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的通知和议案于2023年6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告知全体董事、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3年6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举行。
3、董事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到会董事14人,实际到会董事14人。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周洪江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被取消激励资格、5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授予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11名调整为204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此外,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即授予价格由15.69元/股调整为15.24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周洪江、孙健、李记明、姜建勋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2月修订)》《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3年6月26日为授予日,向204名激励对象授予68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24元/股。
周洪江、孙健、李记明、姜建勋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