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鲁西化工: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3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2016年10月20日、2017年11月11日、2019年3月4日、2019年6月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关于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6)、《关于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2019-005)、《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2019-033),公司2015年年报、2016年半年报、2016年年报、2017年三季报、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2018年年报、2019年一季报中分别披露了仲裁的进展和基本情况,庄信万丰戴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维”)、陶氏环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陶氏”)以公司违反《低压羰基合成技术不使用和保密协议》(以下简称“《保密协议》”)为由,在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2019年6月1日,公司收到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的开庭传票[案号:(2019)鲁

15协外认1号]等相关法律文书,市中院定于2019年7月2日对申请承认外国仲裁裁决一案进行听证。具体信息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二、本次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程序进展情况

(一)各方当事人申请人:庄信万丰戴维科技有限公司、陶氏环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被申请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案由申请承认外国仲裁裁决(三)事实与理由申请人认为公司违反《保密协议》,使用了商业洽谈中知悉的信息,提出了包括经济赔偿在内的仲裁申请。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机构于2017年11月作出仲裁裁决,主要裁决结果为:仲裁庭宣布,公司使用了受保护信息设计、建设、运营其丁辛醇工厂,因此违反了并正继续违反《保密协议》。公司应当赔偿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约7.49亿元。

(四)进展情况2019年7月2日上午,市中院就庄信万丰戴维科技有限公

司、陶氏环球技术有限公司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承认及执行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机构做出的仲裁裁决一

案举行了听证,本次听证为非公开审理。

听证过程中,申请人就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发表了初步质证意见。申请人尚未针对被申请人的证据提交反驳证据。就后续的举证、质证及双方辩论等事宜,市中院将依法另行安排。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和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

影响

本案已经进入听证环节,但公司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已聘请国内律师进行积极应对,并将依法采取最有利措施维护公司利益。

公司将就本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七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