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按要求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及决策程序、决议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公司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报告期内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详细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方式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通讯表决 | 2021年1月7日 | 1.关于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现场结合网络视频会议 | 2021年4月27日 | 1.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9.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 10.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11.关于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现场结合网络视频会议 | 2021年8月26日 | 1.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3.关于2012年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
会议届次 | 召开方式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通讯表决 | 2021年10月28日 |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 |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现场结合网络视频会议 | 2021年11月21日 | 1.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2.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制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制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通讯表决 | 2021年12月31日 | 1.关于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依法监督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议案和程序,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定期报告等重要文件和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管理等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发表意见。具体如下: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10次董事会、6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
履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治理体系运转有效,决策科学,执行有力,全面完成2021年各项生产经营目标任务。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工作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财务资料和公司全部定期报告,重点关注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编。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按照公司财务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规范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及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财务信息披露及时、准确、规范、完整,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存贷款关联交
易事项均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关联交易中按合同或协议公平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公司经营层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阅并同意董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认识与整改措施是实事求是、切合公司实际的。报告期内,公司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了进一步完善,重点控制活动规范、合法、有效,未发现存在违反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内控体系运行良好,内控制度有效,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
(七)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审阅并同意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依法依规全面履责,继续在促进公司科学决策、风险防控、合规管理等方面发挥作用。通过会议和参加培训学习等形式,及时了解最新法规和政策动态,提升监事的履职能力。严格履行《公司法》、新《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决策程序进行全过程监督,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对公司重点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督,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充分识别和防控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合规高效推动公司发展。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