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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关于公司与青岛海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9

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海望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具体合作方式需各自取得有权部门批准。?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因具体合作业务协议尚未签订,因此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影响尚不确定。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1.2020年7月6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公司”)与青岛海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望”或“乙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2.青岛海望是依托西安交通大学孵化的专业的氢能储运公司,拥有全球领先的液态有机储氢(LOHC)技术,可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加氢、储氢的设备和解决方案,目前正在推进液态有机储氢(LOHC)技术的产业化推广和应用。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通过紧密的战略合作,在氢能储运产业联盟、氢能产业规划项目、技术研发、产业化应用等方面,形成密切的利益共同体,共同推动氢能产业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二)合作模式

1.产业联盟合作。甲方同意,将乙方纳入氢能产业联盟,乙方作为联盟会员和甲方及其他联盟内成员加强沟通、密切合作,打通氢能源产业链(制取、提纯、储运、加氢、应用等),共同推动氢能源领域的项目落地和推广应用。

2.氢能产业规划项目合作。甲、乙双方加强信息共享、密切配合,高质量联合规划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氢能源模块产业。双方约定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合资成立氢能公司,投资建设氢能示范项目。氢能公司和氢能示范项目的具体事宜待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3.氢能储运技术研发合作。乙方同意甲方参股青岛海望,参股比例及参股方式另行协商约定。甲方按照股比向乙方提供研发资金等支持,在氢能储运等方面开展联合技术攻关,研发成果由双方共享,具体合作细节双方另行约定。

4.氢能储运产业化应用合作。乙方支持甲方的氢能产业发展,在甲方进行氢能储运的市场化项目时,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加氢、脱氢等氢能储运设备和相关技术服务。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

三、协议对本公司的影响

1.氢能是最具发展潜力的清洁能源,制定国家氢能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已正式纳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国家电投集团氢燃料电池技术国内领先和吉林省打造“中国北方氢谷”的背景下,公司将氢能源作为重要的战略发展方向之一。公司与青岛海望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密切利益共同体,共同开拓吉林省氢能市场的重要举措。协议若付诸实施,有利于公司加快氢能产业布

局,提高公司创新发展能力和整体实力,保障公司低碳清洁、健康持续发展。

2.因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意向,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业绩可能会产生的影响。

3.如条件成熟,需签署正式协议或合同时,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1.上述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尚具有不确定性;意向协议付诸实施时,将签订具体合作项目的正式协议或合同,并将履行本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决策、审批程序及披露程序。

2.如遇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存在该项目不予核准的风险。

五、其它事项

本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披露要求,根据意向协议实施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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