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0-113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3.15%、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63%,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事项概述
1、此次担保情况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财信仕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达公司”、“借款人”)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汉口银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仕达公司向汉口银行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期限为3年。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仕达公司以持有的面积为10,060.8㎡的土地作为抵押担保。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2日、2020年5月7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预计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对公司的子公司增加不超过91亿元融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银证机构、商业承兑汇票、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债务融资等多种形式融资计划等),其中预计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78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13亿元。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授权期限为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本次担保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对象的审批额度及担保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本年度担保授权总额 | 已使用担保额度 | 本次使用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后授权可用担保余额 | 此次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公司 | 仕达公司 | 100% | 100.45% | 780,000 (注) | 100,366.95 | 9,500 | 670,133.05 | 4.80% | 否 |
注: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本次担保前对仕达公司的各类担保累计余额为318.22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9,818.22万元。(以上担保余额均为已提供且尚在担保
期内的余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财信仕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号1幢名义层第21层
3、成立日期 :2020年5月19日
4、法定代表人:刘丛胜
5、注册资本: 2,000万元
6、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设计、非居住房租赁、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智烨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其100%的股权。
8、经核查,仕达公司的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304,488,835.67 |
负债总额 | 305,850,416.66 |
或有事项 | 0 |
净资产 | -1,361,580.99 |
2020年1-9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0 |
净利润 | -1,361,580.99 |
注:仕达公司为2020年5月成立的公司,故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了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过户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
2、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两年,自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依照主合同的相关约定确定。发生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情形的,以变更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为保证期间起算日。乙方依照法律规定及/或主合同约定宣告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从各该提前到期日开始起算。
3、担保性质: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仕达公司提供的抵押担保
1、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了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过户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
2、担保期限:抵押权在主债权消灭或抵押权实现以前存续。如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或者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履行,或者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担保责任或者依法实现抵押权。
3、抵押物:仕达公司以持有的面积为10,060.8㎡的土地作为抵押担保,产权证号:渝(2020)江北区不动产权第000543887号。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得融资全部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形。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9,720.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8.07%,占净资产的161.5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3%,占净资产的
11.62%;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也无因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汉口银行之《保证合同》;
2、仕达公司与汉口银行之《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