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审慎、认真研究,现就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孔德颂先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副总经理岗位的职责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我们同意聘任孔德颂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本次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于定明、王勇、杨勇、纳鹏杰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