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技”、“上市公司”或“公司”)向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1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686,421股,每股面值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10.46元,共募集人民币2,799,999,963.66元,扣除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用42,500,000.00元、增值税2,550,000.00元,实际收到货币资金人民币2,754,949,963.66元。募集资金2,799,999,963.66元扣除承销费用40,500,000.00元,以及与发行有关的费用4,364,290.60元(律师费、验资费、证券登记费等),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55,135,673.06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
月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16]1210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投资项目按公司报告书承诺的计划进度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资金的调度和安排,公司财务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反映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与监管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2017年1月11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具体情况参见《关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
由于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向募投项目实施公司增资的方式拨付募集资金,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及相关下属公司分别与中德证券以及相应存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2017年8月17日,公司、中广核高新核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核材”)、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解放支行、中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参见《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7);2017年
月
日,公司、高新核材、中德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中广核高新核材集团(太仓)三角洲新材料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中广核三角洲(中山)
高聚物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中广核拓普(湖北)新材料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参见《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8)。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将金海产业园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年产
2.4
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年产6.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年产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中广核俊尔(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
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广核高新核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广核俊尔(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甲方”),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以下简称“乙方”)、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参见《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由于公司执行吸收合并方案,即以全资子公司中广核三角洲(江苏)塑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角洲”)为主体,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太仓新材料、中广核三角洲(苏州)高聚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三角洲”)及中广核三角洲集团(苏州)特威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特威”),并将江苏三角洲经营地址变更至太仓产业园项目所在地,以实现三家企业入园、集中生产。吸收合并完成后,江苏三角洲继续存续,太仓新材料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予以注销,太仓新材料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和业务由江苏三角洲依法继承,相应的募投项目“13.485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实施主体由太仓新材料变更为江苏三角洲分公司。2020年8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广核高新核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广核三角洲(江苏)塑化有限公司、中广核三角洲(江苏)塑化有限公司新材料分公司(以下合称“甲方”),与中国农业银行太仓分行(以下简称“乙方”)、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参见《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太仓新材料已于2020年11月16日注销了其在中国农业银行太仓沙溪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10534701040017962。
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执行。
2、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 |
1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44301560043833050000 | 1,510,451.70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4000023029201674527 | 1,175,229.42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 | 411900021510202 | 542,874.61 |
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9170155200017002 | 625,975.85 |
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沙溪支行 | 478070594733 | 143,793.70 |
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沙溪支行 | 475470598271 | 25,018,468.81 |
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沙溪支行 | 10534701040017962 | 65,567.17 |
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沙溪支行 | 10534701040017996 | 25,284,288.34 |
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解放支行 | 577900019710405 | 35,113,041.76 |
10 | 平安银行深圳卓越成支行(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 15022712988835 | 0.00 |
11 | 中国银行温州龙湾支行 | 405246968515 | 402,066.31 |
合计 | — | 89,881,757.67 |
当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共1,003.26万元,期末的投资明细情况如下,均为保本性产品: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申购金额(元) | 申购日 | 产品期限 |
招商银行 | 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NSZ02018号 | 35,000,000.00 | 2021/12/29 | 三个月 |
工商银行 | 2014款七天滚动结构性存款(14JH7GD) | 33,000,000.00 | 2021/8/11 | 7天滚动 |
浦发银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433期 | 341,000,000.00 | 2021/10/14 | 三个月 |
平安银行 |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汇率)产品 | 48,000,000.00 | 2021/10/12 | 三个月 |
合计 | 457,000,000.00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
月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2018年12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12月27日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将金海产业园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年产2.4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年产6.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年产
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中广核俊尔(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不变(具体情况参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
2020年4月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新核材产业园相关公司吸收合并的议案》。中广核高新核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高新核材”)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全资子公司中广核高新核材集团(太仓)三角洲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新材料”,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3.485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实施主体)所在的产业园区规划作为华东区域生产基地(以下简称“太仓产业园”)。根据江苏省政策规定,生产经营性化工企业不得以多个法人并存租赁厂房形式进入园区,经2020年4月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执行吸收合并方案,即以全资子公司中广核三角洲(江苏)塑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角洲”)为主体,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太仓新材料、中广核三角洲(苏州)高聚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三角洲”)及中广核三角洲集团(苏州)特威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特威”),并将江苏三角洲经营地址变更至太仓产业园项目所在地,以实现三家企业入园、集中生产。
吸收合并完成后,江苏三角洲继续存续,太仓新材料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予以注销,太仓新材料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和业务由江苏三角洲依法继承,相应的募投项目“13.485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实施主体由太仓新材料变更为江苏三角洲分公司。该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地点、项目用途、预期效益等其他计划不变,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2、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设备的综合配套能力和利用率,经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
月
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募投项目新建产能降低至
28.42万吨,所使用的募集资金调减至15.21亿元,并将调减的86,799.32万元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前期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实施日结转的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参见《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各募投项目具体调整如下:
(
)“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1,032.00万元,变更后投资额4,472.71万元。(
)“年产
2.4
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6,128.00万元,变更后投资额11,001.22万元,产能由年产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
2.4
万吨调整为
2.42万吨。
(3)“年产6.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36,860.00万元,变更后投资额18,419.67万元,产能由年产高性能改性尼龙(PA)6.6万吨调整为3.2886万吨。
(4)“年产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6,414.00万元,变更后投资额7,848.76万元,产能由年产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3万吨调整为1.6133万吨。
(5)“13.485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3,076.70万元,变更后投资额34,165.17万元,产能由年产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
13.485万吨
调整为5.864万吨。(
)“
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68,248.40万元,变更后投资额39,052.25万元,产能由年产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18万吨调整为
5.239万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21年度,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广核技2021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174号]。报告认为:中广核技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中广核技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上市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它损害股东利益的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75,513.5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052.6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8,574.76(不含2019年度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00,534.00万元)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86,799.3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1.5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 | 是 | 11,032.00 | 4,472.71 | 79.46 | 3,877.39 | 86.69% | 2019/6/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2、年产2.42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 | 是 | 16,128.00 | 11,001.22 | 1,602.80 | 9,068.36 | 82.43% | 2018/12/31 | 1,614.86 | 否 | 是 |
3、年产3.288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 | 是 | 36,860.00 | 18,419.67 | 5,856.34 | 15,913.49 | 86.39% | 2018/12/31 | 1,840.18 | 否 | 是 |
4、年产1.613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 | 是 | 16,414.00 | 7,848.76 | 2,342.72 | 6,702.60 | 85.40% | 2018/12/31 | 1,300.66 | 否 | 是 |
5、5.864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 | 是 | 53,076.70 | 34,165.17 | 3,148.19 | 31,326.45 | 91.69% | 2019/12/31 | 249.48 | 否 | 是 |
6、10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 | 否 | 37,142.60 | 37,142.60 | 734.33 | 3,004.31 | 8.09% | 暂停阶段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7、5.239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 | 是 | 68,248.40 | 39,052.25 | 8,288.79 | 32,562.16 | 83.38% | 2020/6/30 | 1,240.00 | 否 | 是 |
8、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 | 否 | 36,611.87 | 36,611.87 | - | 36,120.00 | 98.66% | - | 0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75,513.57 | 188,714.25 | 22,052.63 | 138,574.76 | 73.43% | - | 6,245.18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合计 | - | 275,513.57 | 188,714.25 | 22,052.63 | 138,574.76 | - | - | 6,245.18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年产2.42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年产2.4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年产3.288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年产6.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年产1.613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年产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原因:2021年因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客户端议价能力较弱,售价涨幅不及材料涨幅,产品毛利率下滑。项目产能利用率未达批复水平,因此产能的规模效益还未能完全显现。鉴于本项目已实施完成,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本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募集专户节余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2、“5.864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13.485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原因:2021年开始起步,订单较少,项目产能利用率未达批复水平。2021年度原材料价格波动引起毛利下降,项目也尚在业务整合开展初期,导致项目未达到预期产能。鉴于本项目已实施完成,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本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募集专户节余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3、“5.239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18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原因:原有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滑,产品增值能力比较弱;5G招标推迟,部分客户招投标低于预期;市场竞争加剧等,销售量未达到预期。鉴于本项目已实施完成,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本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募集专户节余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4、“10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与金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中天”)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导致项目建设在报告期内处于暂停阶段。目前双方已于2021年12月6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项目拟继续进行建设。由于暂停时间较长,公司拟在原投资额及高聚物材料范围内,对建设方案、产能、产品等作进一步调整,将在近期提交董事会审议。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2019年前,高新材料业务受上游石化产品价格普遍上涨和国内环保加强监管影响,原材料成本持续上升,同时下游市场竞争激烈,销售价格并未随之上涨,造成整个行业利润率明显下滑。有鉴于此,为控制在高新材料行业的投资风险,公司对募投项目方案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具体情况参见《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2017年6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780.7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3,780.7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公司于2018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4月4日,公司已将2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一次性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适用。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期至2022年4月27日,4月28日之后进行现金管理需重新进行审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56,500万元(含本数)。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7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1、为控制在高新材料行业的投资风险,2019年公司对募投项目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将调减的86,799.32万元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前期现金管理收益13,734.68万元,共计100,534.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公司已完成“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年产2.42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年产3.288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年产1.613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5.864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5.239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项目的相关建设,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 |
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基于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公司减少了铺底流动资金的拨付;另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完成的“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年产2.42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年产3.288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年产1.613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5.864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5.239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募集专户余额17,649.2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56,500万元(含本数)。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7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报告期期末,其他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 | 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 | 4,472.71 | 79.46 | 3,877.39 | 86.69% | 2019/6/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年产2.42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 | 年产2.4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 | 11,001.22 | 1,602.80 | 9,068.36 | 82.43% | 2018/12/31 | 1,614.86 | 否 | 否 |
年产3.288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 | 年产6.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 | 18,419.67 | 5,856.34 | 15,913.49 | 86.39% | 2018/12/31 | 1,840.18 | 否 | 否 |
年产1.613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 | 年产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 | 7,848.76 | 2,342.72 | 6,702.60 | 85.40% | 2018/12/31 | 1300.66 | 否 | 否 |
5.864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 | 13.485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 | 34,165.17 | 3,148.19 | 31,326.45 | 91.69% | 2019/12/31 | 249.48 | 否 | 否 |
5.239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 | 18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 | 39,052.25 | 8,288.79 | 32,562.16 | 83.38% | 2020/6/30 | 1,240.00 | 否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原承诺项目调减金额及募集资金前期现金管理收益 | 100,534.00 | 100,534.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215,493.78 | 21,318.30 | 199,984.45 | - | - | 6,245.18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之“2、调整募 |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年产2.42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年产3.288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年产1.613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原因:2021年因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客户端议价能力较弱,售价涨幅不及材料涨幅,产品毛利率下滑。项目产能利用率未达批复水平,因此产能的规模效益还未能完全显现。鉴于本项目已实施完成,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本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募集专户节余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2、“5.864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原因:2021年开始起步,订单较少,项目产能利用率未达批复水平。2021年度原材料价格波动引起毛利下降,项目也尚在业务整合开展初期,导致项目未达到预期产能。鉴于本项目已实施完成,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本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募集专户节余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3、“5.239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未达到预计收 |
益原因:原有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滑,产品增值能力比较弱;5G招标推迟,部分客户招投标低于预期;市场竞争加剧等,销售量未达到预期。鉴于本项目已实施完成,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本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募集专户节余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 |||
左 刚 | 祁宏伟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