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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鼎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06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3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月2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夏鼎湖召集。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

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03号)(以下简称“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发行数量为1,200万张。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50%、第二年0.7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1.99】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网下和网上发行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根据实际申购结果,最终按照网下配售比例和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7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和所有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具体如下: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7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网下发行: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4)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7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0.9829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并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团包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不需再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安徽中鼎减震橡胶技术有限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及安徽中鼎减震橡胶技术有限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3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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