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
的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12月18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2020-54号)。2021年1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1]1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特此公告。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