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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塑业:关于全资子公司安徽国风木塑科技有限公司与吴山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3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9-023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安徽国风木塑科技有限公司与吴山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投资框架协议的签署,为协议双方就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尚需履行土地出让手续、项目备案和报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如需)审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程序等。

2.本次签署投资框架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协议签署对上市公司2019年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国风木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国风木塑”)于2019年6月11日与吴山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框架协议,国风木塑拟在吴山镇工业园区选址,规划建设年产4万吨新型绿色建材暨异地搬迁项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协议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风木塑于2019年6月11日与合肥市长丰县吴山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国风木塑拟投资

1.9亿元在长丰县吴山镇工业园区内征地约70亩,规划建设年产4万吨新型绿色建材暨异地搬迁项目,以及必要的生产生活辅助设施。

本次签署投资框架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宜尚需履行土地出让手续、项目备案和报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程序,以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合肥市长丰县吴山镇人民政府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 方:吴山镇人民政府

乙 方:安徽国风木塑科技有限公司

见 证 方:长丰县人民政府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同意乙方在长丰县吴山镇工业园区内,确切位置以国土管理部门实测为准,面积约70亩,规划建设年产4万吨新型绿色建材暨异地搬迁项目,以及必要的生产生活辅助设施。

2.上述项目总投资约1.9亿元人民币。

3.乙方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前期报批及工程建设工作。

4.甲方根据项目需要,提供净地约70亩挂牌出让,乙方通过依法公开摘牌方式参与取得该宗地,并办理50年期工业用地出让不动

产证,最终面积按实际征用、办证面积为准。

5.协议生效:双方签字代表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全资子公司国风木塑位于合肥市包河工业园,主要从事木塑环保新材料的生产和销售。经过近几年的大力发展和锐意进取,国风木塑产销规模逐步提升,探索出适合木塑产品和国风木塑公司特点的营销渠道,形成了包括多家欧美大型连锁建材超市集团在内稳定的客户群体,先后参与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西安世园会、伦敦奥运会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经营质量得到稳步提高。因包河工业园规划调整,以及厂房结构和面积的的制约,国风木塑发展受限。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国风木塑拟规划建设年产4万吨新型绿色建材暨异地搬迁项目,进行生产线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改造,进一步扩大企业的生产规模,调整企业的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和核心竞争能力。

2.本次 项目投资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和最终成交价格尚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由此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风险;本项目建设进度和预期效益实现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本次协议签署对上市公司2019年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国风木塑与吴山镇人民政府签署的《关于安徽国风木塑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之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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