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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3

证券代码:000859 证券简称:国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0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

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

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国风先基材料”)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设备、工程等款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21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56,526,541股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707,499,965.3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5,263,242.81元。2020年12月25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220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管理。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公司、国风先基材料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国风先基材料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用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设备、工程等款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财务部门建立专项台账,逐笔统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按月编制汇总明细表,并定期抄送保荐机构。

(二)对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以募集资金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保证金,并以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保证金形式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中。

(三)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在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内以该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保证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并用于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设备、工程等款项。

(四)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到期后,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保证金

将直接用于兑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资金,剩余不足支付部分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直接支付。

(五)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注销前,若存在本金及利息结余,应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六)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用来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风先基材料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风先基材料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用来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国风先基材料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二)监事会意见

2022 年7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国风先基材料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国风先基材料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国风先基材料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本次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国风先基材料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风先基材料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风先基材料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风先基材料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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