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独立意见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7日上午10:30时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9层881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任力勇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质和能力;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名任力勇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总经济师岗位人员调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总经济师岗位人员调整是基于公司工作的需要,陈刚先生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经审阅其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总经济师岗位的职责要求;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总经济师岗位的人员调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澄清 | 孙光国 | 黄晓延 |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