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初步审阅,现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2年预计与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而预计发生的,与上述关联方开展公平、互惠的合作,能够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遵循一般的商业原则,双方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综上,本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本人将进一步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的内容,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并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澄清 | 孙光国 | 黄晓延 |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