号、(2021)京0114执9498号、(2021)京0114执7338号、(2021)京0114执9977号、(2021)京0114执9578号、(2021)京0114执10127号、(2021)京0114执7506号、(2021)京0114执12671号、(2021)京0114执12766号、(2021)京0114执12651号、(2021)京0114执12673号、(2021)京0114执12133号、(2021)京0114执12756号、(2021)京0114执12487号、(2021)京0114执7231号、(2021)京0114执13519号、(2021)京0114执13497号、(2022)京0114执227号、(2022)京0114执218号、(2022)京0114执229号、(2021)京0114执14080号、(2021)京0114执13829号、(2021)京0114执14759号、(2021)京0114执14107号、(2020)浙0624执1462号、(2021)京01执386号、(2021)京01执恢210号、(2022)苏0114执879号、(2022)京0114执2920号、(2021)京01执恢257号、(2022)京0114执3207号、(2022)京0114执3156号、(2022)京0114执3162号、(2022)京0114执3140号、(2022)京0114执3158号、(2021)京04执恢136号、(2022)新0102执1155号、(2022)京03执恢19号、(2021)京04执恢135号、(2022)京0114执2531号、(2022)京0114执3628号、(2021)鄂0103执恢604号、(2022)苏0104执1572号、(2019)京01执358号、(2019)京01执852号、(2019)京01执706号、(2018)京01执702号、(2018)京01执704号、(2019)京01执707号、(2018)京01执915号、(2018)京01执703号、(2018)京01执705号、(2019)京01执393号、(2018)京01执701号、(2021)京01执1271号、(2019)京01执481号、(2019)京01执48号、(2018)京01执991号、(2021)京01执148号、(2019)京0102执13288号、(2020)京0108执24229号、(2020)京0108执24230号、(2020)京0108执17101号、(2019)京0108执5575号、(2020)京0108执24228号、(2021)京0114执12756号、(2020)京0114执6908号、(2020)京0114执7260号、(2020)京0114执6909号、(2021)京0114执1462号、(2021)京0114执1401号、(2021)京0114执1526号、(2021)京0114执2939号、(2019)京0114执6174号、(2019)京0114执7783号、(2019)京0114执6590号、(2019)京0114执9052号、(2019)京0114执4403号、(2016)京0114执3678号、(2021)京0114执4400号、(2019)京0114执9053号、(2019)京0114执9558号、(2019)京0114执9503号、(2019)京0114执8956号、(2019)京0114执4411号、(2019)京0114执2397号、(2020)京0114执7839号、(2020)京0114执7770号、(2020)京0114执5771号、(2019)京0114执1444号、(2019)京0114执9296号、(2019)京0114执6770号、(2019)京0114执8589号、(2019)京0114执4599号、(2019)京0114执1751号、(2020)京0114执2744号、(2021)京0114执2474号、(2019)京0114执8364号、(2020)京0114执1020号、(2020)京0114执2565号、(2019)京0114执285号、(2019)京0114执287号、(2019)京0114执288号、(2019)京0114执283号、(2019)京0114执284号、(2018)京0114执3545号、(2018)京0114执6772号、(2018)京0114执7422号、(2019)京0114执8357号、(2019)京0114执8871号、(2019)京0114执8870号、(2019)京0114执6808号、(2019)京0114执8612号、(2021)京0114执4925号、(2019)京0114执5136号、(2019)京0114执8356号、(2019)京0114执6839号、(2019)京0114执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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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关联关系形成原因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余额(万元)本期新增金额(万元)本期收回金额(万元)利率本期利息(万元)期末余额(万元)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往来140,562.69142,1331,570.310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1、经神雾集团书面确认,同意就该等尚未归还的占用金额以实际占用期限为基准按照约定利率(2019年8月19日前按照年化利率4.35%,2019年8月20日以后按照LPR计算)计算该等占用资金期间利息,并按照全资子公司江苏院破产重整计划(草案)的清偿方式,与江苏院及相关债权人签署《债务转移暨抵偿协议》,等额抵消尚未归还的占用本金及利息总额142,133.002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确认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期间利息1,570.31万元,并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截至2021年4月30日,神雾集团非经营性占用问题已全部解决。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关联关系形成原因期初余额(万元)本期新增金额(万元)本期归还金额(万元)利率本期利息(万元)期末余额(万元)
武汉君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联营方破产重整留债07,5007,5000
汉宸(武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营方控股股东往来款158.09158.09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0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0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
公告披露日期况(如有)担保
江苏院2018年06月21日7,0002018年06月20日7,000连带责任保证12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7,000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0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7,000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82.57%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0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无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2020年1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

赣证调查字 2020013 号、赣证调查字 202001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立案调查。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96)、2020年11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2021年12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112号〕,根据事先告知书内容,公司在2016年年报和2017年年报涉及的金川弃渣综合利用一期工程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及广西景昇隆项目存在虚假记载,其中金川一期和广西景昇隆项目的收入、成本、利润已于2020年4月29日更正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2017年年报存在的虚假记载涉及的金川弃渣综合利用二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金川二期”)的部分收入、成本及利润已于2020年4月29日更正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015)。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公司财务测算,公司2016-2020年度未构成连续4年亏损或连续3年净资产为负的情形。因此,公司初步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暂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针对上述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业绩补偿事项,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函件沟通,神雾集团已书面确认将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补偿义务。鉴于神雾集团目前处境,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被质押和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补偿义务客观上无法履行,则以现金补偿3,246,023,191.98元。目前神雾集团正在与各债权人、

已划转的原质押权人积极沟通债务清偿及业绩补偿方案。

3、报告期内,公司与违规担保相关各方签署《执行和解协议》解除公司担保责任;公司与神雾环保、恒健通签署《债务转移暨抵偿协议》挽回由上海栩生违规担保案造成的公司损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9日和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签订协议以解决违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3)以及《关于公司与部分债权人签订《债务清偿暨转移协议》、《债权重组与清偿协议》及《和解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4、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16,810,000股、7,000,000股、34,000,000股股票分别已于2021年1月11日、3月2日、5月12日被司法划转,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报告期内,南京中院已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院的破产重整计划,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和7月13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6、报告期内,因江苏院破产重整执行完毕,根据江苏院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规定,神雾节能持有江苏院的股权比例下降至51%;公司仍为江苏院的控股股东。

7、江苏院并已于2021年6月30日执行完毕重整计划,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8、2021年8月30日,公司已与招商银行大连分行达成债务减免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拟与债权人签订《贷款减免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9、报告期内,鉴于江苏院的经营发展和引进人才需要,以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南京旭阳。公司、江苏院、武汉君成、南京旭阳四方签署《增资协议》,约定南京旭阳以人民币1,000万元,认购江苏院新增注册资本516万元,剩余部分即人民币48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作为江苏院的控股股东,同意南京旭阳对江苏院的本次增资,并放弃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院注册资本增加至10,320万元,公司持有其48.45%的股权,武汉君成持有其46.55%的股权,南京旭阳持有其5%的股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为规范江苏院治理,明确江苏院董事会席位等股东权力,神雾节能、南京旭阳、武汉君成签订《股东协议》,规定江苏院依照章程组成董事会,董事人数5名,其中南京旭阳委派1名董事、神雾节能委派3名董事、武汉君成委派1名董事。南京旭阳将本次增资后享有的股东重大事项决策权、股东投票权、表决权等全权委托给神雾节能行使,在所有重大事项上与神雾节能保持一致,并按照神雾节能意志行使股东权利。本次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及表决权委托事宜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苏院48.45%的股权,且拥有可支配表决权的股份占江苏院总股本的53.45%,仍为江苏院的控股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南京旭阳尚未完成实际出资。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因公司全资子公司且唯一经营主体江苏院已严重资不抵债,为尽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减少公司的运营负担、改善公司经营水平,江苏院已于2020年9月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提交破产重整申请;

2、2020年11月20日,江苏院收到南京中院《决定书》((2020)苏 01 破申 76 号),南京中院决定对江苏院启动预重整。2020 年 12 月 31 日江苏院收到南京中院的《民事裁定书》((2020)苏 01 破 49 号),南京中院已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正式裁定受理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院的重整申请,同时指定了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为江苏院重整期间管理人;

3、2021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制定了相关的债权分类及债权清偿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务人经营方案等;

4、2021年2月23日下午 14:30 江苏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通过网络会议形式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召开,会议由南京中院主持;

5、2021年3月25日,江苏院重整计划草案经会议经分组表决,普通债权组、税务债权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及出资人组均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江苏院重整计划即为通过;2021年4月22日,江苏院收到了南京中院的《民事裁定书》(2020)苏 01破 49 号之二),南京中院已裁定批准《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6、2021年4月29日,江苏院收到重整投资人汇入的2亿元重整投资款并转入管理人账户,用于支付江苏院重整费用、清偿债权。汇款方为武汉君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君成”),武汉君成为江苏院重整投资人汉宸(武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汉宸投资”)根据江苏院重整计划设立的SPV公司;

7、2021年5月31日,重整投资人汉宸投资已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评估价值为1.5亿元的联合立本100%股权过户至江苏院名下,联合立本已成为江苏院的全资子公司;

8、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收到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破产管理人书面通知,江苏院破产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根据江苏院破产管理人的书面通知:“管理人已经于2021年6月22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关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管理人监督职责已终止。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法院是否应当出具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裁定,实践中各地法院做法不一,但《破产法》对此并没有明确法律依据。就本案而言,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做出裁定终止江苏院重整程序,江苏院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再出具执行完毕的法律文书。”

9、报告期内,鉴于江苏院的经营发展和引进人才需要,以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南京旭阳。公司、江苏院、武汉君成、南京旭阳四方签署《增资协议》,约定南京旭阳以人民币1,000万元,认购江苏院新增注册资本516万元,剩余部分即人民币48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作为江苏院的控股股东,同意南京旭阳对江苏院的本次增资,并放弃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院注册资本增加至10,320万元,公司持有其48.45%的股权,武汉君成持有其46.55%的股权,南京旭阳持有其5%的股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为规范江苏院治理,明确江苏院董事会席位等股东权力,神雾节能、南京旭阳、武汉君成签订《股东协议》,规定江苏院依照章程组成董事会,董事人数5名,其中南京旭阳委派1名董事、神雾节能委派3名董事、武汉君成委派1名董事。南京旭阳将本次增资后享有的股东重大事项决策权、股东投票权、表决权等全权委托给神雾节能行使,在所有重大事项上与神雾节能保持一致,并按照神雾节能意志行使股东权利。本次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及表决权委托事宜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苏院48.45%的股权,且拥有可支配表决权的股份占江苏院总股本的53.45%,仍为江苏院的控股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南京旭阳尚未完成实际出资。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49,589,30254.86%-250-250349,589,05254.86%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51,620,4628.10%51,620,4628.10%
3、其他内资持股297,968,84046.76%-250-250297,968,59046.76%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296,587,84046.76%297,967,84046.76%
境内自然人持股1,381,0000.22%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87,655,92045.14%250250287,656,17045.14%
1、人民币普通股287,655,92045.14%250250287,656,17045.1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637,245,222100.00%637,245,222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已离任董事张杰合计减持250股;

2、报告期内,神雾集团股份被司法划转合计57,810,000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700万股被司法划转至周水荣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部分限售股被司法划转的公告》(公共编号:2021-016);

2、报告期内,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1,681万股被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司法划转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3、报告期内,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3,400万股被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司法划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6);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张杰1,0000250750高管锁定股2021年5月30日
合计1,0000250750----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8,015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5,48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7.44%238,600,000238,600,000质押238,600,000
冻结238,600,000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34%34,000,00034,000,00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00%31,820,46231,820,462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11%19,800,00019,800,000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64%16,810,00016,810,000
文菁华境内自然人1.45%9,249,8769,249,876质押9,249,876
陕西省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持盈8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境内非国有法人1.24%7,917,1817,917,181
徐爱卿境内自然人1.13%7,169,8037,169,803
周水荣境内自然人1.10%7,000,0007,000,000
陕西省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境内非国有法人0.65%4,130,4544,130,454
公司-陕国投·聚宝盆30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持盈 88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聚宝盆 30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其余股东之间未知是否有关联关系。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文菁华9,249,876人民币普通股9,249,876
陕西省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持盈8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7,917,181人民币普通股7,917,181
徐爱卿7,169,803人民币普通股7,169,803
陕西省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聚宝盆30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4,130,454人民币普通股4,130,454
杜宏娟3,303,300人民币普通股3,303,300
梁斌2,707,753人民币普通股2,707,753
牛红文2,391,300人民币普通股2,391,300
尹蕾2,002,500人民币普通股2,002,500
梁学温2,001,778人民币普通股2,001,778
熊贞燕1,683,508人民币普通股1,683,508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持盈 88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聚宝盆 30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其余股东之间未知是否有关联关系。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吴道洪1999年11月18日9111000080266006XK化石能源(石油、煤炭、天然气及其衍生物)使用和深加工过程的节能产品制造;为化石能源(石油、煤炭、天然气及其衍生物)使用和深加工过程提供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研发、设计和服务;以及所需设备、材料进出口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于2010年06月25日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吴道洪本人中国
主要职业及职务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北京华富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曾任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退市,证券代码:300156)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股东类别股票质押融资总额(万元)具体用途偿还期限还款资金来源是否存在偿债或平仓风险是否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
神雾科技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336,000用于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02月20日经营利润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2年04月29日
审计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众环审字(2022)0112482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李建树、喻俊

审计报告正文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节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神雾节能公司2021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神雾节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5所述,神雾节能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112号),并于2021年12月20日就事先告知书的剩余未更正内容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行政处罚申辩书》,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尚未收到,神雾节能公司未对以上事项进行会计处理。该事项不影响2020年及2021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2021年的净利润。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营业收入的真实性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相关信息披露说见附注六、29,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120,157,347.64元,收入的确认对公司本年度是否能维持上市公司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其执行情况; 检查本年度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 的合同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检查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发货单据、签收单、物流单据、记账凭证等资料,以核实收入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在收入的真实性审计基础上,区分贸易类、定制设备的划分。根据公司的经营模式及经营情况,检查公司收入的分类是否准确; 对主要客户和新增客户进行背景调查,关注是否存在潜在未识别的关联方关系; 向主要客户函证当期主要合同执行及验收情况、销售金额、应收款项余额; 通过对甲方及供应商的访谈; 对销售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 通过每个项目从签订至完工的时间轴确认时间的合理性。

(二)债务重组收益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6投资收益和附注十三、1破产重整所述,2021年1-6月,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实施破产重整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15.59亿元,对利润总额影响重

大,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依据是否充分,数据是否正确,对本期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将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识别为关键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6投资收益和附注十三、1破产重整所述,2021年1-6月,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实施破产重整确认债务重组收益15.59亿元,对利润总额影响重大,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依据是否充分,数据是否正确,对本期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将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识别为关键事项。获取江苏院破产重整涉及关键资料,如《民事裁定书》、《重整计划》、《重整清偿表》等; 对江苏院破产管理人进行函证,检查债权清偿支付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对债权人执行重整计算,检查与债权人签定的相关协议,获取SPV公司股权登记表,并与账面记录核对; 获取管理人账户对账单和银行流水,并与重整计划和公司账面核对; 复核破产重整收益的计算以及财务处理的正确性 检查破产重整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合规性与适当性。

5、其他信息

神雾节能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1年1-12月份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如上述“三、强调事项”部分所述,我们无法判断2021年期初数是否需要进行差错更正,故我们无法确定与该等事项相关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3,763,485.301,856,215.9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6,289,071.2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016,029.01
应收账款96,881,974.22978,839.70
应收款项融资3,575,172.00
预付款项5,506,106.9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5,839,668.671,661,524.9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825,350.051,200,000.0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0,019,373.926,109,090.26
流动资产合计163,716,231.2911,805,670.8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0.001,217,407.16
固定资产224,528.43397,815.22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3,318,351.03
开发支出
商誉128,006,213.66
长期待摊费用75,209.43
递延所得税资产20,707,100.8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52,331,403.431,615,222.38
资产总计316,047,634.7213,420,893.2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13,935,625.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64,727,500.83408,191,650.7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69,811.321,069,895.8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6,925,176.4261,334,735.38
应交税费18,153,854.3211,351,008.45
其他应付款89,588,169.48781,286,872.40
其中:应付利息214,156,754.28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17,586,490.49
其他流动负债11,603.7837,641.51
流动负债合计179,576,116.151,994,793,919.83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398,761,632.02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446,390.6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46,390.62398,761,632.02
负债合计180,022,506.772,393,555,551.85
所有者权益:
股本91,190,954.0091,190,95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483,645,170.748,951,925.5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0,109,318.7640,109,318.7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530,170,065.44-2,520,386,856.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4,775,378.06-2,380,134,658.63
少数股东权益51,249,749.89
所有者权益合计136,025,127.95-2,380,134,658.6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16,047,634.7213,420,893.22

法定代表人:吴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浪 会计机构负责人:戚晓娟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718.853,038.22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95,980,771.37803,380,942.48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547,444.302,519,176.86
流动资产合计102,537,934.52805,903,157.56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96,815,085.0096,815,085.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96,815,085.0096,815,085.00
资产总计199,353,019.52902,718,242.5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0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360,060.00225,782.04
应交税费54,914.93118,644.29
其他应付款70,689,157.94541,354,258.74
其中:应付利息70,656,847.38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6,373,916.99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71,104,132.87828,072,602.0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398,761,632.02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98,761,632.02
负债合计71,104,132.871,226,834,234.08
所有者权益:
股本637,245,222.00637,245,22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494,980,909.513,386,450,985.6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89,850,806.0889,850,806.08
未分配利润-4,093,828,050.94-4,437,663,005.22
所有者权益合计128,248,886.65-324,115,991.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99,353,019.52902,718,242.56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20,157,347.641,662,522.48
其中:营业收入120,157,347.641,662,522.4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22,102,742.8999,967,005.50
其中:营业成本101,694,976.388,362,558.3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1,313,900.64111,636.78
销售费用1,765,538.051,656,417.81
管理费用21,198,821.4280,345,351.15
研发费用1,230,144.71
财务费用-5,100,638.319,491,041.41
其中:利息费用10,763,237.42194,672,511.63
利息收入15,922,854.16185,563,856.52
加:其他收益3,663.20292,074.6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59,011,255.3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0,087,786.51-194,230,209.6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291,867.8213,046,650.3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6,294,741.52287,940.0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565,568,346.11-278,908,027.73
加:营业外收入427,126,647.1449,907,988.63
减:营业外支出204,256.68133,986,513.2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992,490,736.57-362,986,552.32
减:所得税费用-19,090,542.9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011,581,279.54-362,986,552.3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011,581,279.54-362,986,552.32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0,216,791.53-362,986,552.32
2.少数股东损益21,364,488.0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011,581,279.54-362,986,552.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990,216,791.53-362,986,552.3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1,364,488.010.0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3.1232-0.570
(二)稀释每股收益3.1232-0.570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吴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浪 会计机构负责人:戚晓娟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收入0.000.00
减:营业成本0.000.00
税金及附加26,811.717,347.12
销售费用99,247.5011,199.00
管理费用727,998.055,884,101.75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10,806,821.82-25,514,961.81
其中:利息费用10,804,288.5143,703,243.81
利息收入9.6969,222,020.62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0,850,578.4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51,625.5015,530,077.6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363,184,915.0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82,763,082.98-3,328,042,523.41
加:营业外收入426,598,333.42
减:营业外支出296.1660,983,172.8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43,834,954.28-3,389,025,696.28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43,834,954.28-3,389,025,696.28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43,834,954.28-3,389,025,696.28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343,834,954.28-3,389,025,696.2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5396-5.3182
(二)稀释每股收益0.5396-5.3182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6,633,668.002,835,489.0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5,907,602.647,639,373.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2,541,270.6410,474,862.1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1,205,083.0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7,772,535.021,776,049.56
支付的各项税费4,382,105.742,729.0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3,581,165.635,176,781.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6,940,889.426,955,560.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4,399,618.783,519,301.7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8,228.5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7,549,400.00177,06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557,628.58177,06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03,99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5,631,741.29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035,731.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521,897.29177,06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14,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697.4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4,022,697.4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7,760,861.962,854,833.8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470,907.7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9,231,769.662,854,833.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4,790,927.80-2,854,833.8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6,875.94-55,557.0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896,330.37785,970.8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13,218.12227,247.2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909,548.491,013,218.12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0,016,081.86518.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016,081.86518.4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54,527.401,050.84
支付的各项税费2,449.0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658,997.1414,571.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015,973.5815,621.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000,108.28-15,103.5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094,9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900,173.5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995,073.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995,073.5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034.73-15,103.5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038.2216,723.0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072.951,619.59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91,190,954.008,951,925.5840,109,318.76-2,520,386,856.97-2,380,134,658.63-2,380,134,658.6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91,190,954.008,951,925.5840,109,318.76-2,520,386,856.97-2,380,134,658.63-2,380,134,658.6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74,693,245.161,990,216,791.532,464,910,036.6951,249,749.892,516,159,786.58
(一)综合收益总额1,990,216,791.531,990,216,791.5321,364,488.012,011,581,279.5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74,693,245.16474,693,245.1629,885,261.88504,578,507.04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9,885,261.8829,885,261.88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474,693,245.16474,693,245.16474,693,245.16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91,190,954.00483,645,170.7440,109,318.76-530,170,065.4484,775,378.0651,249,749.89136,025,127.95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91,190,954.008,951,925.5840,109,318.76-2,104,983,017.42-1,964,730,819.08-1,964,730,819.0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52,417,287.23-52,417,287.23-52,417,287.23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91,190,954.008,951,925.5840,109,318.76-2,157,400,304.65-2,017,148,106.31-2,017,148,106.3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62,986,552.32-362,986,552.32-362,986,552.32
(一)综合收益总额-362,986,552.32-362,986,552.32-362,986,552.3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91,190,954.08,951,925.5840,109,318.76-2,520,386,856.9-2,380,134,658.6-2,380,134,658.63
073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37,245,222.003,386,450,985.6289,850,806.08-4,437,663,005.22-324,115,991.5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37,245,222.003,386,450,985.6289,850,806.08-4,437,663,005.22-324,115,991.5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08,529,923.89343,834,954.28452,364,878.17
(一)综合收益总额343,834,954.28343,834,954.2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08,529,923.89108,529,923.89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108,529,923.89108,529,923.89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37,245,222.003,494,980,909.5189,850,806.08-4,093,828,050.94128,248,886.65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37,245,222.003,386,450,985.6289,850,806.08-1,048,637,308.943,064,909,704.7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37,245,222.003,386,450,985.6289,850,806.08-1,048,637,308.943,064,909,704.7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389,025,696.28-3,389,025,696.28
(一)综合收益总额-3,389,025,696.28-3,389,025,696.2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37,245,222.003,386,450,985.6289,850,806.08-4,437,663,005.22-324,115,991.52

三、公司基本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神雾节能,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

原名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3月经辽宁省体改委辽体改发[1993]129号文件批准,由原金城造纸总厂独家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3年4月2日在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21070000403493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998年5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8)99号、100号文件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500万股,并于1998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16年12月14日,公司名称由“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编号为“9121070024203000XM”的统一信用代码。本公司注册资本为637,245,222.00元,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璜溪大道19号,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37.44%,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道洪。

公司2016年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原有造纸业务全部置换剥离,重组完成后公司主要从事节能环保工程业务,经营范围为:节能低碳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钢铁、有色行业工程设计,综合建筑设计,送、变电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及工程总承包,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机电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节能低碳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钢铁、有色专用直接还原及熔融还原设备制造及其辅助设备的生产制造、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9日决议批准报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5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5家, 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内蒙古永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华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神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新纳入合并范围,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确定、研究开发支出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

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

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③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含减值)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 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11、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应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12、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决依据或金额标准公司将单项金额1,000万元以上,或占年末应收款项余额的10%以上(含10%)的部分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后存在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后不存在减值的,公司按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账龄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考虑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情况、未曾发生坏账损失,管理层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因此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决依据或金额标准公司将单项金额1,000万元以上,或占年末应收款项余额的10%以上(含10%)的部分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13、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15、存货

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工程成本、发出商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摊销

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

加权平均法计价。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

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

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

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

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合同资产

本集团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集团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
工程款组合本组合为业主尚未结算的建造工程款项

17、合同成本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18、持有待售资产

本集团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集团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集团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集团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9“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

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5、“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直线摊销法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3053.17-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9.50-19.0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1059.50-23.75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519.00-31.67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2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使用权资产

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其中,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项目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如下:

项 目使用寿命摊销方法
专利权8-10年直线法
软件10年直线法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1、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33、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5、租赁负债

36、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

37、股份支付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集团收入主要为工程设计咨询、工程设计及设备供货(EP)、定制设备集成和设备销售的业务,在商品已经发出并收到客户的签收单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本集团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

本集团向客户提供建造服务,因在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的在建商品及履约中产出的商品有不可替代用途,即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完成的履约的部分收取款项,即可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的确定方法为投入法,具体根据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40、政府补助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集团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

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所得税的抵销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本集团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

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

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

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四、14“持有待售资产和处置组”相关描述。回购股份

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通知》要求,公司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1)。公司自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但由于公司租赁全部为短期租赁,因此不影响前期比较数据。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均为短期租赁,不影响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4)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行会计政策变更,自 2021 年 1 月 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税种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 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 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 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 增值税应税收入按13%、9%、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5%计缴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或25%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2%、1.5%计缴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5%
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25%
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5%

2、税收优惠

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及研发项目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3、其他

本集团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税率调整为13%/9%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33,447.6837,129.39
银行存款23,730,037.621,819,086.58
合计23,763,485.301,856,215.97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0.0095,246.89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853,936.81842,997.85

其他说明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6,289,071.200.00
其中:
债务工具投资6,289,071.20
其中:
合计6,289,071.20

其他说明: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系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400,000.00
商业承兑票据616,029.01
合计1,016,029.01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其中: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已质押金额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其他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票据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67,985,468.1772.20%267,985,468.17100.00%0.00451,292,040.8399.64%451,292,040.83100.00%0.0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03,179,128.0427.80%6,297,153.826.10%96,881,974.221,641,092.340.36%662,252.6440.35%978,839.70
其中:
合计371,164,596.21100.00%274,282,621.9973.90%96,881,974.22452,933,133.17100.00%451,954,293.4799.78%978,839.7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印尼大河镍合金有限公司(PT. Sungai Raya Nickel Alloy Indonesia)181,913,519.64181,913,519.64100.00%业主资金周转困难
大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86,071,948.5386,071,948.53100.00%业主资金周转困难
合计267,985,468.17267,985,468.1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99,255,458.334,962,772.925.00%
1-2年1,400,724.52140,072.4510.00%
2-3年1,028,388.69308,516.6130.00%
3-4年833,120.64416,560.3250.00%
4-5年640,681.14448,476.8070.00%
5年以上20,754.7220,754.72100.00%
合计103,179,128.046,297,153.82--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99,255,458.33
1至2年1,400,724.52
2至3年1,028,388.69
3年以上269,480,024.67
3至4年833,120.64
4至5年640,681.14
5年以上268,006,222.89
合计371,164,596.21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51,292,040.83710,002.02176,325,348.366,271,222.28267,985,468.17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62,252.645,091,694.7115,094.33-558,300.806,297,153.82
合计451,954,293.475,091,694.71710,002.02176,340,442.695,712,921.48274,282,621.9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甘肃金川神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有限公司710,002.02破产管理人对应收账款拍卖价款
合计710,002.02--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甘肃金川神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有限公司176,325,348.36
山西西山煤气化有限责任公司15,094.33
合计176,340,442.69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甘肃金川神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有限公司工程款176,325,348.36破产管理人将其拍卖法拍
合计--176,325,348.36------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181,913,519.6449.01%181,913,519.64
第二名86,071,948.5323.19%86,071,948.53
第三名31,820,945.328.57%1,591,047.27
第四名13,917,550.903.75%695,877.55
第五名13,779,113.003.71%688,955.65
合计327,503,077.3988.23%

(5)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3,575,172.00
合计3,575,172.00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项 目年初余额本期变动年末余额
成本公允价值变动成本公允价值变动成本公允价值变动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3,575,172.003,575,172.00
合 计3,575,172.003,575,172.00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5,506,106.92100.00%
合计5,506,106.92----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款总额的比例
第一名2,652,697.7248.18%
第二名929,557.5216.88%

第三名

第三名402,152.217.30%
第四名378,368.256.87%

第五名

第五名206,545.313.75%
合计4,569,321.0182.99%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15,839,668.671,661,524.91
合计15,839,668.671,661,524.91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单位往来款3,669,584.151,431,510,908.90
押金及保证金311,220.00120,183.92
员工备用金806,446.9627,190.94
破产管理人资金专用户12,320,620.77
合计17,107,871.881,431,658,283.76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831,932.351,429,164,826.501,429,996,758.85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5,978.5615,703,115.2615,709,093.82
本期转回3,000.003,000.00
本期转销23,534,912.9823,534,912.98
其他变动-430,292.301,421,330,028.781,420,899,736.48
2021年12月31日余额1,268,203.210.001,268,203.21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5,922,509.04
2至3年10,362.93
3年以上1,174,999.91
4至5年300,000.00
5年以上874,999.91
合计17,107,871.88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独全额计提1,429,164,826.5015,703,115.263,000.0023,534,912.981,421,330,028.780.00
账龄组合坏账准备831,932.355,978.56-430,292.301,268,203.21
合计1,429,996,758.8515,709,093.823,000.0023,534,912.981,420,899,736.481,268,203.21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21,330,028.78根据重整计划用于抵债
合计1,421,330,028.78--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南京恒荣电气系统工程有限公司5,568,494.50
唐山市嘉恒实业有限公司3,589,743.60
三河市北方冶金机械有限公司2,910,000.00
江苏鑫华能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707,692.30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1,574,600.00
北京群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450,151.57
成都易态科技有限公司1,200,000.00
其他5,534,231.01
合计23,534,912.98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南京恒荣电气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往来款5,568,494.50领导层审批管理层审批
唐山市嘉恒实业有限公司预付转入3,589,743.60预计无法收回管理层审批
三河市北方冶金机械有限公司预付转入2,910,000.00预计无法收回管理层审批
江苏鑫华能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预付转入1,707,692.30预计无法收回管理层审批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预付转入1,574,600.00预计无法收回管理层审批
北京群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澳柯)预付转入1,450,151.57预计无法收回管理层审批
成都易态科技有限公司预付转入1,200,000.00预计无法收回管理层审批
合计--18,000,681.97------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破产管理人资金专用户12,320,620.771年以内72.02%
第二名往来款1,157,000.001年以内6.76%57,850.00
第三名往来款1,123,382.571年以内6.57%56,169.13
第四名往来款874,999.915年以上5.11%874,999.91
第五名往来款300,000.004-5年1.75%210,000.00
合计--15,776,003.25--92.21%1,199,019.04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在产品13,811,679.6013,811,679.6017,303,547.4216,103,547.421,200,000.00
工程成本703,579.02703,579.02
生产成本121,771.03121,771.03
合计14,637,029.6513,811,679.60825,350.0517,303,547.4216,103,547.421,200,000.00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在产品16,103,547.422,291,867.8213,811,679.60
合计16,103,547.422,291,867.8213,811,679.60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转销/核销原因

其他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余额减值准备期末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预计处置时间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留抵税款5,918,696.226,046,141.00
待认证进项税86,178.4962,949.26
武汉君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待分配股权4,014,499.21
合计10,019,373.926,109,090.26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应计利息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期末余额成本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备注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确认的股利收入累计利得累计损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189,866.401,490,586.685,680,453.08
2.本期增加金额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4,189,866.401,490,586.685,680,453.08
(1)处置
(2)其他转出4,189,866.401,490,586.685,680,453.08
4.期末余额0.000.000.00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
摊销
1.期初余额3,983,253.08479,792.844,463,045.92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或摊销
3.本期减少金额3,983,253.08479,792.844,463,045.92
(1)处置
(2)其他转出3,983,253.08479,792.844,463,045.92
4.期末余额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0.000.000.00
2.期初账面价值206,613.321,010,793.841,217,407.16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224,528.43397,815.22
合计224,528.43397,815.22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022,177.37468,119.344,490,296.71
2.本期增加金额4,189,866.40311,687.914,501,554.31
(1)购置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311,687.91311,687.91
(4)其他转入4,189,866.404,189,866.40
3.本期减少金额4,189,866.40993,990.315,183,856.71
(1)处置或报废4,189,866.40993,990.315,183,856.71
4.期末余额0.003,028,187.06779,807.253,807,994.31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3,664,600.45427,881.044,092,481.49
2.本期增加金额3,983,253.08156,468.05278,807.134,418,528.26
(1)计提156,468.0551,558.32208,026.37
(2)其他转入3,983,253.083,983,253.08
(3)企业合并增加227,248.81227,248.81
3.本期减少金额3,983,253.08944,290.794,927,543.87
(1)处置或3,983,253.08944,290.794,927,543.87
报废
4.期末余额2,876,777.71706,688.173,583,465.8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51,409.3573,119.08224,528.43
2.期初账面价值357,576.9240,238.30397,815.22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5)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本期计提金额计提原因

其他说明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期初账面价值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1,490,586.603,210,000.00360,435.315,061,021.91
(1)购置360,435.31360,435.31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3,210,000.003,210,000.00
(4) 其他转入1,490,586.601,490,586.60
3.本期减少金额1,490,586.601,490,586.60
(1)处置1,490,586.601,490,586.60
4.期末余额3,210,000.00360,435.313,570,435.31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492,241.04234,062.5018,021.78744,325.32
(1)计提12,448.20234,062.5018,021.78264,532.48
(2)其他转入479,792.84479,792.84
3.本期减少金额492,241.04492,241.04
(1)处置492,241.04492,241.04
4.期末余额234,062.5018,021.78252,084.2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975,937.50342,413.533,318,351.03
2.期初账面价值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27、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内部开发支出其他确认为无形资产转入当期损益
合计

其他说明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0.00128,006,213.66128,006,213.66
合计0.00128,006,213.66128,006,213.66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处置
合计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其他说明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费用0.00133,705.2158,495.7875,209.43
合计133,705.2158,495.7875,209.43

其他说明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3,047,339.23457,100.88
可抵扣亏损81,000,000.0020,250,000.00
合计84,047,339.2320,707,100.88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2,975,937.50446,390.62
合计2,975,937.50446,390.62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20,707,100.8820,707,100.88
递延所得税负债446,390.62446,390.62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86,315,165.572,648,514,631.47
可抵扣亏损82,897,035.50501,037,990.51
合计369,212,201.073,149,552,621.98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2
2023215,917,906.88
2024192,118,153.30
202579,421,919.5493,001,930.33
20263,475,115.96
合计82,897,035.50501,037,990.51--

其他说明: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38,100,000.00
抵押借款29,062,971.10
保证借款446,772,653.90
合计513,935,625.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借款利率逾期时间逾期利率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62,102,006.79103,704,428.21
1-2年527,040.001,352,024.98
2-3年1,503,254.0415,195,557.46
3年以上595,200.00287,939,640.06
合计64,727,500.83408,191,650.71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武汉新世界制冷工业有限公司1,894,294.04未到结账期
合计1,894,294.04--

其他说明: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工程款169,811.321,069,895.89
合计169,811.321,069,895.89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工程款-900,084.57期初金额已全部减少,主要系破产债权清偿减少54.16万,转入营业外收入减少52.8万;期末金额主要为项目预收款。
合计-900,084.57——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44,792,279.319,660,151.3247,527,254.216,925,176.42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92,539.18508,036.52800,575.700.00
三、辞退福利16,249,916.89275,866.9816,525,783.870.00
合计61,334,735.3810,444,054.8264,853,613.786,925,176.42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36,104,538.437,969,127.8042,005,431.612,068,234.62
2、职工福利费0.00654,063.39654,063.390.00
3、社会保险费565,281.83391,481.13952,565.214,197.75
其中:医疗保险费515,269.68406,229.88917,753.313,746.25
工伤保险费7,268.379,762.0117,030.38
生育保险费42,743.78-24,510.7617,781.52451.50
4、住房公积金4,364,162.00634,767.003,904,482.001,094,447.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758,297.0510,712.0010,712.003,758,297.05
合计44,792,279.319,660,151.3247,527,254.216,925,176.42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278,608.96492,073.32770,682.280.00
2、失业保险费13,930.2215,963.2029,893.420.00
合计292,539.18508,036.52800,575.700.00

其他说明: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10,592,595.393,308,426.45
企业所得税1,533,286.91
个人所得税5,194,024.467,882,581.37
城市维护建设税393,790.68
其他税费440,156.88160,000.63
合计18,153,854.3211,351,008.45

其他说明: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214,156,754.28
其他应付款89,588,169.48567,130,118.12
合计89,588,169.48781,286,872.40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37,108,436.34
企业债券利息0.00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152,847,408.11
应付融资租赁利息15,494,478.08
票据罚息8,706,431.75
合计214,156,754.28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逾期金额逾期原因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单位往来2,928,416.87103,407,385.79
管理人尚未支付清偿款7,734,002.02
未申报留债6,071,374.94
代扣内部员工款1,604,131.835,995,605.10
借款70,194,900.00443,227,877.53
保证金及押金1,055,343.8214,499,249.70
合计89,588,169.48567,130,118.12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中国银行南京城中支行70,000,000.00公司代子公司江苏院对中国银行南京分行承担担保责任
合计70,000,000.00--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66,373,916.9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51,212,573.50
合计217,586,490.49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11,603.7837,641.51
合计11,603.7837,641.51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面值发行日债券期发行金期初余本期发按面值计提利溢折价本期偿期末余
摊销
合计------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
合计------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
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形成原因
对外提供担保398,761,632.02违规担保
合计398,761,632.02--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91,190,954.0091,190,954.00

其他说明: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
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8,939,925.58243,717,638.11252,657,563.69
其他资本公积12,000.00230,975,607.05230,987,607.05
合计8,951,925.58474,693,245.16483,645,170.74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40,109,318.7640,109,318.76
合计40,109,318.7640,109,318.76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2,520,386,856.97-2,104,983,017.4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52,417,287.23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2,520,386,856.97-2,157,400,304.6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90,216,791.53-362,986,552.32
其他减少
期末未分配利润-530,170,065.44-2,520,386,856.97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19,143,772.4298,203,108.561,248,236.778,347,620.51
其他业务1,013,575.223,491,867.82414,285.7114,937.84
合计120,157,347.64101,694,976.381,662,522.488,362,558.35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单位:元

项目本年度(元)具体扣除情况上年度(元)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120,157,347.642021年子公司营业收入1,662,522.482020年子公司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4,423,485.31正常经营之外的销售材料收入1,013,575.22元,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收3,409,910.09元。723,843.23江苏院2020年度房租收入414,285.71元,销售存货309,557.52元。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3.68%43.54%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1,013,575.22系销售材料收入723,843.23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3,409,910.09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4,423,485.31正常经营之外的销售材料收入1,013,575.22元,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收入3,409,910.09元723,843.23江苏院2020年度房租收入414,285.71元,销售存货309,557.52元。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0.0000.000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115,733,862.33扣除后营收938,679.25扣除后营收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合计
商品类型
其中:
工程设计+设备供货64,214,393.0564,214,393.05
定制设备集成47,067,454.6047,067,454.60
工程咨询设计5,415,094.335,415,094.33
维保1,977,854.861,977,854.86
废品销售1,013,575.221,013,575.22
设备销售468,975.58468,975.58
按经营地区分类
其中:
境内120,157,347.64120,157,347.64
市场或客户类型
其中:
冶金行业70,643,062.6070,643,062.60
化工行业45,301,441.0345,301,441.03
煤炭化工行业4,212,844.014,212,844.01
合同类型
其中: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其中:
按合同期限分类
其中:
按销售渠道分类
其中:
合计119,143,772.42119,143,772.42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9,458,423.80元,其中,9,458,423.80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645,165.766,000.00
教育费附加460,832.674,285.72
房产税25,694.6868,229.46
土地使用税15,415.5030,831.00
车船使用税6,480.002,220.00
印花税160,312.0370.60
合计1,313,900.64111,636.78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工资及福利费262,133.15701,234.28
差旅交通费419,682.3181,233.14
招待费742,175.90158,676.50
租赁费201,850.00182,898.58
办公费7,212.506,000.00
折旧摊销11,596.23272,889.11
车辆及运输费500.001,050.00
其他120,387.96252,436.20
合计1,765,538.051,656,417.81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工资及福利费6,174,170.6740,048,676.67
招待费776,262.70830,374.37
租赁物业费896,477.651,575,086.37
中介机构费用4,131,439.7111,753,688.06
差旅交通费925,943.06945,628.58
折旧摊销费513,453.2422,085,632.87
办公费211,868.98210,925.34
服务费1,238,338.811,808,885.78
车辆及运输费160,574.10170,243.24
广告费17,932.080.00
其他381,655.23916,209.87
破产费用5,770,705.190.00
合计21,198,821.4280,345,351.15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522,841.65
差旅费171,381.91
折旧与摊销6,005.16
物料消耗322,629.13
技术开发费用194,174.76
其他13,112.10
合计1,230,144.71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10,763,237.42194,672,511.63
减:利息收入15,922,854.16185,563,856.52
汇兑损失16,875.94-267,468.06
手续费支出及其他42,102.49649,854.36
合计-5,100,638.319,491,041.41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社保稳岗补贴款12,051.00
省级专利奖2,000.00280,023.60
科技保险补贴1,663.20
合计3,663.20292,074.60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63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15,853.55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8,228.58
债务重组收益1,558,357,173.20
合计1,559,011,255.33

其他说明: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5,706,093.82-177,969,589.23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381,692.69-16,260,620.44
合计-20,087,786.51-194,230,209.67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13,846,650.36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2,291,867.82-800,000.00
合计2,291,867.8213,046,650.36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26,269,341.52287,940.00
无形资产处置损益25,400.00
合计26,294,741.52287,940.00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50,000,000.0050,000,000.00
违规担保解除376,598,333.42376,598,333.42
无法支付的款项528,301.9036,400,069.09528,301.90
管理人核减债务13,503,619.54
其他11.824,300.0011.82
合计427,126,647.1449,907,988.63427,126,647.1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补贴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省级专利奖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奖励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0.00280,023.60与收益相关
社保稳岗补贴款仙桃市社会保障基金专户补助因承担国家为保障某种公用事业或社会必要产品供应或价格控制职能而获得的补助0.0012,051.00与收益相关
落户奖励江西新建长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奖励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50,000,000.000.00与收益相关
科技保险补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和国资监管局财政零余额账户补助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1,663.200.00与收益相关
省级专利奖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奖励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2,000.000.00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338,694.90
赔偿款12,649,468.72
担保损失60,976,375.00
非常损失3,498.77
违约金26,827,410.27
滞纳金204,256.6817,714.15204,256.68
其他171,255.62
解除合同损失33,002,095.79
合计204,256.68133,986,513.22204,256.68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503,378.32
递延所得税费用-20,593,921.29
合计-19,090,542.97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1,992,490,736.57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498,122,684.14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857,846.35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684,864.38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05,404,017.74
年度(期间)内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5,890,725.62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期实际产生损失的影响-44,081,337.09
前期已减值的大股东占用抵债确认重整收益-355,332,507.20
投资人捐赠76,267,126.76
解决违规担保收益-94,149,583.36
研发支出等加计扣除项目影响-230,652.13
所得税费用-19,090,542.97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集团内部单位往来82,667,860.330.00
收回投标、履约保证金123,283.921,522,500.00
政府补助3,663.20292,074.60
利息收入194,073.746,714.94
收到其他单位往来0.001,283,325.48
收回个人备用金2,096,107.450.00
收回银行冻结账户款0.004,239,735.36
其他822,614.00295,022.77
合计85,907,602.647,639,373.15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破产管理人清偿款12,320,620.77
支付清偿款11,289,002.83
支付其他单位往来75,004,800.004,153,678.53
支付投标、履约保证金299,620.00
支付的付现费用14,133,974.50745,109.93
个人备用金借支533,147.53
其他277,993.35
合计113,581,165.635,176,781.8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联合立本合并期初增加22,697.46
合计22,697.46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其他公司借款21,470,907.70
合计21,470,907.7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2,011,581,279.54-362,986,552.32
加:资产减值准备17,795,918.69181,183,559.3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208,026.37833,630.39
使用权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264,532.4821,539,829.4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58,495.78618,396.2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6,294,741.52-287,940.0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38,694.9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0,763,237.42194,672,511.6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559,011,255.3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0,707,100.88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5,109.38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666,517.77128,982.3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3,755,601.04-111,608,338.4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567,933,818.6879,086,528.31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4,399,618.783,519,301.74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22,909,548.491,013,218.1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013,218.12227,247.25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896,330.37785,970.87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22,909,548.491,013,218.12
其中:库存现金33,447.6837,129.3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22,876,100.81976,088.73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909,548.491,013,218.12

其他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853,936.81银行存款冻结
应收票据0.00
存货0.00
固定资产151,409.35汽车车辆
无形资产0.00
合计1,005,346.16--

其他说明: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108,423.386.3757691,274.95
欧元0.00
港币0.00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42,032,320.876.3757267,985,468.17
欧元0.00
港币0.00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0.00
欧元0.00
港币0.00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落户奖励50,000,000.00营业外收入50,000,000.00
省级专利奖2,000.00其他收益2,000.00
科技保险补贴1,663.20其他收益1,663.20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股权取得比例股权取得方式购买日购买日的确定依据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05月28日0.0051.00%破产重整计划约定投入2021年05月28日取得控制权49,514,285.047,383,897.07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现金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其他150,210,000.00
合并成本合计150,210,000.00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22,203,786.34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128,006,213.66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合并成本以经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的评估值确定。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重整投资人汉宸(武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将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立本”)投入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联合立本成为江苏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合并成本为150,210,000.00元,经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的评估值确定,被购买方联合立本合并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22,203,786.34元,合并成本大于合并日享有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部分形成商誉,其账面值为128,006,213.66元。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账面价值
资产:110,404,014.20107,194,014.20
货币资金82,664,863.8182,664,863.81
应收款项22,174,373.0722,174,373.07
存货1,331,014.131,331,014.13
固定资产84,439.1084,439.10
无形资产3,210,000.000.00
其他资产939,324.09939,324.09
负债:88,200,227.8687,718,727.86
借款
应付款项87,496,548.4387,496,548.43
递延所得税负债481,500.00
其他负债222,179.43222,179.43
净资产22,203,786.3419,475,286.34
减:少数股东权益
取得的净资产22,203,786.3419,475,286.34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合并日合并日的确定依据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现金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或有对价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上期期末
资产:
货币资金
应收款项
存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负债:
借款
应付款项
净资产
减:少数股东权益
取得的净资产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苏省南京市工程设计、承包51.00%发行股份购买
内蒙古永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赤峰市内蒙古自治区新材料、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推广;金属材料的生产、销售;矿产品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术咨询服务100.00%设立
内蒙古华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丰镇市内蒙古自治区新材料、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推广;金属材料的生产、销售;矿产品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术咨询服务100.00%设立
南京神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市南京市节能低碳工程技术开发100.00%设立
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汉市制冷、制热、节能及新能源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产、安装;水处理的技术开发、安装;合同能源管理;环保设备100.00%破产重整计划约定投入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49.00%21,364,488.010.0051,249,749.89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156,072,307.37152,331,403.43308,403,710.80203,365,993.88446,390.62203,812,384.5015,333,531.711,615,222.3816,948,754.091,976,152,336.201,976,152,336.20

单位:元

子公司名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120,157,347.641,667,746,325.261,667,746,325.26-162,462,613.841,662,522.48-337,145,771.04-337,145,771.04-4,403,611.20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现金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差额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调整盈余公积
调整未分配利润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
直接间接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财务费用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联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125,298.98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直接间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6,289,071.206,289,071.20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6,289,071.206,289,071.20
(1)债务工具投资6,289,071.206,289,071.20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程承包36000万元37.44%37.44%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吴道洪。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吴道洪。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武汉新跃科技有限公司本集团持股20%的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
洪阳冶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
湖北神雾热能技术有限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
甘肃金川神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武汉君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苏院49%股权
汉宸(武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武汉君成63%股权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是否超过交易额度上期发生额
武汉新跃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利息772,778.94772,778.942,365,168.53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受托/承包资产类型受托/承包起始日受托/承包终止日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委托/出包资产类型委托/出包起始日委托/出包终止日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拆出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甘肃金川神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有限公司0.000.00177,035,350.38177,035,350.38
其他应收款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0.001,405,626,913.521,405,626,913.52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湖北神雾热能技术有限公司0.0011,537,154.67
其他应付款甘肃金川神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有限公司839,900.0018,850,875.72
其他应付款武汉新跃科技有限公司0.0032,181,990.34
其他应付款汉宸(武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580,932.020.00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其他承诺事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联营公司武汉新跃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应于2019年9月19日前缴纳剩余认缴出资2,000,000.00元。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公司诉讼情况如下:

序号原告或申请人被告或被申请人案由涉诉金额诉讼进展是否向管理人申报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70,000,000.00再审中已申报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内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处理程序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累积影响数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批准程序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2、债务重组

江苏院债务重组

破产重整基本情况:

因连续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江苏院于2020年9月28日向南京中院申请破产重整,2020年10月15日提出先行预重整请求。2020年11月20日,江苏院收到南京中院《决定书》((2020)苏01破申76号),南京中院决定对江苏院启动预重整。2020年12月31日江苏院收到南京中院的《民事裁定书》((2020)苏01 破49号),南京中院已于2020年12月31日正式裁定受理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院的重整申请,同时指定了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为公司重整期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1年4月22日,江苏院收到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0)苏01破49 号之二),批准江苏院重整计划。

重整计划主要内容:

1)、出资人权益:

①重整投资人汉宸(武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SPV公司作为重整平台,出资2亿元增资江苏冶金院,占江苏冶金院49%的股权,神雾节能的持股比例降为51%;

②债权人清偿方案中,债权人以对江苏冶金院的债权作价出资,入股SPV公司;

③SPV公司增资江苏冶金院的现金经债务清偿完毕后,汉宸投资承诺投入价值不低于1.5亿元的经营性资产以改善江苏冶金院资产质量。

2)、债权调整及受偿方案

①有财产担保债权在对应担保财产评估值范围内以货币方式全额清偿;

②职工债权及税款以货币方式全额清偿

③普通债权:

普通债权在江苏冶金院重整计划被批准后60日内按照以下方案清偿:

A、普通债权人享有的经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金额中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部分99.9%受偿;剩余0.1%债权予以豁免,江苏冶金院不再负有清偿义务。

B、经上述清偿后,尚有剩余债权的,再获得债权本金数额*5%的现金清偿。

C、债权分配。以江苏冶金院对神雾集团的全部其他应收款分配给债权人,即神雾集团对江苏冶金院的债务转为神雾集团对江苏冶金院债权人的债务。同时神雾集团不再向江苏冶金院清偿债务。

D、经上述清偿后,债权金额10万元以上的债权人以对江苏冶金院全部债权本金数额的5%出资入股SPV公司。江苏冶金院重整结束后,SPV公司持有江苏冶金院股权,债权人持有SPV公司股权。

重整计划执行情况:

2021年4月29日,江苏院收到重整投资人汇入的2亿元重整投资款并转入管理人账户,用于支付江苏院重整费用、清偿债权。汇款方为武汉君成,武汉君成为江苏院重整投资人汉宸(武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江苏院重整计划设立的SPV公司。

2021年5月31日,重整投资人汉宸投资已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评估价值为 1.5 亿元的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立本”)100%股权过户至江苏院名下,联合立本已成为江苏院的全资子公司。

2021年6月22日,江苏院破产管理人向南京中院提交了江苏院破产重整执行报告,江苏院破产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收入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分部间抵销合计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控制股东资金占用的解决截至2021年4月28日,自南京中院批准江苏院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江苏院对债权人的142,133.00万元债务转由控股股东神雾集团代为清偿,江苏院就相应债务不再向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该等债务转移至控股股东之日,控股股东已向江苏院清偿完毕其所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的解决截至2021年4月28日,公司已与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及债权人分别与北京天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栩生(上海)实业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永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解除公司违规担保责任。江苏院增资引入新投资者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院以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南京旭阳时与相关方签署的《增资协议》,约定南京旭阳以人民币 1,000万元向江苏院增资,增资款尚未实缴。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1年11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112号,涉及的违法事实包括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年报存在的虚假记载及2017年年报存在的部分虚假记载已于2020年4月29日更正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根据《事先告知书》,经初步测算后,本次剩余相应拟调减2017年金川弃渣综合利用二期工程项目收入74,736,929.51元,拟调减2017年成本54,839,848.82元,拟调减2017年净利润19,897,080.69 元,拟调减应收账款74,736,929.51元,拟调增存货54,839,848.82元,因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尚未收到,且对2021年的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本会计期间不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0.000.000.000.000.000.0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0.000.000.000.000.000.00
其中:
0.000.000.000.000.000.00
合计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0.00
1至2年0.00
2至3年0.00
3年以上0.00
3至4年0.00
4至5年0.00
5年以上0.00
合计0.00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5)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95,980,771.37803,380,942.48
合计95,980,771.37803,380,942.48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单位往来96,909,969.22803,937,939.97
员工备用金6,790.94
保证金和押金3,000.00116,783.92
合计96,912,969.22804,061,514.83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680,572.35680,572.35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251,625.50251,625.50
2021年12月31日余额932,197.85932,197.85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96,037,969.31
3年以上874,999.91
5年以上874,999.91
合计96,912,969.22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账龄组合680,572.35251,625.50932,197.85
合计680,572.35251,625.50932,197.85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往来款94,894,010.601年以内97.92%0.00
第二名往来款1,123,382.571年以内1.16%56,169.13
第三名往来款874,999.915年以上0.90%874,999.91
第四名往来款17,576.141年以内0.02%878.81
第五名押金3,000.001年以内0.00%150.00
合计--96,912,969.22--100.00%932,197.85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3,460,000,000.003,363,184,915.0096,815,085.003,460,000,000.003,363,184,915.0096,815,085.00
合计3,460,000,000.003,363,184,915.0096,815,085.003,460,000,000.003,363,184,915.0096,815,085.00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96,815,085.0096,815,085.003,363,184,915.00
合计96,815,085.0096,815,085.003,363,184,915.00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减值准备期末
追加投减少投权益法其他综其他权宣告发计提减其他
面价值)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合收益调整益变动放现金股利或利润值准备面价值)余额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0.000.000.000.00
其他业务0.000.000.000.00
合计0.000.000.000.00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合计
商品类型
其中:
按经营地区分类
其中:
市场或客户类型
其中:
合同类型
其中: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其中:
按合同期限分类
其中:
按销售渠道分类
其中:
合计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630,000.00
债务重组损失-71,480,578.40
合计-70,850,578.40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6,924,741.52拍卖大阳沟房产资产处置收益2,631.9万元,处置联营企业中成碳投资收益63万元,拍卖无形资产处置收益2.54万元,报废汽车资产处置损失4.97万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0,000,000.00本期取得江西政府上市公司扶持资金的批文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15,703,115.26对神雾集团收取1-4月资金占用费
债务重组损益1,558,357,173.20江苏院破产重整产生投资收益154,189.21万元(其中神雾集团142,133万元),神雾节能偿还招商银行贷款产生收益1,646.51万元。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6,046,572.16江苏院破产重整管理人费用及评估费、诉讼费、审计费等。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4,082.13处置银行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713,002.02主要系收到甘肃金川应收账款拍卖款71万元及保证金3000元,本期转回已计提坏账。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76,922,390.46本期主要系根据与违规担保方及周水荣签订的《和解协议书》,冲回多计提预计负债37,659.83万元,预收款转营业外收入52.83万元,滞纳金20.43万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5,703,115.26对神雾集团资金占用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570.31万元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0,441,707.29
合计1,996,453,109.8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3.41%3.12323.12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54%-0.01-0.01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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