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高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正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林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50,470,327,282.89 | 42,241,407,073.40 | 42,790,793,588.96 | 17.9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791,307,132.30 | 7,412,083,759.61 | 7,567,897,033.81 | 2.95%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2,148,387,589.24 | 2,023,206,192.17 | 2,040,077,511.28 | 5.31% | 6,753,748,876.77 | 6,086,555,895.94 | 6,156,674,492.95 | 9.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4,358,270.40 | 86,429,802.80 | 87,895,796.06 | -139.09% | 428,661,610.93 | 296,073,152.86 | 313,374,515.01 | 36.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7,615,968.03 | -68,891,739.60 | -67,712,281.30 | 73.98% | 374,079,834.42 | 156,408,208.57 | 172,498,683.57 | 116.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692,820,594.07 | 1,508,108,557.14 | 1,534,826,646.19 | 10.2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60 | 0.0403 | 0.0410 | -139.02% | 0.1997 | 0.1379 | 0.1460 | 36.7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60 | 0.0403 | 0.0410 | -139.02% | 0.1997 | 0.1379 | 0.1460 | 36.7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5% | 1.16% | 1.15% | -1.60% | 5.58% | 3.99% | 4.09% | 1.4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68,693.14 | 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影响。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152,040.00 | 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取得稳岗补贴1407万元、政府补助309万元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40,315,352.71 | 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取得子公司大庆市合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2619万元、取得子公司张北禾润能源有限公司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1058万元、取得莱州市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354万元。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436,174.89 | 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坏账准备转回。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84,366.92 | 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的子公司寿光吉电景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取得拆迁补偿款166万元、松花江第一热电分公司核销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198万元、松花江热电公司核销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230万元、四平第一热电公司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420万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18,013.06 | 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409,422.8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83,441.37 | |
合计 | 54,581,776.51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68,64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9.61% | 420,994,628 |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7.40% | 158,884,995 | |||||
华安基金-兴业银行-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其他 | 1.66% | 35,714,200 |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31% | 28,120,584 | |||||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14% | 24,430,700 | |||||
平安基金-包商银行-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1.00% | 21,428,571 | |||||
黄晓勋 | 境内自然人 | 0.51% | 11,030,847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46% | 9,892,106 | |||||
李宝芝 | 境内自然人 | 0.33% | 7,040,700 | |||||
祁建华 | 境内自然人 | 0.30% | 6,511,391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420,994,628 | 人民币普通股 | 420,994,628 |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58,884,995 | 人民币普通股 | 158,884,995 |
华安基金-兴业银行-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35,714,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714,200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8,120,584 | 人民币普通股 | 28,120,584 |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24,430,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430,700 |
平安基金-包商银行-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1,428,571 | 人民币普通股 | 21,428,571 |
黄晓勋 | 11,030,847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30,847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9,892,106 | 人民币普通股 | 9,892,106 |
李宝芝 | 7,040,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40,700 |
祁建华 | 6,511,391 | 人民币普通股 | 6,511,391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吉林能投、国家电投、成套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2.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 a.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42.54%,主要系报告期偿还到期借款影响。 |
b.应收票据比期初增加118.86%,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电费收入取得票据比例增加影响。 |
c.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214.71%,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预付煤款增加影响。 |
d.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减少62.82%,主要系报告期收回经营往来款影响。 |
e.存货比期初增加65.63%,主要系报告期增加燃煤储备影响。 |
f.长期应收款比期初减少100.00%,主要系公司收回款项影响。 |
g.长期股权投资比期初增加3316.37%,主要系报告期增加对外投资影响。 |
h.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比期初减少60.47%,主要系报告期处置部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影响。 |
i.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92.54%,主要系报告期增加新能源基建项目影响。 |
j.长期待摊费用比期初增加38.97%,主要系报告期增加新能源项目土地租赁费影响。 |
k.应付账款比期初增加32.04%,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增加工程项目支出影响。 l.预收账款比期初减少100.00%,系报告期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至合同负债影响。 |
m.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增加137.06%,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绩效薪酬暂未支付影响。 |
n.其他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偿还其他借款影响。 |
o.长期借款比期初增加31.82%,主要系报告期新能源项目增加影响。 |
p.长期应付款比期初增加33.77%,主要系报告期增加融资租赁影响。 |
q.递延收益比期初增加33.66%,主要系报告期增加政府补助影响。 |
r.未分配利润比期初增加103.39%,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经营利润增加影响。 |
利润表变动情况:
a.投资收益同比增加155.95%,主要系报告期联营企业经营转好影响。 |
b.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2414.92%,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影响。 |
c.营业利润同比增加71.43%,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新能源板块同比增利,深度挖潜降低成本影响,其中与上年三季度相比,增长678.20%。 |
d.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71.07%,主要系上一报告期四平合营公司股权比例增加导致的特殊事项影响。 |
e.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379.46%,主要系对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影响。 |
f.利润总额同比增加32.66%,主要系报告期新能源板块同比增利,深度挖潜降低成本影响。 |
g.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80.50%,主要系报告期利润同比增加以及部分享受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三免三减半”新能源项目所得税优惠政策到期影响。 |
h.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加36.79%,主要系报告期新能源板块同比增利,深度挖潜降低成本影响。 |
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
a.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240.16%,主要系本公司收回通化热电公司、白山热电公司经营往来款影响。 |
b.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279.47%,主要系本公司支付往来款影响。 |
c.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64.42%,主要系本公司收回投资款影响。 |
d.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69.31%,主要系本公司投资收现减少影响。 |
e.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1139.81%,主要系本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影响。 |
f.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88.00%,主要系本公司新增新能源在建项目影响。 |
g.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71.99%,主要系本公司增加借款影响。 |
h.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35.00%,主要系本公司收到其他借款影响。 |
i.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38.67%,主要系本公司偿还借款影响。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一、吉林能投 | 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1)吉林能投承诺用5 | 2012年10月10日 | 2012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0日 | 正在履行 |
投及吉林能投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或吉林能投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它公司未来在吉林省投资或发展任何电力业务,均由吉电股份作为吉林能投在吉林区域的投资载体。(2)对于吉林能投及吉林能投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或吉林能投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它公司目前在吉林省范围内仍保有的电力资产,吉林能投承诺用5到8年的时间,在该等资产符合相关条件时注入吉电股份。 | |||||
二、国家电投 | 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1)国家电投承诺用5到8年时间,将国家电投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吉 | 2012年10月10日 | 2012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0日 | 正在履行 |
不违反国家电投在国内外证券市场已公开作出的承诺且吉电股份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情况下,均由吉电股份作为国家电投在吉林区域的投资载体。(2)对于国家电投及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或国家电投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它公司目前在吉林省范围内仍保有的电力资产,国家电投承诺用5到8年的时间,在该等资产符合相关条件且吉电股份具有相应业务资质时注入吉电股份。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无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