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广核技:投资管理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CGN Nuclear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管理制度 MANAGEMENT SYSTEM
投资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5

第二章投资原则 ...... 5

第三章投资管理职责与分工 ...... 6

第四章投资规划与计划管理 ...... 9

第五章投资立项、尽职调查和投资决策 ...... 9

第六章投资实施管理 ...... 9

第七章投资风险管理 ...... 10

第八章投资后评价 ...... 11

第九章投资退出 ...... 11

第十章责任追究 ...... 12

第十一章投资审计 ...... 12

第十二章附则 ...... 12

第十三章附录 ...... 1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规定旨在规范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及所有下属公司的投资活动,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公司战略规划目标的实现。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为公司本部及所有下属公司。公司控股企业(以下称“下属企业”)组织实施的投资活动,应参照本规定制定本企业的投资管理制度,按其公司章程及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第三条 本规定规范的投资活动包括:

(一)所有的境内、境外的投资经营相关活动。

(二)对外产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设立新公司(包括自设公司、合资设立公司)、投资项目并购(包括对外增资扩股、对外股权收购投资、对外资产并购、对外投资参股)等。

(三)固定资产投资:指以扩大生产能力或维护经营为目的的新建、续建、改建、扩建、迁建,设备购置及更新、技术改造、自用土地或不动产购建、科研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项目投资等。

(四)其他重大投资:指上述两类投资以外的,对公司现状及未来发展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投资、资产处置和划拨。第四条 本制度依据的主要文件包括:

(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颁布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授权规定》;

(三)《上市公司组织机构及职责规定》

第五条 投资管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管理分工、投资规划与计划管理、投资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授权与审批、投资实施管理、投资决策后监督、投资风险管理、投资后评价和投资退出等。

第二章 投资原则

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产业发展方向,突出主业,严格控

制非主业投资。投资项目应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有利于公司资产优化配置和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第六条 投资项目应确保投资规模与公司资产经营规模、实际负债承担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所有投资行为都应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论证中必须包括投资经济指标的定量分析。第七条 所有投资项目实施前都应进行科学论证,遵循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权衡投资风险与收益,投资收益应超过考虑风险后的资本成本;对国民经济产生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综合权衡项目的财务可行性与经济可行性,注重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在追求项目财务回报的同时,关注是否有利于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要充分发挥决策咨询机构的作用,听取专家意见与建议;严格遵守投资决策程序,完善决策流程,提高决策效率。第八条 根据《投资项目定量指标管理标准》,公司投资项目决策时,原则上应满足投资定量管理指标要求;对于不满足定量指标要求的投资项目,如果确实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或风险可控度较高,应予说明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三章 投资管理职责与分工第九条 公司对投资活动实行分级授权管理。公司董事会、公司总经理在相应的授权范围内行使投资项目的立项与投资决策权,具体规定详见公司《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授权规定》。第十条 根据公司《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授权规定》,所有投资项目的立项申请和投资决策均由公司有权机构审批,项目在完成审批后方可实施投资。第十一条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是公司投资管理活动的决策机构,相关主要职责包括:

(一)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批准,和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审议;

(二)根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活动进行决策;第十二条 公司总经理部通过办公会议,对投资与资产管理活动进行提议和审批。对于超出总经理审批权限的投资项目,审议公司投资项目的投资申请文件,形成提议,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备案。总经理部相关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公司总经理部的授权,对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活动进行决策。

(二)根据公司总经理部的授权,对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或审议的项目与活动进

行提议。第十三条 公司分管投资业务的总经理部成员,归口管理所属投资项目活动,并对需提交总经理部审议和批准的主管投资项目申请文件进行审核。第十四条 公司股权类投资活动的归口管理部门,统筹垂直管理所有公司(含所有分\子公司)股权类投资相关事务,主要职责包括:

(一)公司本部及分(子)公司的股权类投资策划、运作及管理、股权项目处置;

(二)投资管理,包括:承担股权并购、资产并购、投资分析与测算,提出项目盈利模式;对股权类投资项目的投资价值、财务模型、资金安排等可行性提出独立意见;负责股权类投资项目的甄选、可行性调研;牵头编制初步尽调分析报告、立项申请、项目投资分析或风险评估报告等投资并购相关的报告;负责整体交易结构和框架设计,组织起草投资项目法律文件,开展商务谈判;

(三)负责股权类投资项目公司及分(子)公司的注册、过渡期监管等工作;

(四)股权类投资项目完成初期,协助开展整合工作,包括筹备股东会和董事会等;

(五)负责行业、市场、技术的信息情报收集、研判、跟踪,负责股权类投资项目的筛选、分析、评估;

(六)以股权类投资项目拓展为导向,负责各股权类投资项目组的技术支持、行业咨询、专家咨询、尽职调查、服务与指导等;

(七)组织尽职调查工作:制定股权类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方案,牵头实施并完成全部尽职调查,组织尽调总结工作,组织各个部门落实完成尽调相关的整改事项;

(八)尽职性调查外聘中介机构和专家库评选的业务技术接口;

(九)负责组织协调股权类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工作。第十五条 公司非股权投资类活动的归口管理部门,统筹垂直管理所有公司(含所有分\子公司)非股权类投资相关事务,主要职责包括:

(一)主导本部及分(子)公司的重大固定资产、自用不动产构建投资项目的立项、评审、投资决策等环节工作;

(二)负责投资项目的财务分析及评价,对财务模型、资金安排计划(包括资本金配置、预算管理、融资方案)可行性、汇率及利率风险、税务安排等提出独立意见;

(三)以非股权类投资项目拓展为导向,负责各项目的技术支持、行业咨询、专家咨询、尽职调查、服务与指导等;

(四)组织尽职调查工作:制定非股权类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方案,牵头实施并完成全部尽职调查,组织尽职调查总结工作,组织各个部门落实完成尽调相关的整改事项;

(五)负责组织协调非股权类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工作;

(六)负责组织公司投资项目的投资后评价;

(七)负责审核股权价值评估,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投资退出、引进战略投资者等相关工作的股权价值评估提出审核意见;

(八)负责项目公司及分(子)公司过渡期的产权管理、产权信息登记及更新等工作。第十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的投资管理及业务协同职责分工,根据公司各部门主要职责确定:

(一)经营规划部门:制定公司战略规划;负责对标研究,包括行业、竞争对手的研究和分析,并提供报告;统筹分(子)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新增、调整和变更投资计划;负责投资项目的战略评审。

(二)技术归口部门:负责各自业务相关投资项目全过程的技术可行性分析,负责投资活动全过程技术业务方面的监控管理工作;负责从技术角度参与和投资决策监督、投资实施管理、投资退出和投资后评价等各阶段的管理工作;配合参与下属公司管理,协助投资项目技术尽职调查并出具相应的报告。

(三)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投资项目需要,对目标企业或投资项目进行人力资源方面的尽职调查并在相应时间要求内出具相应的报告;开展投资并购公司的人员储备工作,招聘和外派合格人选;对需要整改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指导、监督和落实要求,直至形成闭环。

(四)党群与文宣部门:根据投资项目需要,对目标企业或投资项目进行党工团、企业文化、宣传建设方面的尽职调查并在相应时间要求内出具相应的报告;组织对重大投资项目出具党委会意见/纪要,对需要整改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指导、监督和落实要求,直至形成闭环。

(五)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投资项目需要,对目标企业或投资项目进行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尽职调查并在相应时间要求内出具相应的报告,对需要整改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指导、监督和落实要求,直至形成闭环;按照需求部门的需要,及时组织对投资项目出具总经理部意见/纪要。

(六)法律事务与商务部门:对投资项目的法律尽职性调查进行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对投资项目的投资协议进行复核审定。根据需求部门提出的指标和时间要求,对投资项目中介进行合同评审和招投标工作,商务价格谈判,并在相应时间要求内选取合格的中介机构。

(七)安全质量环境部门:根据投资项目尽职调查的需要,对目标企业和投资项目进行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的尽职调查并在相应时间要求内出具相应的报告,对需要整改和排查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指导、监督和落实要求,直至形成闭环。

(八)公司其他部门:根据部门职责要求,模块分工,对投资活动提供相关的支持。

第四章 投资规划与计划管理第十七条 公司通过制定中长期战略规划,对公司范围的中长期投资活动进行规划,并通过对下属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的审核,确定下属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确定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与规模。

下属公司应于每年年底向公司报送下年度投资计划以及本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情况报告。对于年度投资计划外的追加投资项目,以及已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的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在获得决策批准后,由下属公司报公司审核:

(一)因项目实际需要,而必须对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进行重大调整;

(二)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控制权转移;

(三)其他重大变更情形。

第十八条 年度投资计划的调整应在已批准的年度预算范围内调剂;难以调剂的,可通过中期预算调整进行调剂。

第五章 投资立项、尽职调查和投资决策第十九条 项目投资批准前的过程分为投资立项(初步可行性研究)、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和投资评审与决策三个阶段。

(一)投资立项(初步可行性研究)

1、公司归口业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对投资项目前期考察和初步可行性研究活动,并由归口业务部门负责编制投资立项申请文件。新公司设立及固定资产投资等活动需

编制项目初步建议书(基本内容见附录1),投资并购项目可编制专门的并购项目立项申请书(基本内容见附录2)及股权(或资产)投资意向协议。

2、公司归口业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需要从各自职能角度共同为投资立项活动提供支持,包括聘请和甄选外部专家、第三方中介机构、咨询机构出具专业评估意见。

3、立项申请文件中应明确前期费用的金额,并根据《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授权规定》报有权机构(岗位)审批。各投资项目直接对应的前期费用支出,应当在该投资项目立项获得批准后实施。投资前期费用指投资项目最终批准前为该项投资进行的必要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开展股权或资产收购活动而聘请顾问的咨询费用和正式尽职调查支出、为获得政府许可的建设项目前期必要工程活动支出、为完成建设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投资建议书的必要支出、开展投资投标活动准备的相关支出等。如发生投资前期费用预期使用超过批准金额的情形,应当根据投资项目实际情况,报有权机构(岗位)审批增加支出额度或重新提交投资项目立项申请。

4、立项申请文件编制完成并获得有权机构(岗位)的立项批准后,相关资料提交投资评审中心审阅。

(二)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

1、投资项目立项获得批准后,由公司投资归口业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实施项目的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工作,并根据项目需要,聘请外部专业中介机构和咨询机构或行业专家顾问,对目标公司或项目进行包含但不限于财务、法律、业务、资产评估、人力资源、安全质量环境及技术尽职调查等方面(附录5)。

2、公司投资归口业务部门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中介机构,在尽职调查活动中应重点围绕项目投资可行性进行论证分析,投资项目需开展目标公司股权估值、设计交易结构及制定并购整合方案等。

3、由公司投资归口业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中介机构,编制投资申请报告,整体报告应该包含以下的相关内容,形式可以采用整体报告的方式,例如:编制的投资协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适用于新建投资项目,基本内容见附录3)形成投资申请材料,投资项目投资申请书(适用于投资并购项目,基本内容见附录4)、尽职调查报告(基本内容见附录5)、尽调综合分析报告(基本内容见附录6)等文件或包含上述内容的整体报告。

4、公司投资归口业务部门负责汇总包括各职能部门、中介机构、外部专家等相关专业意见后,形成最终的投资申请文件。

5、尽职调查期间,公司投资归口业务部门应与投资评审中心保持及时畅通的沟通渠道,将根据投资项目特点不定期进行项目信息沟通,投资评审中心组织项目评审,关注投资收益、资金保障、战略符合度、投资风险等,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酌情组织公司董事会成员等考察目标公司。

6、根据项目需要提交国有资产主管机构备案。

(三)投资评审与决策

1、公司投资归口业务部门将投资申请文件提交主管投资业务的总经理部成员审核。

2、总经理部成员审核通过后,应根据公司相关授权管理规定,将投资申请材料报公司有权机构审批。第二十条 原则上投资申请报告确定的投资限额应不高于投资立项时批准的投资概预算金额。但若因外在因素变化(如市场环境、设计方案调整等)导致投资申请总额超出预算,则投资申请报告中必须做出专项说明,按投资决策权限由有权机构批准。第二十一条 投资项目获得批准后,与合作方或目标公司进行最终谈判,签订股东协议、合资合营合同、股东披露函、竞业禁止承诺书、公司章程修订案和增资协议等,投资项目要签署投资协议等重要合作协议。

第六章 投资实施管理第二十二条 投资协议中应对所投资企业与特定关系人(包括企业的股东与高管)及其近亲属所办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出明确的约定,从源头上厘清企业与特定关系人之间的业务,防止利益输送。第二十三条 投资项目获得批准后,开始进入投资项目实施阶段。公司投资归口业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组织投资项目的实施和落实。第二十四条 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不动产及重大经营资产的采购行为,必须遵照投资概预算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对于新设公司和投资项目,在项目立项申请获得批准后,公司投资归口业务部门

负责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报送目标公司高管的管理结构,以及储备人才需求。在项目投资评审申请获得批准后,公司投资归口业务部门正式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外派高管(包括财务人员、监事、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等需求,以便人力资源部门及时提出派遣计划并报公司批准。第二十六条 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投资概预算金额控制投资成本。当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突发性的重大事项时,应及时通过公司投资归口业务部门向原决策授权人报告,以便重新决策。突发性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出现重大变化、项目预计投资收益率明显低于预期目标、消防、安全生产、公共关系、重大疫情等事故。第二十七条 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下列情形,公司投资归口业务部门应负责牵头重新履行投资评审与决策程序:

(一)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及构成进行重大调整,致使企业负债过高,超出企业承受能力或影响企业正常发展的;

(二)权益性投资的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控制权转移的;

(三)合作方严重违约,损害公司重大利益或权益的。

第二十八条 公司投资归口业务部门负责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批准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对已实施但有迹象表明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投资项目,应及时向有权机构(岗位)提出项目调整、终止或取消的建议和方案。

第七章 投资风险管理第二十九条 所有投资项目均须遵守“先评估、后评审、再决策”的原则开展风险管理。公司投资实施单位要对项目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估,制定重大风险处理预案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或相应内容(附录6)。风险评估报告或相应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和风险应对等。其他部门应配合公司投资实施单位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管理及评估,并提出调整及改进建议。第三十条 公司境内的投资项目,在保持控股权的条件下,可以积极引入社会各类企事业单位、投资机构参与;境外投资项目应当积极引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及民间投资机构、当地投资者、国际投资机构入股,发挥各类投资者熟悉项目情况、具有较强投资风险管控能力和公关协调能力等优势,降低投资风险。对引入外部投资者的安排,应在投资决策时根据项目特点

明确相应要求。

第八章投资后评价第三十一条 投资项目后评价是投资闭环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出资人对投资活动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投资项目后评价的目的在于改善投资管理与决策,达到提高效益的目的,并作为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的依据之一。第三十二条 投资项目后评价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因素进行调查研究和全面系统分析,对比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指标,找出差别,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汲取教训,通过信息反馈,改善投资管理和决策流程,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第三十三条 投资项目后评价分为事后评价和中间评价。事后评价是指对已完工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中间评价是指从项目开工到竣工验收前的阶段性评价。对建设周期长的工程项目应适时组织中间评价。第三十四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投资后评价,并负责制定有关投资后评价的管理办法。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根据项目类别、项目周期等因素制定年度投资后评价计划,凡列入投资后评价计划的项目均应按要求在完成评价审议后逐级上报。投资后评价的评分标准以及评价结果的应用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九章 投资退出第三十五条 投资退出系指在满足一定的退出条件时全部或部分退出所投资项目的管理行为,是投资闭环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实现投资项目收益最大化、维护整体利益、合理配置资源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第三十六条 投资项目在符合退出条件时可判断是否实施投资退出。投资项目如果长期不能实现投资目标,或不具有可持续的经济价值或战略价值,或退出对公司整体价值更为有利,应提出退出方案,上报总经理部提出专项审议。原则上满足如下条件的投资项目应实施投资退出:

(一)因公司经营的原因,处于停产停业状态或连续多年亏损,且扭亏无望;

(二)因公司战略调整和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部提议,需要退出相关业务的领域;

(三)达到投资决策时确定的投资退出条件的;

第三十七条 投资退出条件应包括经济性指标(营业收入、利润收益等)与战略性指标(市场地位、技术获得、资源占有等)两大类。投资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上市、股权转让、股权拍卖、公司清算、股权回购等。第三十八条 项目投资退出可由公司投资归口业务部门或成员公司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提出投资退出申请,公司投资归口业务部门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法律风险等方面综合考虑,设计退出方案和时限,经有权机构审批,并根据审批结果予以实施。

第十章 责任追究第三十九条 投资管理应严格遵循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管理流程。对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和投资管理制度,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发生《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所列的固定资产投资、并购、境外经营投资等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造成投资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应当对投资归口业务部门项目人员及公司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责任认定与追究处理,具体参照《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第四十条 对违规造成的投资损失,应当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公司《资产损失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定损失性质、情形及金额,并据此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一章 投资审计第四十一条 审计部门根据公司的年度审计计划,适时对投资项目的决策及实施过程开展内部审计活动。

第十二章 附则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其所有下属公司。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行,由公司投资归口业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章 附录附录1:项目初步建议书基本内容附录2:投资项目立项申请书基本内容

附加3: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内容附录4:投资项目投资申请书参考结构附录5:尽职调查报告格式附录6:风险评估报告参考结构附录7:董事会投资决策支持材料附录上述内容,根据新建、合资、并购或参股等不同类型投资项目,可根据投资管理基本要求,提供相应报告格式,报告组成和格式可以予以合理化调整,不限于报告是单独的形式还是作为整体报告的一部分。

附录1:项目建议书基本内容(单独出具报告或在立项报告/投资申请报告的章节中单独分析)

第一章 投资项目的简要情况第二章 项目的市场前景、预计效益、经营与管理风险初步分析第三章 实施项目的必要性第四章 项目实施初步计划第五章 总投资初步估算和年度投资的大体安排第六章 资金筹措及使用的初步计划第七章 投资经济效益的初步分析、综合风险分析及对策建议等第八章 建议第九章 相关附录

附录2 :并购项目立项申请书基本内容(单独出具报告或在立项报告/投资申请报告的章节中单独分析)

第一章 并购项目背景第二章 意义/必要性第三章 项目情况与介绍第四章 分析与可行性判断第五章 交易结构构想(并购标的、支付方式、交易组织结构)第七章 资金来源第八章 经济效益初步测算第九章 保密安排第十章 项目预计进度第十一章 结论及建议

附录3: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内容(单独出具报告或在立项报告/投资申请报告的章节中单独分析)

第一章 投资项目的简要情况第二章 项目的市场前景、预计效益、经营与管理风险分析第三章 实施项目的必要性第四章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第五章 总投资估算和年度投资安排。总投资根据投资情况可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产投

资、建设期利息、前期费用等第六章 资金筹措及使用计划第七章 投资经济效益分析第八章 投资综合风险分析及对策建议第九章 结论第十章 相关附录

附录4:投资项目投资申请书参考结构(单独出具报告或在立项报告/投资申请报告的章节中单独分析)第一章 项目名称及主体第二章 项目简介(可在该部分简要归纳尽职调查报告、投资价值分析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

内容,根据重要程度在后面设置单独章节展开描述)第三章 并购主体介绍第四章 被并购主体介绍第五章 并购目的及建议(必要性分析)第六章 并购方案/交易结构(并购标的、支付方式与时间、交易组织结构、融资结构、风险分

配与控制、退出机制)第七章 资金来源及筹措方案第八章 并购分析(尽职调查情况、投资价值、风险分析等)第九章 下一步工作计划/后续交割、整合计划第十章 保密安排第十一章 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二章 结论及申请事项

附录5:尽职调查报告格式(单独出具报告或在立项报告/投资申请报告的章节中单独分析)

第一章 目录第二章 总体结论(项目组成员签名)第三章 被并购主体沿革情况及是否存在法律风险的结论(包括历史沿革、设立情况、股东情

况、高管状况、组织架构、股本演变情况)第四章 业务情况及是否存在风险的结论(包括业务发展、演变情况,被并购主体市场地位、

生产,技术水平、设备状况、工程状况)第五章 行业调查及分析(对被并购对象所处行业对等研究分析,并与并购对象进行对比分析)第六章 财务情况调查及是否存在风险的结论(被并购主体设立以来的资产状况、销售收入、

利润情况,进行财务比率分析)第七章 工程技术调查(如需要)及是否存在风险的结论(对项目立项、建设、造价、技术指

标等进行调查)

附录6:尽调综合分析报告参考结构(单独出具报告或在立项报告/投资申请报告的章节中单独分析)

一、 概要

二、 投资项目概要

第一节 目标公司简介第二节 交易结构

三、 尽职调查工作情况说明

四、 尽职调查结论

第一节 总体结论第二节 分部结论

五、 风险分析与应对安排

第一节 风险分析第二节 应对建议

附录7:董事会投资决策参考材料(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在下表中选择适用项)

1、项目尽职调查报告(审计、法律、人力资源、技术评估、业务与资质、安质环)

2、资产评估报告

3、法律专项意见书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市场调研报告

6、立项申请材料

7、投资评审材料(投资并购申请报告、PPT、财务模型、谈判估值测算模型)

8、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意见书

9、项目投资意向书

10、项目法律交易文件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