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6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夏鼎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善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657,323,905.92 | 3,041,380,608.13 | -12.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08,959,613.96 | 376,714,914.37 | -17.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94,536,622.25 | 357,608,425.71 | -17.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20,222,387.32 | 202,987,802.57 | 8.4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31 | 0.31 | -18.3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531 | 0.31 | -18.3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4% | 4.85% | -1.2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7,111,077,475.45 | 16,074,053,477.46 | 6.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676,473,562.85 | 8,281,500,393.61 | 4.7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55,112.7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890,863.5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791,923.4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985,480.7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765,809.1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683,777.1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426.04 | |
合计 | 14,422,991.71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2,33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6.68% | 569,926,577 | 质押 | 65,000,0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其他 | 1.90% | 23,246,085 | |||
鹏华资产-平安银行-四川信托-四川信托-平安恒盈1号单一资金信托 | 其他 | 1.65% | 20,202,531 | |||
蔡倩 | 境内自然人 | 1.25% | 15,248,635 | |||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17% | 14,341,268 | 质押 | 7,170,000 | |
挪威中央银行-自有资金 | 境外法人 | 1.10% | 13,483,677 | |||
首域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首域环球伞子基金: | 其他 | 1.05% | 12,843,671 |
首域中国增长基金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 其他 | 1.00% | 12,181,65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睿泽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90% | 11,031,370 | |||
中融基金-北京银行-中融国际信托-中融-融琨89号单一资金信托 | 其他 | 0.83% | 10,126,582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69,926,577 | 人民币普通股 | 569,926,577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3,246,085 | 人民币普通股 | 23,246,085 | |||
鹏华资产-平安银行-四川信托-四川信托-平安恒盈1号单一资金信托 | 20,202,531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02,531 | |||
蔡倩 | 15,248,635 | 人民币普通股 | 15,248,635 | |||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14,341,268 | 人民币普通股 | 14,341,268 | |||
挪威中央银行-自有资金 | 13,483,677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83,677 | |||
首域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首域环球伞子基金:首域中国增长基金 | 12,843,671 | 人民币普通股 | 12,843,671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 12,181,6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81,65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睿泽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031,37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31,370 | |||
中融基金-北京银行-中融国际信托-中融-融琨89号单一资金信托 | 10,126,58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26,582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公司未知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不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 |
的说明 | 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7,593,000股(其中2019年1季度共计回购股份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2%,最高成交价为11.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8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82436167.58元(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重组 | 2006年5月,在本公司实施重大资产置换过程中,为避免同业竞争,宁国中鼎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承诺:"对于资产重组后上市公司进行生产开发的产品、经营的业务以及研究的新产品、新技术,中鼎集团保证将来不生产、不开发、不经营;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上市公司业务、新产品、新技术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新产品、新技术;保证中鼎集团及中鼎集团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除外) | 2006年05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国家和地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和经营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中鼎集团在以后的经营或投资项目安排上,将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业务;中鼎集团同时保证不利用其股东的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并且中鼎集团将促使中鼎集团全资拥有或其拥有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夏鼎湖 | 非公开发行股份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2015年05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
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实际控 | 非公开发行股份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2015年05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 |
制人夏鼎湖 | 承诺。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无 |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