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超声电子:超声电子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0

证券代码:000823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4债券代码:127026 债券简称:超声转债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拟任董事、监事、董秘,并电话确认;会议于2021年10月19日下午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3名监事及董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选举莫翊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全票通过该项议案。

二、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林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全票通过该项议案。

三、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陈东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全票通过该项议案。

四、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林诗彪先生、陈东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分别表决,均以9票同意,全票通过该项议

案。

五、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林钢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全票通过该项议案。

六、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林琪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全票通过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李卫宁、万良勇、郑慕强就高管聘任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第九届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履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和聘任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七、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郑创文先生为公司证劵事务代表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全票通过该项议案。

八、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选举,现由莫翊斌、林敏、林诗彪、陈东屏、李卫宁等五人组成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莫翊斌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全票通过该项议案。

九、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选举,现由李卫宁、李业、沈忆勇、万良勇、

郑慕强等五人组成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卫宁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全票通过该项议案。

十、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选举,现由万良勇、莫翊斌、林诗彪、李卫宁、郑慕强等五人组成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万良勇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全票通过该项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附:公司董事长及其他人员简历

莫翊斌先生 1968年出生,硕士学位,工程师。历任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工程师、制造部主管、制造部经理;1998年至2016年3月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覆铜板厂总经理;2005年获得汕头市十佳“青年科技带头人”荣誉称号、2006年获得汕头市“劳动模范”称号、2008年获得汕头市科学技术一等奖;2015年10月至2021年10月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4月起兼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党委委员;2020年5月起兼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莫翊斌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莫翊斌先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林敏先生 1975年出生,硕士学位,工程师。历任汕头超声显示器有限公司工程师、营业代表、区域经理、市场部经理;2016年1月至2021年10月任显示器事业部总经理助理,2018年1月至2018年10月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10月至2021年10月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5月起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林敏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林敏先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林诗彪先生 1963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工程师、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汕头超声仪器研究所所长;1997年9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被评为广东省优秀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主任,曾获广东省科学技术三等奖、汕头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2009年12月-2020年7月兼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党委委员;2020年5月起兼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汕头市机械、电子、通讯工程中级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汕头市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委员、汕头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电子行业协会常务理事、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林诗彪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30326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林诗彪先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陈东屏先生 1968年出生,研究生毕业,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总经理秘书,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经理、证券部经理;1997年9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6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2月起兼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党委委员;2015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5月起兼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东屏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30326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陈东屏先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林钢先生 1977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汕头超声显示器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限公司工艺主管、制造部经理,汕头超声显示器有限公司技术研发部经理,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显示器事业部技术研发部经理,2017年4月至2021年10月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曾获广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广东省优秀专利奖、广东省测量控制与仪器仪表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汕头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汕头市专利金奖、汕头市优秀人才奖创新创业奖;2016年入选广东省扬帆计划人才项目;现任广东省科技厅科技咨询专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汕头市科技局专家、汕头市工程师学会理事,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林钢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林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林琪先生 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毕业,会计师。历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财经部经理助理、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2006年10月至2009年10月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林琪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林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郑创文先生 1975年出生,大学本科毕业,经济师。历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财经部职员、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劵管理专责、证劵主管,2008年1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劵事务代表,2009年10月-2014年12月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劵部副经理,2015年1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劵部经理;现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劵事务代表、证劵部经理。

郑创文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郑创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