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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星能源:董事会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5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2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编制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55号《关于核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993,598股,每股发行价格7.0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73,964,993.9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686,1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64,278,893.94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2月29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6YCA2013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087,397,723.27元(含保荐承销机构承销费8,804,700.00元)。

(三)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47.75元,累计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为1,464,074.03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专户余额为31,344.70元(不含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88,000,000.00元),系募集资金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第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与2019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8,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0年6月30日,实际使用长山头99MW风电项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88,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制订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并于2014年2

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2月27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
募集资金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6410156006312985000018,434.07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6410156006313141000012,650.55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64101560063127270000260.08
合 计——31,344.70

(三)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1,087,397,723.27元(含保荐承销机构承销费8,804,700.00元,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8,000,000.00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说明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规定和《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5日

附件
“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表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7,396.502020年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 .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8,739.7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2020年半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0年半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银星一井矿产区30MWP光伏电站项目13,498.8013,506.26100.06%2016年07月665.00
2.长山头99MW风电项目42,575.150.0033,852.2079.51%2015年10月195.10
3.吴忠太阳山50MW风电场项目26,103.6026,162.37100.23%2018年06月797.70
4.补充流动资金35,218.9535,218.95100.00%
合计117,396.500.00108,739.781657.8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为使本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6年12月29日,本公司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310,128,877.30元。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和七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17YCA20011号专项审计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17年补充流动资金160,000,000.00元,2017年实际使用149,503,841.99元,2018年使用10,496,158.01元,已于2018年10月18日全部归还。2018年10月24日公司第七届九次董事会、监事会及2018年11月12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8,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10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8,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2019年10月25日公司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第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与2019年11月13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8,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88,031,344.70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8,000,0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金额31,344.70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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