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对杜广义先生有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杜广义先生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提名、推荐等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推荐决议,同意将增补杜广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黄振中 潘同文 吴 杰 |
2019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