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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08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支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银团借款,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市鼎鑫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鼎鑫源”)拟以自有房产、土地抵押为上述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8年5月29日

总股本:273735.1947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乐经济开发区永开路1号

法定代表人:阳烽

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海南省文化交流促进会

主要经营业务:购物中心运营与管理、影院运营管理、商业保理等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137.7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78.53亿元,负债总额为57.94亿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35.27亿元,短期借款为22.52亿元,长期借款为4.18亿元。截止2018年12月31

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3.00亿元。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3亿元,净利润2896.60万元。截至 2019年6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25.8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78.82亿元,负债总额为45.68亿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38.46亿元,短期借款为8.52亿元,长期借款为3.08亿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4.00亿元。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4亿元,净利润4263.04万元。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截至目前,公司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支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银团借款,包头鼎鑫源拟以自有房产、土地抵押为上述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担保合同具体内容将在上述范围内以银行与公司最终核定内容为准。

包头鼎鑫源本次抵押的资产为位于包头市青山区购物中心房产及对应的土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它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截止2019年6月30日,该项资产账面价值为9.07亿元人民币。

四、包头鼎鑫源董事会意见

包头鼎鑫源以自有房产、土地抵押为股东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符合相关规则及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不会影响包头鼎鑫源经营业务的开展,并且华联股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包头鼎鑫源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9.4亿元人民

币,其中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9亿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

10.4亿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及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5.67亿元,其中对外担保金额为4亿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67亿元,合计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10%。本次包头鼎鑫源担保总额为2.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13%。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0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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