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曾灿霞女士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曾灿霞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经核查,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在公司完成总经理聘任工作前,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剑
军先生暂代总经理职责。曾灿霞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特此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史泽友、吴剑、施青军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