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算关闭所属分离企业的公告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关闭所属分离企业的议案》,同意清算关闭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县红金”)。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清算关闭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背景概述
公司于2018年7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所属分离企业搬迁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公司所属分离企业赣县红金收到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联合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下达的《赣州高新区红金工业园一期企业搬迁整治实施方案》(赣县发电[2018]4号),该方案提出:赣县区委与赣县区政府计划用两年时间(2018年6月21日—2020年6月30日),全面完成红金工业园一期范围内所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搬迁整治工作。赣县红金亦包含在本次搬迁企业范围内。
为响应当地政府关于红金工业园一期搬迁工作的相关要求,同时充分享受相关奖补政策,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分离企业签订征收搬迁补偿协议的议案》。
根据赣县红金与赣州高新区红金工业园一期企业搬迁整治工作指挥部签订的《征收搬迁补偿协议》的相关条款规定,赣县红金于2019年7月9日收到搬迁补偿金额的40%款项6,872.65万元及签约奖励款343.63万元,共计7,216.28万元。
自2019年8月15日起,赣县红金已自行有序停产,并启动了人员安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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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相关工作。
二、赣县红金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04月29日;注册资本:1,400.00万元;住所: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红金工业园323国道北侧;经营范围:稀土加工;稀土原矿、混合稀土氧化物、稀土矿产品、单一稀土氧化物、稀土富集物、稀土金属、稀土新材料销售及进出口经营;普通货物仓储;稀土产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检验;稀土技术服务咨询。股权结构:公司通过五矿稀土(赣州)有限公司持有赣县红金100%股权。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赣县红金总资产68,769.94万元,净资产27,409.81万元。2018年1-12月,赣县红金实现营业收入27,626.28万元,净利润4,461.75万元(含上市公司内部销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赣县红金总资产42,453.68万元,净资产32,425.49万元。2019年1-12月,赣县红金实现营业收入67,854.83万元,净利润7,142.86万元(含上市公司内部销售)。
三、关闭清算原因
自发布赣县红金搬迁相关事项的公告后,公司就其搬迁方案进行了多轮分析论证。由于搬迁事项情况较为复杂,公司目前尚未形成可行的搬迁方案。基于对未来资源、产能、运营等的统筹安排,公司拟清算关闭赣县红金,并将持续探寻符合公司发展的项目。
四、对公司的影响
1、赣县红金清算关闭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赣县红金已与赣州高新区红金工业园一期企业搬迁整治工作指挥部签订《征收搬迁补偿协议》。经测算,如搬迁补偿及奖励款项正常拨付,可较好覆盖企业关停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稀土是国家严格实行生产总量控制管理的产品,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以及所属分离企业的实际情况,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合理调配公司年度总量控制计划指标,其清算关闭不会对公司生产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审议前述清算关闭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清算关闭事项是经过审慎分析论证而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清算关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