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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专项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2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专项意见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31日上午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关于公司核销坏账损失的报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供上述议案相关资料,我们对资料进行了审阅,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要求,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发[2003]56号文的精神,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审查核实,情况如下:

①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②公司对外担保均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截止2019年底,未到期的对外担保总计45,138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77%。

③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文件及《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它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④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规定如实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情况。

⑤到目前为止,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未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的批评和处罚。

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担保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2、关于2019年度公司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我们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对公司2019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实施的证券投资业务仅限于网上新股申购,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我们认为,公司的证券投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情形。

3、关于2019年度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规避汇率风险所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是基于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和目前外汇收支的实际需求。公司已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相关各层级的审批程序,可以有效控制相关风险。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遵循了谨慎性原则,内部审批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完备,操作过程合法、合

规,风险控制是有效的。

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5、《关于公司核销坏账损失的报告》的独立意见

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将控股子公司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1,743,116.34元作为财产损失处理,冲销已提坏账准备1,743,116.34元,本次核销坏账损失不影响本年度利润总额。

我们认为,本次核销依据充分、内容合理,程序合法、合规,一致同意上述核销事项。

6、《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公司发展的需要以及对股东的现金回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现金分红的比例也符合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18-2020)分红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7、《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有利于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外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8、《关于2020年度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中介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业务与服务水平,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规范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任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2020年度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中介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

9、《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

规定执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签名:

李业 李映照 沈忆勇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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