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10月26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会议于2018年11月2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3.董事出席情况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0人。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会议选举李华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经董事表决,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2、《关于聘用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用李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董事表决,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3、《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高建兵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缺额1名。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张晓东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经董事表决,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补选上述董事的独立董事意见。
4、《关于调整部分子公司董事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相关人员职务调整等原因,公司董事会对部分子公司董事人选作如下调整:推荐李华先生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精密带钢有限公司董事,并提名为董事长人选,高建兵先生不再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精密带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推荐李华先生担任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董事,并提名为董事长人选,高建兵先生不再担任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推荐李华先生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钢管有限公司董事,并提名为董事长人选,高建兵先生不再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钢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
经董事表决,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三、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日
附:
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华先生:男,46岁,经济学学士,会计师。现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太钢集团”)党委常委、董事,本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曾任本公司计财部副部长、部长,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太钢集团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李华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日,李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李华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张晓东先生:男,51岁,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现任太钢集团党委常委、总会计师。曾任太钢集团计财部副部长,本公司计财部部长,太钢集团计财部部长,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太钢(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太钢集团副总会计师,本公司监事。张晓东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日,张晓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晓东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