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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股份: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华联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受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就华联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0号)核准,公司向西藏山南信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5,192,878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为3.37元,公司共募集资金859,999,998.86元。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8)第110ZC0081号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5,623,030.81 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92,815,155.48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88,438,186.29元。

本期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6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88,598,186.29元(含以募投资金置换先期以自筹资金投入项目金额192,815,155.48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95,684,824.99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净收入及结构性存款收益24,283,012.42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单位系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山西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银行总行营业部20000027739200015584692募集资金专户15,678,046.10
山西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盛京银行北京官园支行0110300102000005650募集资金专户6,778.89
合 计15,684,824.99

说明:(1)上述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包括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结构性存款收益。

(2)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为不超过5.8亿元。截止2021年11月23日,公司已全部归还。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为不超过5.8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8,00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的对应关系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15,684,824.99
加: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80,000,000.00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595,684,824.9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859,999,998.86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8,598,186.2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二)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元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太原胜利购物中心项目232,503,700.00232,503,700.00-155,354,740.9366.82%不适用不适用
青岛黄岛缤纷港购627,496,298.86627,496,298.86160,000.00133,243,445.3621.23%不适用不适用
物中心项目
合 计-859,999,998.86859,999,998.86160,000.00288,598,186.2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太原项目前期因项目与地铁进行连通,同时受规划调整及疫情对施工进度的影响,导致工程和开业时间推迟。另外,因受疫情反复的影响,太原项目的竞争环境、顾客消费意愿以及品牌方的开店信心均有较大改变,公司需要重新调整定位和招商计划,项目建设进度也需要配合做相应调整,这也导致项目开业时间会进一步推迟,公司目前很难准确预计开业日期,在不考虑疫情和项目定位影响的情况下,该项目预估建设进度所需时间约为16个月。 2、青岛项目前期因与政府部门沟通项目规划调整,并根据新的规划方案进一步优化商业定位,故导致工程和开业时间推迟。目前受疫情反复的影响,项目很难组织实施开工建设,尚无法准确预计开业日期。在不考虑疫情影响和规划调整因素的情况下,该项目建设进度约为16个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19,281.52万元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截止2021年11月23日,公司已全部归还。 2、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为不超过5.8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8亿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95,684,824.99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净收入及结构性存款收益24,283,012.42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8,000万元,剩余金额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192,815,155.48元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元)
太原胜利购物中心119,925,723.72
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72,889,431.76
合计192,815,155.48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联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2)第110A009288号”《关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华联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联股份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

使用情况。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本独立财务顾问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华联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太原项目前期因项目与地铁进行连通,同时受规划调整及疫情对施工进度的影响,导致工程和开业时间推迟,并且受疫情反复、竞争环境、顾客消费意以及品牌方的开店信心变动等因素影响,公司无法准确预计开业日期。青岛项目前期因与政府部门沟通项目规划调整,并根据新的规划方案进一步优化商业定位,故导致工程和开业时间推迟,并且受疫情反复等因素影响,公司无法准确预计开业日期。

除前述情况之外,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联股份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范 磊 祁玉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2 年 0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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