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 2021年8月18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加表决的监事4人,实参加表决的监事4人。
4.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073)和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1-074)。
(二)审议《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三)审议《关于转让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收益权的议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收益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不超过3.5亿元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收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
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转让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收益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75)。
(四)审议《关于成立吉电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吉电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与国家电投集团综合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吉电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60%以现金方式出资。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成立吉电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2021-076)。
(五)审议《关于采购吉林省吉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煤炭的议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采购吉林省吉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煤炭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吉林省吉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原煤,预计2021年采购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在审议此议案时按相关要求进行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采购吉林省吉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煤炭的关联交易公告》(2021-084)。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