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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印股份:关于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21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证券代码:127003        证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6月8日,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海印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
案》,同意公司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主体尝试联合发起设立花
城银行,拟定注册资本50亿元,其中,海印股份拟出资8.75亿元,认
购花城银行17.5%的股份。2015年6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发起设立
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39)。2015年12
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增加至12.5亿元的议案》、《关于承担
剩余风险制度安排、股东接受监管协议条款及合法可行的恢复和处置
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2月12日披露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106)。
    现根据设立申报的最新进展,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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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发起设立的民营银行名称拟变更为广州花城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的
最新要求,现变更“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为“广州花城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该名称尚需获得中国银监会的核准,在设立申报、
审批、最终核准的过程中仍可能进行调整。
    2、《关于签署广州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声明与承诺的议
案》
    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设立民营银行的要求,本公司就发起设立民
营银行需发表如下声明与承诺:
    (1)本公司承诺,同意广州花城银行剩余风险承担制度的安排,
自愿承担银行经营风险,承诺承担剩余风险,即公司自愿以对广州花
城银行实际出资额的一倍为限额承担广州花城银行经营失败的剩余
风险,即广州花城银行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承担责任,对广州花
城银行全部财产不足清偿的个人存款部分,先按存款保险制度进行赔
付,仍不足的部分由公司(如届时仍为广州花城银行的股东)以其对
广州花城银行实际出资额的一倍为限额,按届时持有广州花城银行的
股份比例分担。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承担前述责任的,公司在前述
承担限额内未能承担的部分,由公司届时的实际控制人补充承担;
    (2)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自愿接受中国银监会以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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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监管部门的延伸监管。
    ①公司定期向广州花城银行或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经营变
化情况,保持合理的流动性和资金实力,不转移资产规避承担责任,
尽量减少关联交易,重大事项逐项事前报告,保证持续符合股东资质
条件,在经营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不再符合广州花城银行股东资
格时在限定期限内予以整改,整改不能完成的,应当转让公司所持全
部或部分广州花城银行股份。
    ②公司持续保持境内纯中资民营企业属性。如公司未来不再具备
境内纯中资民营企业属性,在改变境内纯中资民营企业属性的股权变
更作出前或协议、承诺等相关事项最终达成前,应当转让所持有的广
州花城银行全部股份。
    ③公司将联合广州花城银行其他股东,依据广州花城银行制定的
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在广州花城银行可能出现流动性困难时,在广
州花城银行有借款的股东应立即归还到期借款本息,未到期的借款需
提前偿还,并向银行提供资金流动性支持。
    (3)本公司承诺,公司将联合广州花城银行其他股东,严格执
行广州花城银行制定的恢复和处置计划,包括广州花城银行经营失败
后的风险化解、债务清算和机构处置等安排。在危机发生时,按照广
东省人民政府、中国银监会等的安排,执行恢复和处置计划,防止经
营失败的风险外溢,并自担剩余风险。
    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保证遵守上述声明和承诺,并将其在《发起
人协议》和广州花城银行章程中载明。若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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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和经济责任。
       上述承诺承担的剩余风险以对广州花城银行实际出资额的一倍
为限额,即人民币10亿元,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拟注册的公司名称:广州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拟注册资本:4,000,000,000元人民币,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3、各发起人出资情况如下:
                          拟出资规模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亿元)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
 1                            12          30.00%       现金出资      自有资金
       公司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
 2                            10          25.00%       现金出资      自有资金
       有限公司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
 3                            6.7         16.75%       现金出资      自有资金
       份有限公司
       广东圣丰集团有限
 4                            5.6         14.00%       现金出资      自有资金
       公司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
 5                            5.3         13.25%       现金出资      自有资金
       有限公司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
 6                            0.4          1.00%       现金出资      自有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总计              40.00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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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风险提示
    发起设立广州花城银行事项所涉及有关内容仍需监管机构及相
关有权部门的审批,在设立申报、审批、最终核准的过程中仍可能进
行调整,并存在不确定性和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投资未获批
准及公司成立后的经营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
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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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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