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董事会成员,并电话确认;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董事长主持,应有9名董事参加表决,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3位监事及董秘参加审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见公告编号2019-026《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二、关于本公司为汕头超声显示器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见公告编号2019-027《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三、关于本公司为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见公告编号2019-027《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