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经过了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和充分讨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本次终止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独立董事:
吕廷杰、孙琪、张晓岚、张焕国、梁文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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