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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星能源: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3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6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六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稳健发展。现就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

(一)2020年2月11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吸收合并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2月1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

(二)2020年3月20日,公司八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18项议案。

1.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内审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补充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9.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10.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1.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向宁夏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4.关于公司担保的议案;

15.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16.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17.关于控股子公司以相应资产抵顶公司欠款的议案;

18.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3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

(三)2020年4月24日,公司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3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

(四)2020年8月21日,公司八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3项议案。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8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

(五)2020年9月2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让股权以冲销部分债权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9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

(六)2020年10月22日,公司八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2项议案。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10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

二、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本年度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理由合理、恰当。

(四)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2020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原则,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关联交易不公平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无内幕交易行为。

(五)2020年度,公司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充分,符合有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处理方法得当。

(六)公司监事会已经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七)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围绕公司的经营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加强自身的学习,为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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