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董事会成员,并电话确认,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上午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陈国英、王铁林、李业、李映照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3位监事及董秘、财务总监列席审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见公告编号2021-024《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二、关于本公司为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1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见公告编号2021-025《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三、关于本公司为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7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见公告编号2021-025《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四、关于本公司为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9000万元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见公告编号2021-025《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五、关于本公司为汕头超声印制板(三厂)有限公司向光大银行汕头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见公告编号2021-025《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六、关于本公司为汕头超声印制板(三厂)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汕头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见公告编号2021-025《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