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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9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受定期报告窗口期及资本市场变动等综合原因影响,基于审慎性原则,赵枳程先生及其所控制的睿嘉(东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未增持公司股票。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52)。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枳程先生及其所控制的睿嘉(东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嘉东阳”),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22年8月29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一、增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实际控制人赵枳程先生及其控制的睿嘉(东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增持计划前即截止2022年8月29日,赵枳程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743,836股,占比0.48%;通过其所控制的欢瑞联合(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睿嘉(天津)文化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64,590,159股,占比16.78%。以上合计169,333,995股,占比17.26%。

2、计划增持主体赵枳程先生及睿嘉东阳在本次增持计划前12个月内未有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3、在本次增持计划前6个月,赵枳程先生及睿嘉东阳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2年8月29日起6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增持人承诺,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6、本次增持并非基于赵枳程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主体身份,如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丧失该主体身份,赵枳程先生及睿嘉东阳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8、本次增持股份的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需要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受定期报告窗口期及资本市场变动等综合原因影响,赵枳程先生及睿嘉东阳尚未增持公司股票。

赵枳程先生及睿嘉东阳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认可公司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将继续按照原增持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严格按照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规要求,监督本次增持计划实施主体合理安排增持数量及金额;

4、公司将持续关注赵枳程先生及睿嘉东阳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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