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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2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董事会成员,并电话确认,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上午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3位监事及董秘、财务总监列席审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核销坏账损失的报告

本公司于1997年12月3日与汕头高新区华诚丰田汽车特约维修有限公司(下称华诚丰田公司)签订《委托经营协议书》一份,其中约定:本公司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委托华诚丰田公司经营丰田汽车及配件,期限自1997年12月3日至1998年6月3日,到期华诚丰田公司负责归还投资本金和利润人民币1090万元。协议到期后华诚丰田公司除付还本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20万元及利息人民币90万元外,余款人民币980万元一直未偿还。

2005年6月,本公司在多次催讨未果及华诚丰田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向法院提起诉讼,2005年11月6日汕头市龙湖区人民

法院作出(2005)龙民三初字第435号判决,判令华诚丰田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本公司人民币980万元和本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9110万元。判决生效后,由于华诚丰田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故本公司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过程中没有发现华诚丰田公司可供执行抵债资产的线索,法院于2006年3月6日作出(2006)龙执字第172号《民事裁定书》,中止案件执行。

截至目前,本公司尚未收回华诚丰田公司所欠款项,也没有发现可用于抵债资产的线索。本公司已对前述未能收回的借款本金及垫付的案件受理费共计985.9110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不能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共计985.9110万元作为财产损失处理,冲销已提坏账准备

985.9110万元,本次核销坏账损失不影响本年度利润总额。

独立董事李业、李映照、沈忆勇发表意见:本次核销依据充分、内容合理,程序合法、合规,一致同意上述核销事项。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二、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见公告编号2020-021《2020年半年度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三、关于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有效期将于2020年9月19日到期。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相关工作的延续

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本次授权自2020年9月19日起12个月内有效。除延长有效期外,本次《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原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四、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见公告编号2020-024《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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