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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万元/元列示)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了本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994号文核准,向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685,701,785股新股,发行价格为5.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39,929,996.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57,267,402.4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第24020001号)。截至2016年12月19日,公司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78,917,891.35元,账户余额共计为3,761,012,104.65元,尚需支付发行费用3,818,570.18元(含税)。

(二)前次募集资金账户开立情况

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盛世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在三方监管账户中存储,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存储2,693,692,104.65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存储808,420,000.00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盛世城支行存储258,900,000.00元(上述三个账户以下简称“本公司专户”)。

2016年12 月16日,本公司和各募投项目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昆仑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各募投项目公司开立银行账户情况如下: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市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于中国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万元/元列示)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谯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青海聚鸿新能源有限公司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昆仑路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

(三)前次募集资金资金变动情况

2016年度从本公司专户支出金额为3,132,077,708.33元(包括支付到各个募投项目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投资款),利息收入62,683.53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专户余额628,997,079.85元。2017年度从本公司专户支出金额为625,521,756.69元(包括支付到各个募投项目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投资款),利息收入830,670.96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专户余额4,305,994.12元。2018年度本公司专户利息收入13,110.31元,账户费用支出76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专户余额为4,318,344.43元。2019年度本公司专户利息收入2,359.68元,补充流动资金支出3,979,148.18元,账户费用支出1,2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专户余额为340,355.93元。

2020年1-3月本公司专户利息收入257.82元,账户费用支出690.00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专户余额为339,923.75元。

(四)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专户余额为339,923.75元;募投项目子公司青海聚鸿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8,079.96元;募投项目子公司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85,316.68元;募投项目子公司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9,747.79元;募投项目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45,544.55元;募投项目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31,347.12元;募投项目子公司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123.22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3,513,083.07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余额为809.47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盛世城支行余额为305,947.37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余额为33,166.91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昆仑路支行专项账户余额为148,079.96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谯支行专项账户余额为1,685,316.68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市支行专项账户余额为249,747.79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三个专项账户余额分别为745,544.55元、331,347.12元、13,123.22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上述募集

资金银行专户余额合计3,513,083.07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3,993.0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44,695.71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44,695.7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2020年1-3月:1,606.6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2019年:4,587.17
2018年:15,776.28
2017年:42,203.05
2016年:280,522.61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安徽南谯常山风电场项目安徽南谯常山风电场项目30,999.0030,999.0028,086.5530,999.0030,999.0028,086.55-2,912.452016年1月1日
2青海诺木洪大格勒河东风电场一期工程青海诺木洪大格勒河东风电场一期工程38,808.0038,808.0037,205.7638,808.0038,808.0037,205.76-1,602.242017年10月30日
3吉林长岭腰井子风电场二期工程吉林长岭腰井子风电场二期工程36,030.0036,030.0035,038.0636,030.0036,030.0035,038.06- 991.942016年10月1日
4吉林长岭三十号风电场二期工程吉林长岭三十号风电场二期工程35,374.0035,374.0030,793.8835,374.0035,374.0030,793.88-4,580.122016年6月1日
5河南省辉县市南旋风风电场工程河南省辉县市南旋风风电场工程81,348.0081,348.0057,245.2481,348.0081,348.0057,245.24-24,102.762018年1月1日
6收购三塘湖99MW风电并网发电项目收购三塘湖99MW风电并网发电项目23,114.0023,114.0023,115.0023,114.0023,114.0023,115.001.002016年6月30日(收购)
7收购陕西定边15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收购陕西定边15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38,320.0038,320.0037,920.0038,320.0038,320.0037,920.00-400.002016年6月30日(收购)
8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100,000.0095,291.22100,000.00100,000.0095,291.22-4,708.78
9合计383,993.00383,993.00344,695.71383,993.00383,993.00344,695.71-39,297.29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万元/元列示)

1.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公司上述第1-5、7项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尚有部分未支付的工程尾款及质保金。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无。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无。

4.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2017 年 6 月 12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议案决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使用以上额度内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个月,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2017年度本公司共购买2,705,330,000.00元的理财产品,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尚有498,560,000.00元的理财产品未到期。

2018年度,该部分理财产品全部到期收回,同时根据公司2018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4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有募集资金354,11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度,公司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金额为354,110,000.00元。同时根据公司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479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有募集资金340,789,148.18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1-3月,公司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金额为11,000,000.00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尚有募集资金329,789,148.18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8.1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万元/元列示)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2,978.91万元,其余的募集资金351.31万元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专户管理,均存放于银行监管账户用于投资项目工程尾款。

6. 其他需说明事项

无。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预计效益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0年1-3月2019年2018年2017年2020年1-3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1安徽南谯常山风电场项目不适用425.551,702.182,121.862,121.87398.22878.722,490.331,204.774,972.04
2青海诺木洪大格勒河东风电场一期工程不适用599.012,944.223,012.84502.1497.001,423.241,474.2960.323,054.85
3吉林长岭腰井子风电场二期工程不适用507.151,726.131,964.972,243.101,144.712,844.332,875.112,213.729,077.87
4吉林长岭三十号风电场二期工程不适用498.951,692.101,933.842,210.901,171.923,104.443,277.262,707.9110,261.53
5河南省辉县市南旋风风电场工程不适用1,192.094,917.352,867.620.001,333.003,903.943,792.77586.299,616.00
6收购三塘湖99MW风电并网发电项目不适用1,213.184,228.474,210.974,312.4419.061,165.9773.9236.001,294.95
7收购陕西定边15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不适用1,701.866,117.836,390.386,471.701,954.006,167.804,076.494,229.2516,427.54

注:1、除补充流动资金外,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为新能源发电项目,但新能源发电行业不适用产能利用率概念。

2、本公司未对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相关文件披露了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项目全部投资内部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万元/元列示)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与该收益率不具可比性,无法比较,因此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参考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逐年预计效益进行比较。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部分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存在一定程度的弃风弃光影响。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效益整体达标率逐年提升,2019年度实际效益整体达标率为83.54%。

四、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无。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其他

无。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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