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9-052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决定变更目前执行的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在编制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时开始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编制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及其解读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并对对比期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将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将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项目和“应付账款”项目;将“递延收益”项目中摊销期限中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再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
2、利润表: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3、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
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财务报表项目调整如下:
(1)合并报表
单位:元
报表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余额 | 重分类 | 会计政策变更后余额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03,623,075.37 | -103,623,075.37 | |
应收票据 | 1,413,074.00 | 1,413,074.00 | |
应收账款 | 102,210,001.37 | 102,210,001.37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440,379,009.73 | -1,440,379,009.73 | |
应付票据 | 75,800,000.00 | 75,8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364,579,009.73 | 1,364,579,009.73 | |
其他流动负债 | 3,516,493,307.92 | -18,959,223.19 | 3,497,534,084.73 |
递延收益 | 110,498,329.08 | 18,959,223.19 | 129,457,552.27 |
(2)母公司报表
单位:元
报表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余额 | 重分类 | 会计政策变更后余额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43,074.00 | -143,074.00 | |
应收票据 | 143,074.00 | 143,074.00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349,436,081.72 | -1,349,436,081.72 | |
应付票据 | 75,800,000.00 | 75,8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273,636,081.72 | 1,273,636,081.72 | |
其他流动负债 | 3,503,234,172.17 | -5,700,087.45 | 3,497,534,084.72 |
递延收益 | 47,192,538.45 | 5,700,087.45 | 52,892,625.90 |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依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主要会计政策的修订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相关文件等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