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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控股:关于全资子公司挂牌转让北京天联华建通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7

证券简称:天音控股 证券代码:000829 公告编号:2019-081号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挂牌转让北京天联华建通信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股权和债权的进展公告

一、交易概述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挂牌转让北京天联华建通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音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音通信”)持有北京天联华建通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联华建”)19%股权和 223,529,357.96元债权(此债权公司已提坏账准备 101,837,569.96 元,账面价值为 121,592,288元,以下简称“对应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挂牌转让北京天联华建通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音通信持有天联华建的19%股权和对应债权,挂牌底价为6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

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站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挂牌转让北京天联华建通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进展公告》(编号:2019-079号),截止挂牌期满,仅有1个意向受让方报名受让,即西藏广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广融”)。经审核,西藏广融已为该项目缴纳30万元保证金,符合受让条件要求,成为本次交易的唯一受让方,成功获取受让资格,本次交易按标的资产挂牌底价成交,天音通信持有天联华建的19%股权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应债权的成交价格为600万元。

二、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音通信持有的天联华建19%股权和对应债权被成功摘牌后,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与西藏广融就该项目签订了《股权转让及债权转让协议书》并于当日收到了首笔转让款项360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西藏广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5MA6T1DAB9F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住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财富广场5栋705号

5、法定代表人: 刘丽

6、成立日期: 2016-06-22

7、营业期限: 2016-06-22 至 2026-06-20

8、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不含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

9、股权结构: 胡秀珍 持股99%;刘丽 持股1%

10、西藏广融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11、西藏广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12、西藏广融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12月31日,西藏广融资产总额

2559.24万元,负债总额4万元,所有者权益 2555.24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6.8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

甲方:天音通信有限公司

乙方:西藏广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标公司:北京天联华建通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

甲方持有目标公司19%股份;目标公司尚欠甲方债务共计223,529,357.96元人民币。

(三)关于转让价款的约定

双方确认,前述股权及债权转让价款共计陆佰万元人民币。双方同意:前述款项分两次支付:

(1)乙方应在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首笔转让款项叁佰陆拾万元人民币;

(2)乙方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将剩余转让价款支付完毕;

(四)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如本协议任何一方存在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条款的行为,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以及实现此赔偿的法律成本或其他成本等。该情形出现时,经守约方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仍未纠正的,或已无法纠正的,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特别约定

目标公司与中邮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号:2018京民终594号),目标公司准备提起再审申请,如目标公司可以在再审程序中胜诉,则甲乙双方对所转让债权及相关收益做如下分配:

甲方基于(2018)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402号裁决书及(2019)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251号裁决书对目标公司所享有的债权,如果基于前述再审程序胜诉后获得受偿,则对于所受偿的部分,甲乙双方按照甲方享有70%,乙方享有30%的比例进行分配(甲方无需另外支付费用);

基于前述再审程序胜诉后,对于甲方所转让的其余债权(不包括前述仲裁文书确认的债权)所获得的受偿,以及基于所转让股份比例所享受的基于前述再审程序所能获得的收益,甲乙双方按照甲方享有50%,乙方享有50%比例进行分配(甲方无需另外支付费用)。

(六)其他

各方因本协议及有关事宜发生争议时,需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地点在北京。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出售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所持天联华建 19%股权和对应债权,该交易将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集中优势聚焦主业,提质增效,减少亏损公司对公司经营的拖累、及时止损。

六、风险提示

公司目前已签订相关的交易协议并收到首笔转让款,之后会完成资产交割等后续手续。公司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交易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及债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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