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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控股:东莞控股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1-026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升投资收益,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金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金信资本),拟与东莞金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金控基金)等共同合作设立东莞市莞之光专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下称,莞之光投资、本基金)。本基金计划总规模为人民币10,101万元,其中金信资本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

本事项已经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设立基金概述

金信资本拟与金控基金、东莞市创新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共同出资设立莞之光投资基金,并签署合伙协议。本基金计划总规模为人民币10,101万元,金信资本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合伙企业29.7%份额。

二、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名称:东莞金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3栋409室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3日法定代表人:罗海峰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咨询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东莞市国资委。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基金备案情况:金控基金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等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管理基金情况:金控基金目前管理基金12支,注册管理规模72亿元,目前存续规模30亿元,具体管理的基金包括东莞市上市莞企发展投资基金、东莞市创新投资发展基金等。

(二)有限合伙人

除金信资本外,莞之光投资基金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包括:

1、东莞市创新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3栋512室

成立日期:2021年2月10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东莞金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00,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东莞金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东莞市国资委。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2、东莞市宏商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十路7号粤港金融服务外包中心16栋8层806室

成立日期:2015年6月12日

法定代表人:郭翰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428.571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等。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郭翰祥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关系

莞之光投资基金的各合作方与本公司及金信资本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或一致行动关系;除东莞市宏商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00股股票外,其他合作方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莞之光投资基金份额认购、不在基金中任职。

三、基金基本情况及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基金名称:东莞市莞之光专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规模及出资情况:

出资人出资 方式出资额 (万元)出资 比例缴付出资期限
东莞金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货币10.0099%2021年 6月30日
东莞市创新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货币6,10060.3901%
金信资本货币3,00029.7000%
东莞市宏商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货币1,0009.9000%
合计-10,101100%-

3、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创业投资、实业投资、财务咨询服务、投资咨询(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4、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于东莞优质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并在不影响基金投资业务的前提下, 对基金可能存在的暂存资金, 应由普通合伙人秉持谨慎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决定进行短期投资。

5、经营期限:莞之光投资基金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经营期限为6年,经全体合伙人表决同意,可提前或者延长合伙企业合伙期限。

6、基金的管理:由普通合伙人金控基金执行合伙事务,做出莞之光投资基金对外投资决策、投后管理与投资退出等决定并执行。

7、管理费;在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各合伙人每年应支付的管理费总额按照各自实缴出资总额的0.3%计算。

8、收益分配:莞之光投资基金存续期间仅对取得的货币收益进行分配;普通合伙人根据下述约定的分配顺序将收入在扣除已发生的合伙企业费用(包括与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费用)、相关税费的可分配收益分配至各合伙人指定账户:?全

体合伙人收回实缴出资额。?剩余部分为待分配收益,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分配完毕后,莞之光投资基金剩余可分配财产应根据各合伙人之间的实缴出资额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

四、本次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1、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投资结构,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益,莞之光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金控基金并由其执行合伙事务,金控基金具有丰富的基金管理及运作经验,有利于公司提升投资效益。

2、对公司的影响

金信资本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全部为金信资本自有资金。金信资本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基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符合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

3、存在的主要风险

本次基金收益取决于基金相关投资项目及退出取得的收益,金信资本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最大风险敞口为出资额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投资的基金尚处于设立过程中,尚未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设立过程中存在可能因合伙人未能按期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受行业环境、投资标的以及经营管理因素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拟设立基金的未来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投资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基金设立进展、投资情况及时披露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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