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下发给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8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由方勇董事长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决定对企业会计政策做相应变更。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3.关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公司通过审查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定期财务报告等资料,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关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关联董事方勇、丁忠民、迟庆峰、康华华、余建华回避了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