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在公司第六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9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监事3人,实际参与投票监事3人。会议由汪丽雅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国风塑业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风塑业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1 年8月2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国风塑业2021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国风塑业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0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国风塑业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获得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