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张庆文先生,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
1、同意下属公司—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融通租赁公司)与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下称,东江水务)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为东江水务所属的供水设施及设备等固定资产。
2、同意本次售后回租业务的租赁本金为3.8亿元人民币,租赁期限不超过15年,综合年收费率不低于2019年12月底执行的5年期以上LPR+10BP(浮动)。由东江水务的控股股东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售后回租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同意融通租赁公司拟与东江水务签署《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文本,并授权融通租赁公司董事会办理此次售后回租业务的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