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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鼎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12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中鼎转2”)。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及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3月1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网下投资者申购保证金不足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的,须在2019年3月12日(T+2日)17: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9年3月12日(T+2日)17:00之前及时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中鼎转2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3、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2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最大包销金额原则上为3.6亿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根据《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鼎股份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9年3月11日(T+1日)主持了中鼎转2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

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

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中签号码
末五位数80177,05177,17677,30177,42677,55177,67677,92677
末六位数194890,694890,188354
末八位数62288682,02288682,22288682,42288682,82288682,74212405
末九位数351796948,089631996,299881169

凡参与中鼎转2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44,686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张中鼎转2。

特此公告。

发行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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