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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钾国际:2020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0-021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郭柏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学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学军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6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1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8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3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8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2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92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93

第十节 公司治理 ...... 94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07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 115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16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证监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亚钾国际、东凌国际、东凌粮油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国富投资牡丹江国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公司控股股东
东凌实业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农集团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
中农国际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农香港注册于香港的SINO-AGRI MINING INVESTMENT CO., LTD.,系中农国际全资子公司
中农钾肥注册于老挝的SINO-AGRI POTASH CO., LTD(中文名:中农钾肥有限公司),系中农香港的控股子公司
云南钾盐云南中农钾盐开发有限公司
年谷顺成海南年谷顺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智联谷物智联谷物(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元通船运元通船运(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友联谷物Translink Grains Inc,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东凌贸易广州东凌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正利贸易正利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厚朴贸易新加坡厚朴贸易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PLT工程有限公司PLT Engineering Limited
致同所、会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中农钾肥有限公司老挝甘蒙省东泰矿区100万吨/年钾盐开采加工项目
报告期、本报告期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上年同期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亚钾国际股票代码000893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亚钾国际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Asia-potash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Guangzhou)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Asia-potash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郭柏春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红安路3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511462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51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10623
公司网址http://www.asia-potash.com/
电子信箱stock@asia-potash.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赵青华舜阳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51楼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51楼
电话020-85506292020-85506292
传真020-85506216020-85506216
电子信箱stock@asia-potash.comstock@asia-potash.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91440101712434165A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2009年9月公司实施整体资产置换,主营业务由生产、销售冰箱压缩机变更为植物油加工和销售;2015年,公司收购中农钾肥资产,出售粮油加工与销售资产;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为钾肥经营、谷物贸易;2020年初,公司对谷物贸易业务进行主动收缩剥离,调整了发展战略,目前主营业务为钾盐矿开采、加工,钾肥生产、销售。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1998年10月万宝冷机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自2016年3月4日起,公司更名为"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万宝冷机集团有限公司认购16,500万股(国有法人股),持有本公司总股本的74.32%,为本公司控股股东。2002年,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宝")以承担债务的方式取得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5,0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75%,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2005年3月广州万宝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8,547万股转让给以下公司:①向广州东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凌实业")转让3,552万股,占股份总额的16%;②向广州市汇来投资有限公司转让2,997万股,占股份总额的13.5%;③向广州东晟投资有限公司转让1,998万股,占股份总额的9%。转让后广州万宝仍持有公司股份6,49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25%,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2006年3月,广州市汇来投资有限公司、广州东晟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东凌实业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分别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东凌实业,股权过户手续于2006年9月办理完毕,东凌实业持有本公司8,547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的38.5%,成为公司控股股东。2015年6月3日,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共有31名激励对象在行权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行权申请,合计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178.5万份。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40,767万股增至40,945.5万股。东凌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为163,981,6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5%,为公司控股股东。2015年9月2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353,448,272股,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总股本增至762,903,272股,东凌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为163,981,65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1.49%,为公司控股股东。2015年11月30日,公司对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6,00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56,903,272股,东凌实业持股为163,981,6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6%,为公司控股股东。2018年8月31日,东凌实业通过增持方式持有本公司167,298,5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0%,为本公司控股股东。2019年7月8日,东凌实业与牡丹江国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富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东凌实业将其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3,649,277股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国富投资。同时,东凌实业与国富投资达成一致行动关系,东凌实业成为国富投资的一致行动人。股权过户手续已于2019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过户完成后国富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83,649,277股,占公司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总股本的11.05%。按照国富投资与东凌实业签署的一致行动安排,国富投资在公司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67,298,5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0%,国富投资成为公司单一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股份数量最大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因国富投资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倪军、马雪艳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元)363,172,361.57605,438,216.50-40.01%421,023,245.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9,616,114.8641,435,599.3643.88%4,002,942.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4,571,741.4733,924,325.81-86.52%-509,678.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4,629,673.5580,456,810.6630.04%42,042,406.2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880.054744.06%0.00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880.054744.06%0.00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2%1.14%0.48%0.11%
2020年末201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8年末
总资产(元)4,317,703,878.924,219,000,564.352.34%4,223,915,770.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713,971,354.663,653,477,153.541.66%3,612,381,917.80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81,222,250.9392,508,460.92112,830,973.1876,610,676.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21,915.146,235,791.53-5,826,522.2155,084,930.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88,313.665,968,809.96-5,902,361.12416,978.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559,724.7210,748,816.98-9,627,388.8685,948,520.7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2018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855,121.10-397,184.92-52,276.4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4,494.3849,362.1415,184.48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43,364,280.43
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7,833,175.783,661,394.8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1,302,325.10-243,881.061,668,270.68
减:所得税影响额-11,712.21-226,368.8532,078.9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885,243.23-43,432.76747,873.81
合计55,044,373.397,511,273.554,512,620.79--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钾肥行业发展状况及总体供求趋势

1、全球钾肥行业发展状况

钾是植物生长和发育必需的三大营养元素之一,对植物生长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钾肥作为资源性产品,主要应用于农业领域,被广泛的施用于大田作物和经济作物,用来增产并提高作物品质,钾肥消费主要流向是复合肥、配方肥、水溶肥、加工型钾肥、钾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以及农业直接施用等;同时部分应用于工业领域,主要用作化工辅料。全球钾盐分布不均匀,大体呈现资源高度集中的状况,可开采储量集中在少数国家,其中加拿大、俄罗斯和白俄罗斯为全球储量最高的3个国家,根据美国国家地质调查局《世界矿产品摘要2019》,上述3个国家2018年钾盐储量分别为加拿大(25.64%)、白俄罗斯(19.23%)、俄罗斯(12.82%),合计占全球钾盐储量的60%以上。全球钾肥实际产量与产能分布相同,加拿大、俄罗斯、白俄罗斯等8国的钾肥产量共约占全球的94%。由于钾肥资源高度集中,在2013年以前,全球钾肥行业处于寡头垄断竞争的状态。自2013年BPC联盟解体后,加上加拿大白求恩钾矿、土库曼斯坦钾矿及欧洲化学钾矿的陆续投产,全球钾肥供应量得到一定释放。

全球钾肥消费主要集中在东亚、拉丁美洲和北美3个地区,中国、巴西、美国与印度是全球主要的钾肥消费国,约占全球钾肥总消费量的70%。据IFA预测,到2024年全球钾肥需求将增长到7,367万吨,短期钾肥需求的增长将主要出现在巴西、拉丁美洲、非洲及部分东南亚国家包括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未来5-10年,钾肥需求量年增速将保持2%,这是由人口增长决定的刚性需求,这些需求主要来自于南美、南亚和东亚的增长,中国、巴西、印度依然存在很大潜力,土地减少、人口增加也推动了相关地区对钾肥需求的增长。

2、东南亚钾肥行业发展状况

东南亚是第四大钾肥消费市场,除我国企业在老挝投产的钾肥项目已释放部分产能以外,其他东南亚各国钾肥消费全部依赖于进口。东南亚钾肥需求平均60%左右来自于农业直接施用,直接施用的作物范围广泛,以越南为例,主要有水稻、咖啡、胡椒、辣椒、橡胶等,另外在生物燃料发达的国家如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对农用钾肥的需求更加庞大。东南亚正处于农业蓬勃发展的阶段,随着该区域国家对平衡施肥的日益重视及经济作物贸易量的增加,对钾肥的需求空间很大,钾肥需求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3、我国钾肥行业发展状况

我国的钾盐矿产资源匮乏,对钾肥进口具有较强的依赖性,对外依存度约为50%。据海关数据统计,2020年氯化钾进口量为874万吨,按进口国别来看,排在前三的分别是加拿大、俄罗斯和白俄罗斯,数量分别为360万吨、230万吨和140万吨,占据总进口量的84%。具体如下:

从国内整体生产能力看,近年来我国钾肥产能产量有所增长,至2019年底钾肥产量达到590万吨,自给率有一定的提升,但由于我国钾资源总体稀缺,钾盐资源储量逐年减少,服务年限逐步下降,资源型钾肥产能扩张已不可持续,钾盐资源全球化配置是我国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开发利用境外钾盐矿资源,建设海外钾盐生产基地,是保障我国钾盐供应安全的重要举措。综上,中国企业在东南亚进行钾盐勘探开采的投资,对缓解中国及东南亚地区钾肥供求矛盾具有很强的优势。

(二)公司钾肥项目业务情况

1、公司钾肥项目业务经营概况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国际”)专注从事钾盐矿开采、钾肥生产及销售业务。中农国际拥有老挝甘蒙省35平方公里的钾盐采矿权,钾盐矿总储量10.02亿吨,折纯氯化钾1.52亿吨,建设了老挝第一个实现工业化生产的钾肥生产装置,已形成全面机械化的开采系统、低耗高效的选矿系统及工业化充填系统。近年来,通过自主实施技改扩能措施,该套钾肥生产装置年产量已突破25万吨,生产运营平稳,2020年全年生产合格钾肥产品25.17万吨,销售钾肥23.54万吨,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当前,中农国际老挝钾盐项目已在全球新生钾盐领域取得了突破性的成功,不仅率先实现了合格钾肥产品的工业化生产,并构建了以越南、印尼、泰国等东南亚地区为核心的销售网络及物流体系,具备了先进的开采技术、系统的生产组织、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及高效的专业管理团队。公司立足于亚洲,规划开发百万吨级的钾肥项目,致力于把公司发展成为国际级钾肥供应商,打造中国海外钾盐基地,维护国家粮食生产安全。在现有25万吨/年钾肥生产装置稳产优产的基础上,公司已于2020年4月正式启动了25万吨生产装置提质改造和75万吨扩建项目,预计2021年建设完工,届时可形成100万吨的国际标准晶体氯化钾规模,向国际级钾肥供应商的发展目标稳步迈进。

2、公司钾肥项目的行业地位

公司钾肥资源位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老挝,东连越南、南接柬埔寨、西邻泰国、北靠中国,隔海马来西亚、印尼等缺钾国家,依托区位优势,公司以东南亚地区为核心目标市场,市场潜力巨大,且东南亚地区历来为全球钾肥高价地区。与此同时,先进的开采技术、系统的生产组织、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及高效的专业管理团队,经过数年发展,公司老挝钾肥已成为东南亚市场提供钾肥供应的一支生力军。

公司老挝矿区位置及交通示意图

3、公司钾肥产品工艺流程及用途

公司老挝钾肥项目主要采用条带充填采矿法,使用综合机械化掘采采矿工艺,将开采的钾混盐矿进行破碎、分解结晶、经过筛分后,通过浮选、过滤、洗涤、脱水、干燥工序后生产成氯化钾产品;同时将分解后的母液进行蒸发浓缩,与浮选后的尾盐混合充填于井下采空区,形成安全环保的闭环式生产模式。生产主要产品为氯化钾、颗粒氯化钾,用于农业直接施用,或者用作复合肥、复混肥生产原料。农作物施用钾肥可以增强作物的抗病、抗寒、抗旱、抗倒伏及抗盐能力,改善作物产品品质,提高粮食作物蛋白质的含量、油料作物的粗脂肪和棕榈酸含量、薯类和糖料作物淀粉和糖分含量;增加纤维作物及棉花的纤维长度、强度、细度;调整水果的糖酸比,增加其维生素C的含量;改善果菜的色泽和口感,增强其耐贮性。

果蔬粮食等作物均需要钾肥的施用,其中果蔬、玉米和水稻是钾肥主要下游需求,三项作物对钾肥的需求占比分别约为17%、15%和12%。

4、公司钾肥项目主要经营模式

①采购模式:以供应链信息管理平台为支撑,建立了国际化的采购物流体系。对于重要设备、大宗材料及物资的采购,公司会组织技术论证,选择合格供应商,并采取招标、议标和比价采购等多种采购方式开展采购执行,严格控制成本,提升供应质量,逐步构建货源稳定、风险可控、质优价宜、完整高效的供应链体系,为公司生产经营降本增效提供有力保障。

②生产模式:经过十年深耕,公司已在老挝钾盐矿区建立完整的钾肥生产系统,实现了固体钾盐矿机械化开采的成熟模式,钾肥产能持续增长。目前公司正在加快推进老挝甘蒙省东泰矿区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建设,该项目由25万吨钾盐提质增效技改以及75万吨钾盐扩建改造组成,百万吨改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钾肥产能将实现跨越式增长,产品品质进一步提升,项目规模效应进一步释放,企业盈利能力及品牌竞争力将全面提升。

③销售模式:公司钾肥产品是复合肥生产的主要原料,同时直接可用于农业施用,客户主要为复合肥生产企业及渠道分销商。在坚持直销的同时,从资金实力、采购偏好、渠道优势、合作习惯等多个维度对客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针对综合实力较强的客户,原则上直接销售;对部分实力较弱的客户,借助分销商进行渠道销售,从而实现对客户的全覆盖。

④盈利模式:钾是农作物生长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之一,钾肥属于传统工业产品,公司依靠钾肥的销售收入与成本及费用之间的差额盈利。

⑤结算模式:公司在签订钾肥销售合同后,根据合同具体约定,一般采用前TT或者信用证方式进行结

算,100%款到或证到后,安排产品发运或由客户上门自提。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重大变化说明
在建工程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的具体内容形成原因资产规模所在地运营模式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收益状况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
中农香港(控股中农钾肥90%股份)发行股份收购4,171,369,944.65元香港钾盐开采、钾肥生产及销售财务监督、内部审计37,605,361.24元112.32%
其他情况说明上述财务数据已包括在合并层的采矿权公允价值原值及其摊销、减值计提。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国家政策支持

近年来,《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规划和举措不断出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产业加快推进,特别是《中国制造2025》、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全面实施,我国经济将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为石化和化学工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方面,随 “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推进,为区域合作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也让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在新时期得到有益实践;另一方面,东盟十国以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15个国家,2020年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标志着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达成,对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稳定全球经济具有标志性意义。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关系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2020年7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明确将钾肥列入商业储备范围,进一步体现国家重视国内钾肥短缺资源保护、加强钾肥战略储备。

加强境外资源开发,推动化工重点领域境外投资,充分发挥国内技术和产能优势,在市场需求大、资源条件好的发展中国家,加强资源开发和产业投资,建设石化、化肥、农药、轮胎、煤化工等生产线,以满足当地市场需求为重点,开展化工下游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建设绿色生产基地,带动国内成套设备

出口等举措也作为我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

2、战略定位优势

公司战略定位清晰,通过完成亏损业务剥离,从而更好地整合资源、集中优势重点发展利润率高的钾肥项目。公司将凭借拥有的老挝钾盐资源,利用先进技术专注提高老挝钾肥项目开采规模、钾肥生产品质,降低生产成本和增加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

3、以客户为核心、市场为导向的经营方针

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均采用职业经理人的总经理负责制。在公司授权权限内以市场为导向、诚信为本、服务客户至上、灵活快速的决策体制,授权制度和激励机制清晰,能最大程度上激发管理层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公司能在市场化竞争中快速应对市场变化,把握企业发展机遇。

4、钾肥项目具有稀缺资源优势

公司拥有的老挝钾盐矿矿藏丰富,钾盐矿总储量10.02亿吨,折纯氯化钾1.52亿吨。矿区矿层分布连续、范围广,产状相对平缓、厚实,矿床埋藏较浅,使得矿石的易采性良好,适合机械化、规模化开采。同时,老挝钾盐矿中伴生溴、镁、锂等多种稀有资源,可以为项目提供更多附加产值收益。

5、钾肥项目拥有特殊区位优势

公司项目地处老挝中部,东南亚腹地,离越南、泰国、柬埔寨、缅甸及印度等农业国家较近,靠近我国市场,具有较强的区位竞争优势。矿区东侧有连接柬埔寨和越南的重要交通干线13号公路,正在实施建设的中老铁路项目预计在2021年提前通车,正在规划的泛亚中路通道也与矿区临近,是泛亚通道中最为顺直便捷的通道。未来铁路投入运营后,将为产品在东南亚地区的销售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

6、钾肥项目具备产品及成本优势

相较于加拿大、俄罗斯钾矿,公司老挝钾矿矿层埋深较浅,平均在180-220米左右,开采成本相对较低;同时公司老挝钾肥项目贴近消费市场,具有运输成本优势。项目拥有粉钾及颗粒钾,可按照公司经营需要进行产品组合销售,进一步扩大项目在农用及工业市场上的影响力。

7、钾肥项目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

公司老挝钾肥项目建设科学、有序、扎实,通过先期实施验证项目,成功突破了固体钾镁盐矿工业开采和光卤石尾矿处理的关键技术瓶颈,攻克了矿山开采、选矿生产、尾矿充填等核心技术难关,解决了高温多雨环境作业的技术和环保难题,取得了多项技术专利,实现了项目稳产高产,也初步达到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成本水平,为大规模建设开发提供了可靠的技术验证。在此基础上,公司引入国内领先的专业钾盐技术团队为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进一步增强项目的技术优势。

8、钾肥项目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经验丰富、人员稳定

中农国际拥有由国内地质勘探、钾盐开发、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钾盐开发领域权威专家组成,并具备自主研发能力的技术骨干队伍,同时也建立了一支具备丰富钾盐开发项目经验的管理团队,为项目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支持。

9、中老两国政府支持

中老两国长期睦邻友好,近年来两国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断加深,着力于打造命运共同体,两国在资源领域具有广阔的合作前景。中农国际老挝100万吨/年钾盐项目成为中老两国在资源及产能开发领域的合作重点,受到两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中国、老挝政府高层领导均实地考察项目并给予关注和支持。经多年深耕,公司已与老挝政府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项目已经具备较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10、上市公司的资本及平台优势

作为上市企业,公司专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伴随着公司盈利能力的增长,公司融资能力将得到提高,这将直接助力公司加快实现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建设,促进战略的转型升级,以获得新的市场空间,从而逐步实现公司在钾盐规模化开采,钾肥生产、销售领域做大、做强的目标。通过资本平台推动老挝钾矿增加储量、开采规模及提高产能。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一)公司钾肥项目业务经营概况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国际”)专注从事钾盐矿开采、钾肥生产及销售业务。中农国际拥有老挝甘蒙省35平方公里的钾盐采矿权,钾盐矿总储量10.02亿吨,折纯氯化钾1.52亿吨,建设了老挝第一个实现工业化生产的钾肥生产装置,已形成全面机械化的开采系统、低耗高效的选矿系统及工业化充填系统。近年来,通过自主实施技改扩能措施,该套钾肥生产装置年产量已突破25万吨,生产运营平稳,2020年全年生产合格钾肥产品25.17万吨,销售钾肥23.54万吨,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当前,中农国际老挝钾盐项目已在全球新生钾盐领域取得了突破性的成功,不仅率先实现了合格钾肥产品的工业化生产,并构建了以越南、印尼、泰国等东南亚地区为核心的销售网络及物流体系,具备了先进的开采技术、系统的生产组织、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及高效的专业管理团队。

公司立足于亚洲,规划开发百万吨级的钾肥项目,致力于把公司发展成为国际级钾肥供应商,打造中国海外钾盐基地,维护国家粮食生产安全。在现有25万吨/年钾肥生产装置稳产优产的基础上,公司已于2020年4月正式启动了25万吨生产装置提质改造和75万吨扩建项目,预计2021年建设完工,届时可形成100万吨的国际标准晶体氯化钾规模,向国际级钾肥供应商的发展目标稳步迈进。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专利技术产品研发优势
氯化钾采选技术成熟,已实现开采、选矿、充填三大生产系统的平稳运行拥有由地质、采矿、测量等矿山专业,以及化工工艺、选矿工艺、机电设备、电气自动化、仪表自动化等选矿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梯队。1、一种钾盐矿采空区的充填方法,专利号:ZL201110458026.7; 2、一种可以远距离泵送的钾盐矿充填料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1710749427.5; 3、一种利用分级尾盐生产钾盐矿胶结充填料的方法,专利号:拥有多位国内顶尖的钾盐地质、勘探、开采、选矿等领域的组成的专家顾问团队,以及具备丰富钾盐开发项目经验的管理技术团队,同时,与中赟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大学、北京矿冶研究总院、PLT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国内知名设计研究机构紧
ZL201710778498.8; 4、一种实现远距离自流输送的钾盐矿充填料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1710749198.7。密合作,为项目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产品设计产能产能利用率在建产能投资建设情况
氯化钾100万吨/年25.00%75万吨在现有25万吨/年钾肥生产装置稳产优产的基础上,公司已于2020年4月正式启动了25万吨生产装置提质增效技改和75万吨钾盐扩建改造项目,预计2021年建成投产,达到10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2021年预计实现产量50万吨。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疫情席卷全球,公司老挝钾肥生产现场受疫情影响产生非正常停产近一个月时间,公司积极应对人员出入境受阻、物资供应不足等客观困难,在恢复生产后全力追赶,以技改作为突破,以精细化管理为支撑,统筹推进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双线工作任务,公司钾肥产量创历史新高,超额完成全年生产经营目标。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生产、销售方面已取得的许可如下:

1、老挝开采许可证,老挝能源与矿业部矿管司颁发,有效期至2039年1月18日

2、矿物加工厂经营许可证,老挝能源与矿业部矿管司颁发,有效期至2039年1月18日

3、产品销售许可证,老挝能源与矿业部矿管司根据公司的销售合同,颁发相应数量的销售许可。

公司未从事运输业务,钾肥产品运输委托第三方物流货运公司负责。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 是 √ 否

从事化肥行业

√ 是 □ 否

2020年,面对疫情的严重冲击以及东南亚洪灾、蝗灾及台风的不利影响,公司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统筹推进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双线工作任务,公司钾肥产量创历史新高,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

有序推进,同时在经营理念、制度建设、采销管理、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创新,企业的竞争力、凝聚力及抗风险能力均得到提升,在建设“全球领先的国际级钾肥供应商”的征程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项目建设方面,在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批准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的实施方案正式启动项目建设后,公司集中资源,统筹安排,全力推进项目各项设计、采购、井建、土建、安装工作,支持老挝钾盐项目产能扩建,总体看,全年项目投资及实施进度基本符合预期目标,工程质量安全受控。生产经营方面,公司全年生产合格钾肥产品25.17万吨,顺利突破25万吨钾肥产量大关。全年销售钾肥

23.54万吨,全年钾肥产销基本平衡,进一步完善了以东南亚地区为核心的销售体系,品牌影响力持续增强。全年实现钾肥业务营业收入3.60亿元,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经营质量持续向好。

市场营销方面,公司主要销售区域为东南亚地区,区位优势明显。通过对市场的全方位战略布局,形成了以越南、印度尼西亚为主的粉钾桥头堡市场,以泰国为主的颗粒钾砥柱市场;同时通过持续拓展其他区域市场,对现有市场形成有效补充,近年来在马来西亚、菲律宾、缅甸、日本等均实现连续销售,基本实现了公司老挝钾肥在东南亚市场的全覆盖;另外,依托自身营销网络优势,已积极布局中国国内市场,反哺国内钾肥市场,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及使命担当。当前,公司老挝钾肥在全球市场的影响力稳步提升,为百万吨项目投产奠定了重要的市场基础。

运营管理方面,2020年公司钾肥业务体系新老团队全面融合,通过优化职能定位,调整组织架构,聘用选拔人才、推动文化建设、建设信息化系统等举措,进一步理顺了管理脉络,提高了管理效率,开创了内外协同、人才汇集的工作新格局,企业凝聚力、向心力和工作动力不断增强。从事农药行业

□ 是 √ 否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 是 √ 否

从事化纤行业

□ 是 √ 否

从事塑料、橡胶行业

□ 是 √ 否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363,172,361.57100%605,438,216.50100%-40.01%
分行业
钾肥359,676,651.9799.04%443,039,673.4973.18%-18.82%
贸易3,495,709.600.96%161,526,575.3126.68%-97.84%
海运0.000.00%871,967.700.14%-100.00%
分产品
钾肥-氯化钾354,442,728.4797.60%437,036,975.4972.19%-18.90%
钾肥-卤水5,233,923.501.44%6,002,698.000.99%-12.81%
谷物3,495,709.600.96%161,521,906.2226.68%-97.84%
海运服务0.00%871,967.700.14%-100.00%
其他0.00%4,669.090.00%-100.00%
分地区
国外363,172,361.57100.00%477,793,571.5178.92%-23.99%
广东省内0.00%85,262,885.9914.08%-100.00%
广东省外0.00%42,381,759.007.00%-100.00%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钾肥359,676,651.97200,249,668.5444.33%-18.82%2.48%-11.56%
分产品
钾肥-氯化钾354,442,728.47200,249,668.5443.50%-18.90%2.48%-11.79%
钾肥-卤水5,233,923.50100.00%-12.81%0.00%
分地区
国外363,172,361.57204,162,040.3543.78%-23.99%-10.22%-8.63%

注:钾肥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主要原因是执行新收入准则,销售运输费计入营业成本,造成产品毛利下降。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海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

√ 是 □ 否

海外业务名称开展的具体情况报告期内税收政策对海外业务的影响公司的应对措施
钾肥业务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钾肥销售量万吨23.5424.59-4.27%
生产量万吨25.1724.691.94%
库存量万吨5.373.7443.58%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钾肥直接材料80,780,369.1540.34%104,433,340.0853.45%-22.65%
钾肥直接人工26,267,631.0013.12%21,992,900.6811.25%19.44%
钾肥制造费用52,454,684.7826.19%51,181,469.1326.19%2.49%
钾肥燃料动力16,833,236.518.41%17,795,047.649.11%-5.40%
钾肥运输费23,913,747.1011.94%100.00%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1、处置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股权处股权处置股权处丧失控制权丧失控制权处置价款与处置合并财务报表
置价款比例%置方式的时点时点的确定依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中与该子公司相关的商誉
东凌贸易--100.00注销2020年7月31日办完注销工商手续----
智联谷物1.00100.00转让2020年11月30日办理股权转让手续-4,930,626.75--
友联谷物51.00--
元通船运60.00--

说明:本公司将智联谷物下属子公司元通船运、友联谷物一并转让,智联谷物资产负债表自2020年11月30日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2、其他

(1)本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设立正利贸易,认缴注册资本100万港币。

(2)本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设立厚朴贸易,认缴注册资本1万新加坡元。

(3)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农国际于2020年11月4日设立年谷顺成,认缴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上新设立公司股东尚未出资,未开展具体业务经营活动。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包括:(1)钾肥业务:拥有老挝甘蒙省35平方公里的钾盐采矿权,从事钾盐开采、钾肥生产及销售;(2)谷物贸易业务主要是进口谷物饲料原料发运到国内南方销售区供应终端用户,商品包含玉米、高粱、大麦等初级农产品。本公司2020 年 4 月 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议案》,决定对谷物贸易业务、船运业务进行剥离,调整发展战略,转型为以钾矿开采、钾肥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经营发展模式。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168,727,919.21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46.46%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客户一51,729,255.5814.24%
2客户二42,174,438.4311.61%
3客户三27,884,160.157.68%
4客户四25,955,044.947.15%
5客户五20,985,020.115.78%
合计--168,727,919.2146.46%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196,729,458.51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92.71%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供应商一83,888,865.0439.54%
2供应商二36,036,000.0016.98%
3供应商三33,363,492.3515.72%
4供应商四23,070,315.1110.87%
5供应商五20,370,786.019.60%
合计--196,729,458.5192.71%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5,879,287.2548,998,865.16-88.00%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将运输费计入营业成本所致。
管理费用68,093,421.9474,120,897.97-8.13%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29,088,349.60-5,487,150.31630.12%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受美元汇率下行影响,公司用于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产生的汇兑损失所致。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2,771,248.95563,190,489.81-19.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8,141,575.40482,733,679.15-27.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629,673.5580,456,810.6630.0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92,333.85363,122,661.66-99.8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8,597,812.12117,425,689.2443.5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8,205,478.27245,696,972.42-168.4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8,298.612,200,912.00-92.3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318,308.750.001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50,010.142,200,912.00-288.5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9,450,608.95329,132,751.23-130.22%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去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收回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所致。

(3)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购置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购置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5)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去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6)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归还少数股东投资款所致。

(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归还少数股东投资款所致。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去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4,930,627.756.09%主要是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损益。不具有可持续性。
资产减值3,009,347.563.72%主要是本报告期末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具有可持续性。
营业外收入103,425,874.03127.69%主要是本报告期东凌实业案索赔收益。不具有可持续性。
营业外支出54,639,083.6667.46%主要是本报告期计提美国三井仲裁案预计负债。不具有可持续性。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适用

单位:元

2020年末2020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346,286,673.348.02%445,737,282.2910.56%-2.54%
应收账款23,096,757.730.53%61,045,234.041.45%-0.92%
存货74,121,550.881.72%63,712,439.601.51%0.21%
固定资产784,939,415.7918.18%770,092,925.9118.25%-0.07%
在建工程129,924,539.163.01%57,240,263.541.36%1.65%
无形资产2,755,333,060.9363.81%2,765,567,920.6465.55%-1.74%
应付账款137,841,337.413.19%147,794,960.503.50%-0.31%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无。

五、投资状况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对方被出售股权出售日交易价格(万本期初起至出出售对公司的股权出售为上股权出售定价是否为关联交与交易对方的所涉及的股权是否按计划如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元)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影响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原则关联关系是否已全部过户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易轩贸易有限公司智联谷物(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2020年12月17日0.0001-355.3493.06万元8.27%协商价格2021年02月08日公司于巨潮网2020年12月14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智联谷物(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及2021年2月8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智联谷物股权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子公司钾肥销售93055.5555万元4,170,443,204.583,616,521,238.48359,676,651.9749,139,863.1716,754,292.24
广州东凌贸易有限公司子公司谷物销售2000万元0.000.000.00-637,449.11-634,235.14
智联谷物(香港)有限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国际市场合作开发及进出口贸易800万美元0.000.003,495,709.60-5,416,616.33-3,552,969.87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智联谷物、友联谷物、元通船运转让参见第四节、六、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东凌贸易注销由于业务已停止,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无实际影响。
正利贸易设立尚未开展业务,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尚无较大影响。
厚朴贸易设立尚未开展业务,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尚无较大影响。
年谷顺成设立尚未开展业务,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尚无较大影响。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扩建老挝钾盐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共计4亿元人民币增加全资子公司中农国际注册资本,用于老挝钾盐项目扩建。2020年3月17日中农国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注册资本为93055.5555万元。

2、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广州东凌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东凌贸易。

2020年7月16日完成东凌贸易的注销,取得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3、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设立正利贸易,认缴注册资本100万港币。

4、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设立厚朴贸易,认缴注册资本1万新加坡元。

5、公司之子公司中农国际于2020年11月4日设立年谷顺成,认缴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公司本期以1元价格将智联谷物及其下属子公司元通船运、友联谷物一并转让,智联谷物资产负债表自2020年11月30日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

(1)积极推进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建设按期完工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公司开启钾肥生产百万吨产量时代的关键之年。公司将继续专注于老挝钾盐开发事业,全力以赴推进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建设,力争完成既定的建设及投产目标,实现公司钾肥产能质的突破,提高钾肥业务对公司的业绩贡献,增强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公司已于2020年4月正式启动了25万吨生产装置提质增效技改和75万吨钾盐扩建改造项目,预计2021年建成投产,达到10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2021年预计实现产量50万吨。

(2)加快推进重组项目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2月7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本次重组交易标的公司通过老挝矿产拥有的开采许可证下钾盐矿总面积为179.80 平方公里,钾盐矿矿石总量约为 39.35亿吨,折纯氯化钾约为 6.77亿吨。若本次交易完成公司将拥有矿产214.8平方公里,钾盐矿矿石总量约49.37亿吨,折纯氯化钾约8.29亿吨 。

目前,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3)加强经营管理

公司将督促老挝钾肥生产基地进一步优化工艺流程、规范生产管理、增强经营能力,全面实现提质增效目标,有效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继续做好两国四地的防疫抗疫工作,保障企业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正常运转。

同时,持续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深化国际市场布局,强化物流供应链建设,全方位提升市场影响力,提前构建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销售体系,奠定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的市场基础。

(二)未来公司发展战略

我国是一个钾资源极端匮乏的国家,钾肥对外依存度一直保持在50%左右。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拥有老挝甘蒙省35平方公里的钾盐采矿权,钾盐矿总储量10.02亿吨,折纯氯化钾资源量1.52亿吨。目前已实现商业化生产,年生产氯化钾约25万吨。公司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正在积极建设中,预计2021年完工。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2月7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本次重组交易标的公司通过老挝矿产拥有的开采许可证下钾盐矿总面积为179.80 平方公里,钾盐矿矿石总量约为39.35亿吨,折纯氯化钾约为 6.77亿吨。若本次交易完成公司将拥有矿产214.8平方公里,钾盐矿矿石总量约

49.37亿吨,折纯氯化钾约8.29亿吨。

若本次重组完成,公司在2021年100万吨老挝钾肥改扩建项目达产后,将同步启动彭下-农波矿区开发工作,公司规划在3-5年内至少形成300万吨的钾肥产能。随着中老铁路2021年年底通车,将为公司反哺国内市场提供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特别有利于对邻近老挝的云贵川等传统农业大省的钾肥产品输入,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无法获得足额业绩补偿的风险

中农集团等交易对方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做出了未来三年的业绩承诺:中农国际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150.00万元、1,900.00万元、45,150.00万元。2017年度业绩承诺的基础是中农钾肥老挝100万吨/年建设项目的建成及达产。鉴于至2017年老挝100万吨/年钾肥建设项目未能达到重组预期,中农国际2017年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45,150.00万元的业绩承诺已无法完成,中农集团等交易对手方无法完成业绩承诺。因部分交易对手方已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质押,公司面临无法获得足额业绩补偿的风险。公司已就中农集团等十家交易对手方无法完成业绩承诺事宜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北京高院已依法受理案件并依公司申请进行了财产保全。公司已于 2018 年 5月 25 日分别向十家发行对象发出《关于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催告函》,提请十家发行对象应按照业绩补偿安排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中农集团等重组十方未按上述催告函要求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中农集团、天津赛富、上海联创、智伟至信回函表示将根据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目前相关诉讼仍在调解和审理中。

2、公司中农国际老挝钾肥100万吨改扩建项目无法按期完成建设的风险

公司老挝钾肥100万吨改扩建项目受项目建设地天气等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无法按期完成建设的风险。

3、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否能够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2月7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目前,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公司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董事会再次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予以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批准和核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4、行业与市场风险

受国际钾肥供需影响,存在钾肥价格波动风险。

5、疫情影响风险

公司生产地、销售地区存在疫情加重可能,相关国家采取封城、封国,导致物流运输不畅、需求下滑的可能性。由于农业用肥弹性较小,粮食经济作物种植关系国计民生,生产销售区域国将力保化肥供应,因此公司判断疫情对公司影响较小。目前公司钾肥项目所在国老挝及东南亚国家受疫情影响较小,同时公司仍然高度重视,2021年已做好各项防疫措施安排,切实保证矿区建设、开采、生产各项运营不受影响。

6、法律诉讼风险

目前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及仲裁详见“第五节 重要事项”,已判决的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或后期损益不会产生直接影响,暂时无法判断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期后损益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诉讼及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财务风险

随着公司老挝钾肥100万吨改扩建项目推进建设对资金需求量增大,同时,在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美元业务交易,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变动可能带来汇兑风险,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不确定性。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财务方面的管理和风险控制,善用金融工具,拓宽融资渠道,并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筹划,将财务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广州电话沟通个人个人投资者公司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建设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接待次数36
接待机构数量0
接待个人数量36
接待其他对象数量0
是否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分红。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前款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公司董事会应当兼顾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但需保证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根据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实际情况,当公司具备股本扩张能力或遇有新的投资项目,为满足长期发展的要求,增强后续发展和盈利能力,在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较大时公司可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

(六)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董事会制订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5)如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制订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

(6)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公司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未进行调整或变更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计划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计划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计划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红的金额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0年0.0059,616,114.860.00%0.000.00%0.000.00%
2019年0.0041,435,599.360.00%0.000.00%0.000.00%
2018年0.004,002,942.470.00%0.000.00%0.00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赖宁昌;郭家华;陈雪平;柳金宏;武轶;刘国常;沙振权;郭学进;罗穗岚;徐季平;张志钢;于龙;区晓晖;程晓娜;康鹤其他承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东凌粮油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2016年01月04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
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赖宁昌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2、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期间,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将产生竞争的业务转让给上市公司或者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3、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在上市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进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4、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除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监管责任外,还应当赔偿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因2015年10月16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
此遭受的损失,并继续履行相应承诺。
赖宁昌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本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除本承诺出具之日前已经存在的担保外,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2、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地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手续,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3、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除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监管责任外,还应当赔偿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并继续履行相应承诺。2015年10月16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
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在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2、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在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期间,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将产生竞争的业务转让给上市公司或者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2015年10月16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
控股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3、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在上市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进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4、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公司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除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监管责任外,还应当赔偿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并继续履行相应承诺。
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为妥善解决植之元实业、东凌销售对东凌粮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本公司将保证植之元实业、东凌销售于东凌粮油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正式方案前向东凌粮油及其其他子公司返还全部占用的非经营性资金。2、本公司同意对植之元实业、东凌销售的上述非经营性资金返还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2015年10月16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
广州植之元控股有限公司其他承诺《交易对方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1、本公司将及时向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凌粮油")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东凌粮油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公司在东凌粮油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2015年10月16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
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3、本公司向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5、本公司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承诺函》:1、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2、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最近五年不存在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案件。《承诺函》: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赖宁昌;郭家华;陈雪平;郭学进;刘少波;刘国常;沙振权;其他承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2015年10月16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
张志钢;李朝波;程晓娜;康鹤;区晓晖;于龙;罗穗岚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东凌粮油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赖宁昌其他承诺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2015年10月16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
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承诺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本公司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除本承诺出具之日前已经存在的担保外,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2、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地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手续,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3、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公司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公司违2015年10月16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
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除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监管责任外,还应当赔偿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并继续履行相应承诺。
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承诺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针对交割日前东凌粮油已经为植之元实业和东凌销售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本公司将就上述担保向东凌粮油提供同等额度的反担保。2、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植之元实业和东凌销售及其子公司将不再谋求东凌粮油为其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3、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东凌粮油造成损害或不良后果,本公司将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2015年10月16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
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承诺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2015年10月16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
赖宁昌;赵洁贞(植之元控股董监高)其他承诺本人最近五年未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最近五年不存在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案件。本人最近五年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2015年10月16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中农国际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50.00万元、1,900.00万元、45,150.00万元。若中农国际在业绩承诺期内相应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实际净利润数额低于承诺净利润,则交易对方按照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补2015年01月01日36个月中农国际2015年度、2016年度已完成业绩承诺,2017年度未能完成业绩承诺。交
劲邦劲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创永津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赛富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智伟至信商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庆丰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偿义务。易对方尚未按照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
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一致行动承诺1、本企业与中农国际/中农矿产/中农开曼其他股东之间共同持有(包括间接持有)中农国际/中农矿产/中农开曼股权,并且本企业与中农国际另一股东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除前述情况外,本企业与中农国际/中农矿产/中农开曼其他股东不存在其他任何关联关系;2、除与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外,本企业一直以来均系独立判断并行使对中农国际/中2015年03月23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
农矿产/中农开曼享有的股东权利,不存在与中农国际/中农矿产/中农开曼其他股东通过协议、其他安排共同扩大本企业所能够支配的中农国际/中农矿产/中农开曼表决权数量的约定、行为或者事实;3、除与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外,本企业不存在与中农国际现有其他股东通过协议、其他安排,在东凌粮油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100%股权实施完成后,共同扩大本企业所能够支配的东凌粮油股份表决权数量的约定、行为或者事实,即在东凌粮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本企业不会基于所持有的东凌粮油的股份与除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外的中农国际现有其他股东谋求一致行动关系。
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一致行动承诺1、本企业与中农国际/中农矿产/中农开曼其他股东之间共同持有(包括间接持有)中农国际/中农矿产/中农开曼股权,并且本企业与中农国际另一股东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除前述情况外,本企业与中农国际/中农矿产/中农开曼其他股东不存在其他任何关联关系;2、除与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外,本企业一直以来均系独立判断并行使对中农国际/中农矿产/中农开曼享有的股东权利,不存在与中农国际/中农矿产/中农开曼其他股东通过协议、其他安排共同扩大本企业所能够支配的中农国际/中农矿产/中农开曼表决权数量的约定、行为或者事实;3、除与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外,本企业不存在与中农国际现有其他股东通过协议、其他安排,在东凌粮油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100%股权实施完成后,共同扩大本企业所能够支配的东凌粮油股份表决权数量的约定、行为或者事实,即在东凌2015年03月23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
粮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本企业不会基于所持有的东凌粮油的股份与除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外的中农国际现有其他股东谋求一致行动关系。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上海劲邦劲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联创永津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赛富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智伟至信商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庆丰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行动承诺1、本企业与中农国际/中农矿产/中农开曼其他股东之间除共同持有(包括间接持有)中农国际/中农矿产/中农开曼股权之外,不存在其他任何关联关系。2、本企业一直以来均系独立判断并行使对中农国际/中农矿产/中农开曼享有的股东权利,不存在与中农国际/中农矿产/中农开曼其他股东共同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股东共同扩大本企业所能够支配的中农国际/中农矿产/中农开曼表决权数量的约定、行为或者事实。3、本企业不存在与中农国际其他股东通过协议、其他安排,在东凌粮油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100%股权实施完成后,与其他股东共同扩大本企业所能够支配的东凌粮油股份表决权数量的约定、行为或者事实,即在东凌粮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完成后,本企业不会基于所持有的东凌粮油的股份与中农国际其他股东谋求一致行动关系。2015年03月23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除中农矿产持有老挝嘉西100%股权以外,本公司及旗下的所有钾肥生产及销售业务限定在中国境内。2、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钾肥产品在东南亚等境外市场销售。3、若上市公司的钾肥产品进入中国境内销售,本公司同意上市公司以市场公2014年12月10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
允价格出售给本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4、若本公司的钾肥产品销往国外,并与上市公司构成市场重叠或市场冲突,则本公司将销往境外的钾肥产品以市场公允价格出售给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5、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6、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利用在上市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进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7、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承诺的约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承诺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8、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公司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除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监管责任外,还应当就每次违反该承诺的行为向上市公司支付1,000万元违约金,并继续履行相应承诺。
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劲邦劲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东凌实业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2、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利用在上市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进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3、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承诺的约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承诺促使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4、本承诺函一经签署,2014年12月10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赖宁昌即构成本人\本企业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除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监管责任外,还应当就每次违反该承诺的行为向上市公司支付1,000万元违约金,并继续履行相应承诺。
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赖宁昌;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劲邦劲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本企业/本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东凌粮油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东凌粮油向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本企业/本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东凌粮油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东凌粮油《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东凌粮油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因本企业/本人未能履行本承诺所作的承诺而给东凌粮油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本企业/本人承担赔偿责任。2014年12月10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劲邦劲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中农国际的资金情形及要求中农国际向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的情形。在未来期间内,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中农国际的资金;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中农国际向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2015年03月23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
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创永津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赛富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智伟至信商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庆丰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本公司将督促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履行承诺,解决中农矿产资源勘探有限公司、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2、除第一条所述情形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利用在上市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进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4、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承诺的约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2014年12月10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
生同业竞争,承诺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5、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公司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除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监管责任外,还应当就每次违反该承诺的行为向上市公司支付1,000万元违约金,并继续履行相应承诺。
中农矿产资源勘探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在中国境内钾肥销售方面,本公司同意上市公司有权以市场公允价格将在中国境内销售的钾肥出售给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其他公司。2、待老挝嘉西取得其拥有探矿权的钾盐矿对应的采矿权,且达到正常生产并实现盈利后,本公司同意上市公司届时以现金方式收购本公司持有的老挝嘉西100%股权,收购价格以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就该等股权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认的价值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公司将在上市公司提出书面收购要求之日起30日内正式启动上述股权收购的相关工作,并保证配合完成上市公司履行相关决策、公告、审核、交割等程序。在达到注入条件后,若上市公司拒绝按本条第2款收购老挝嘉西100%股权,本公司同意向独立第三方出让该等股权,以消除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情形。在达到注入条件后,本公司将根据法律规定将老挝嘉西100%股权委托上市公司管理,直至所控制的老挝嘉西100%股权注入上市公司或转让给独立第三方。3、除第一条、第二条所述情形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4、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承诺的约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2014年12月10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
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承诺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5、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公司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除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监管责任外,还应当就每次违反该承诺的行为向上市公司支付1,000万元违约金,并继续履行相应承诺。
上海劲邦劲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赛富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智伟至信商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其他承诺如因本企业为实现中农钾肥权益在境外上市之目的而委托本企业的出资人/股东/可信赖的第三方代为持有中农开曼股份而遭受任何惩罚,本企业自愿承担全部相关法律责任,以使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农钾肥免于遭受任何不利。2015年03月23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
广州汇善投资有限公司(现为东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承诺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本公司将以包括安排东凌集团有限公司变卖其持有的广州市东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的方式筹集资金,并将获得的资金由本公司或东凌集团有限公司借给东凌实业以认购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如东凌实业未能按照其与东凌粮油的约定认购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本公司自愿就东凌2015年06月04日长期有效募集资金配套认购方放弃认购,就东凌实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实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上饶市信州区鸿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其他承诺为保证李朝波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根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认购东凌粮油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公司将在东凌粮油与李朝波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李朝波以现金方式提供借款用于认购东凌粮油发行的股份,借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肆仟万元)。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就李朝波无法根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完成认购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15年06月04日长期有效募集资金配套认购方放弃认购,就李朝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白明;黄璐;孔丽娜;李莎;孟殿勇;牛一楠;宋颖;王全;尹彤;张玥其他承诺本人自本承诺生效之日起,在中农国际或其下属公司的任职期限将不少于5年。本人同意被纳入东凌粮油及其下属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并依据相关制度评定级别并获取薪金及奖金。除经东凌粮油同意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外,若本人在中农国际或其下属公司任职未满5年而单方面离职,则应给予中农国际或其下属公司相应的赔偿。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其任职未满60个月的差额月度数量×[其离职时从任职公司取得的平均年收入(包括工资和奖金)÷12]。(平均年收入按本承诺生效之日起至离职之日止计算,不足一年按年化计算)本承诺书自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实施完成之日起生效。2015年09月28日2020年9月28日孟殿勇、黄璐、宋颖、白明孔丽娜等5名主要管理人员未经上市公司同意离职,离职后在中农集团下属的中农矿产资源勘探有限公司任职,违反此项承诺。
白明;黄璐;孔丽娜;李莎;孟殿勇;牛一楠;宋颖;王全;尹彤;张玥其他承诺本人在中农国际或其下属公司任职期间及自中农国际或其下属公司离职后2年内,均不直接或间接以自身或以自身关联方(关联方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10.1.5条以及第10.1.6条所列举之关联法人与关联自然人)名义从事下列行为:(1)在与中农国际或其下属公司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或与2015年09月28日长期有效孟殿勇、黄璐、宋颖、白明等4名主要管理人员未经上市公司同意离职,离职后在
中农国际或其下属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内工作;(2)将中农国际或其下属公司的业务推荐或介绍给其他公司导致中农国际或其下属公司利益受损;(3)自办/投资任何与中农国际或其下属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中农国际或其下属公司除外),经营/为他人经营与中农国际或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4)参与损害中农国际或其下属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的所得归中农国际或其下属公司所有,且赔偿因此给中农国际或其下属公司及东凌粮油造成的一切损失。本承诺书自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实施完成之日起生效。中农集团下属的中农矿产资源勘探有限公司任职,违反此项承诺。
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赖宁昌;李朝波;上海劲邦劲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创永津股权投资企业(有其他承诺一、本企业(或本人)已向东凌粮油及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企业(或本人)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访谈记录等),本企业(或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也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企业(或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东凌粮油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如因本企业(或本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东凌粮油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2014年12月10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
限合伙);天津赛富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智伟至信商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庆丰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本企业(或本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企业(或本人)将暂停转让在东凌粮油拥有权益的股份。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其他承诺如中农钾肥因在本次交易前建造自有房产时未按照老挝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建设许可证导致其受到行政处罚或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本公司自愿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东凌粮油或中农钾肥因此遭受的损失,以使东凌粮油和中农钾肥免遭不利。2015年03月23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
赖宁昌;郭家华;徐季平;赵洁贞;陈雪平;郭学进;沙振权;刘少波;刘国常;张志钢;李朝波;黄选苑;程晓娜;区晓晖;于龙;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其他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2015年03月23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
团公司;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劲邦劲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创永津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赛富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智伟至信商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庆丰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李朝波;侯勋田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赖宁昌;郭家华;陈雪平;郭学进;沙振权;刘国常;程晓娜;区晓晖;于龙;张志钢;徐季平;侯勋田;黄选苑;刘少波;赵洁贞其他承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2014年12月10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1、中农国际2017年度未能完成业绩承诺,中农集团等十家交易对手方应按照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公司依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于2018年5月分别向中农集团等十家重组方发出《关于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催告函》,督促中农集团等十家交易对手行应按照补偿安排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截至目前,中农集团等十家交易对手尚未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公司已就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等十方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中的纠纷事项,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本案目前已开庭审理,暂未有判决或调解结果。 2、关于孟殿勇、黄璐、宋颖、白明、孔丽娜五人违反承诺有关实际情况的具体说明: (1)孔丽娜离职情况 2015年7月,本次资产重组事项获批。孔丽娜原为公司负责重组上市的法务管理人员,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其主要工作任务已经完成。中农国际鉴于孔丽娜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属性,并非核心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其离职不会对公司老挝项目建设与经营造成影响。因此,在2015年9月,孔丽娜出于个人职业规划原因提出辞职,与中农国际协商离职,双方签署了《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同时孔丽娜承诺将继续履行《竞业禁止承诺》的相关义务。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

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影响金额 (2020年1月1日)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将与销售商品及与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合同负债17,430,309.37
预收款项-17,430,309.37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金额 2020年12月31日
合同负债9,858,467.57
预收款项- 9,858,467.57
存货2,419,106.68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影响金额 2020年年度
营业成本32,078,044.16
销售费用-34,497,150.84

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解释第13号修订了构成业务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方法。解释第13号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包括企业所属企业公司的其他共同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企业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解释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采用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处置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股权处置价款股权处置比例%股权处置方式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合并财务报表中与该子公司相关的商誉
东凌贸易--100.00注销2020年7月31日办完注销工商手续----
智联谷物1.00100.00转让2020年11月30日办理股权转让手续-4,930,626.75--
友联谷物51.00--
元通船运60.00--

说明:本公司将智联谷物下属子公司元通船运、友联谷物一并转让,智联谷物资产负债表自2020年11月30日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2、其他

(1)本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设立正利贸易,认缴注册资本100万港币。

(2)本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设立厚朴贸易,认缴注册资本1万新加坡元。

(3)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农国际于2020年11月4日设立年谷顺成,认缴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上新设立公司股东尚未出资,未开展具体业务经营活动。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1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倪军、马雪艳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0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

√ 是 □ 否

对改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详细说明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原告)就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等十方(被告)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中的纠纷事项,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公司收到北业绩补偿现金24,675.87万元人民币以及业绩补偿股份117,400,934股,并依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有关约定,承担减值补偿责任(注1)本案已开庭审理,暂未有判决结果。公司与中农集团的调解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有调解或判决结果。目前暂未有判决结果,暂时无法判断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期后损益的影响。-2020年12月03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京高院下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和《民事裁定书》[(2017)京民初16号],北京高院已受理本案并依公司申请进行了财产保全。本案受理后,公司依法向北京高院申请增加及变更诉讼请求。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原告)就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被告)放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新增资本认购纠纷事项,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广州中院受理案件并下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因东凌实业提出管辖权异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由广东高院审理。10,295.77一审判决原告与被告2014年8月22日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2015年3月19日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二)》于2017年3月27日解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0,295.77万元。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本期确认营业外收入-诉讼违约金收入10,295.77万元。公司已向广东高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东高院指定广州中院执行。广州中院现已立案受理,并冻结东凌实业持有的本公司股票2,000万股。2021年03月23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持原判。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原告)就赖宁昌先生(被告)放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新增资本认购纠纷事项,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收到南沙法院下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7)粤0191民初47号],南沙法院已受理此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1,000本案已开庭审理,海珠法院于2018年7月裁定中止诉讼,暂未有判决结果。目前暂未有判决结果,暂时无法判断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期后损益的影响。-2018年07月27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原告)就李朝波先生(被告)放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新增资本认购纠纷事项,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收到南沙法院下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7)粤1,000本案已开庭审理,海珠法院于2018年7月裁定中止诉讼,暂未有判决结果。目前暂未有判决结果,暂时无法判断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期后损益的影响。-2018年07月27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0191民初46号],南沙法院已受理此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
境外公司Mitsui & Co. (USA), INC.(申请人,下称"美国三井")就巴西大豆的采购合同纠纷事宜对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并已缴纳相关仲裁费用,仲裁机构为The Federation of Oils, Seeds and Fats Associations。8,265.51万美元(注2)本案已有初裁裁决,根据初裁裁决情况,预估初裁金额约为1,329万美元。公司外聘境外律师及法务顾问认为本次裁决极度有失公允,公司已向FOSFA上诉委员会提起上诉。目前暂未有生效的裁决结果,公司本期对该仲裁事项可能导致的公司损失计提预计负债4,336.43万元。-2020年08月06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海外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诉讼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件,中农集团请求南沙法院判令确认公司做出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第14项决议内容无效,并判令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因管辖权异议,广州市0一审判决第三十四次董事会第十四项决议内容无效。公司依法提起上诉,广州中院二审判决驳回公司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目前暂未有再审判决结果,暂时无法判断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期后损益的影响。-2020年12月07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民法院申请再审,广东高院裁定本案由广东高院提审,已开庭审理,未有判决结果。

注1:公司依据涉案项目公司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度净利润实现情况及其100%股权减值情况的相关报告,相应调整本案的涉案金额。最终补偿现金金额与股份数量以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为准。注2:本案已有初裁裁决,根据初裁裁决情况,预估初裁金额约为1,329万美元。公司外聘境外律师及法务顾问认为本次裁决极度有失公允,公司已向FOSFA上诉委员会提起上诉。公司已提起上诉,初裁裁决不会对公司产生法律约束力。本案的涉案金额暂维持案件相对方美国三井提出仲裁请求时已列明的金额,暂未计算因错误宣告合同终止而产生的损失、相应赔偿金额的利息以及仲裁的法律费用(案件相对方美国三井提出仲裁请求时,并未列明“因错误宣告合同终止而产生的损失、相应赔偿金额的利息以及仲裁的法律费用”项目的具体金额。)最终金额以仲裁庭最终裁决为准。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国富投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存在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国富投资的一致行动人东凌实业与公司关于新增资本认购纠纷一案已有生效判决》[(2020)最高法民终238号] ,东凌实业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10295.77万元。经公司多次催告,截至目前东凌实业尚未支付违约金,公司于2021年3月冻结东凌实业持有的本公司股票2,000万股。东凌实业正积极与公协商还款计划并正在筹措资金。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一直以来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共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追求和谐发展。

(1)股东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通过投资者电话、公司邮箱与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2020年度共计召开6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为广大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提供了平台。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决议合法有效,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职工福利与保障

公司建立健全员工福利制度,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关注员工身心健康,注重为员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与职业成长环境。

为提高公司员工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公司设立培训机制,通过讲师授课、户外拓展、网络视频教学等多种形式丰富员工知识,激发员工潜力,帮助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发展。

(3)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努力提高上市公司良好形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农钾肥事项进展情况

(1)2014年3月26日,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4年3月26日开始筹划重大事项停牌。

(2)201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2014年8月22日,公司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同日,公司与配套资金认购方分别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4)2014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4年11月21日,公司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6)2014年11月21日,公司与东凌实业、赖宁昌、李朝波分别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补充协议》。

(7)201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议案。

(8)201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重组方案调整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5年7月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并于同日发布了《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等文件。

(10)2015年8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及相应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完成了100%股权过户至东凌粮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5 年7月31日领取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公司已持有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11)2015年9月23日,公司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及相应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并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本次公司向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农集团”)、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十位发行对象发行股份共计353,448,272股,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首日为2015年9月28日,公司总股本增至762,903,272股。

(12)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6日公司分别接到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东凌实业、赖宁昌、李朝波的《告知函》,获悉东凌实业、赖宁昌、李朝波均在《关于核准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有效期间内不认购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资金。根据公司与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东凌实业、赖宁昌、李朝波于2014年8月22日分别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第七条 违约责任(1)若乙方非经甲方同意解除本协议或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如期履行足额交付认购款项义务的,即构成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项下约定的认购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等规定,东凌实业、赖宁昌、李朝波放弃认购配套募集资金的行为违反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约定,需承担《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

2016年8月26日,我公司分别向认购方东凌实业发出《关于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违反股份认购协议告知函》(东凌国际【2016】第28号)、向认购方赖宁昌先生发出《关于赖宁昌先生违反股份认购协议告知函》(东凌国际【2016】第29号)及向认购方李朝波先生发出《关于李朝波先生违反股份认购协议告知函》(东凌国际【2016】第30号),我公司认为上述三位认购方“未按照其各自与我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相应的补充协议(如有)的约定履行如期足额交付认购款项的义务,已构成违约,”并分别要求三位认购方向我公司支付相应的违约金。2016年9月12日,认购方东凌实业及赖宁昌先生分别发来《对<关于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违反股份认购协议告知函>的复函》,以及《对<关于赖宁昌先生违反股份认购协议告知函>的复函》,均认为因目标项目大部分资金未落实及钾肥价格发生较大跌幅,造成其不支付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不构成违约,不应对我司承担违约责任。2016年10月24日,公司分别向东凌实业、赖宁昌发出《对<关于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违反股份认购协议告知函>的复函》、《关于赖宁昌先生违反股份认购协议告知函>的复函》的回复,明确回复:公司对东凌实业、赖宁昌在《复函》中不承担违约责任的理由不予认可,并敦促东凌实业、赖宁昌尽快支付违约金。

(13)2016年6月2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东凌实业《关于提议召开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函》,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聘请中介机构对老挝100万吨/年钾肥项目进行专项调查并作出评价的议案。考虑到老挝100万吨/年钾肥建设项目进展已与预期发生较大偏差,且钾肥市场等项目建设的条件均发生较大变化,公司于2016年7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聘请中介机构对老挝100万吨/年钾肥项目进行专项调查并作出评价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随后,公司管理层组织人员对行业内的多家专业设计研究院进行资料搜集、筛选、对比分析,经过总经理办公会议多次讨论,根据市场化标准及筛选对象的专业权威性、独立性的考量,最终决定聘请化工部长沙设计研究院担任评估机构开展对老挝100万吨/年钾肥项目及原可研报告的评估工作。

(14)2017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中农钾肥有限公司老挝甘蒙东泰矿区100万吨/年钾盐开采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对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扩建项目出具全面系统的施工设计方案的议案”、“关于对中农钾肥项目后续事项拟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的议案”,基于《中农钾肥有限公司老挝甘蒙东泰矿区100万吨/年钾盐开采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提出的原技术方案和设计方法存在缺陷等问题,公司将进一步深入研究分析,并对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扩建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继续推进钾肥项目建设工作。针对目前中农钾肥项目存在的各项风险,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关于发行股份购买中农钾肥项目资产涉及的协议与承诺相关事宜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5)2017年3月,公司就中农集团等十方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中的纠纷事项,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北京高院已就公司与中农集团等10家被告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纠纷事项进行立案,且北京高院已对公司申请财产保全事项出具《民事裁定书》。

(16)2017年3月,公司就东凌实业、赖宁昌、李朝波放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新增资本纠纷事项,分别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2017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换届事宜的议案》。鉴于前述案件可能导致中农集团等十家交易对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的权属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争议,若在此情形下提名和选举董事,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利益冲突和公平性问题,从而影响公司董事会的相关决定,进而可能对《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能否切实执行,并对相关诉讼纠纷能否有效开展等后续重要事项造成影响。为了维护全体股东权益,体现公司股东表决权的公平性,也为了保持公司经营决策层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并依法有效地对相关业绩对赌方进行责任追究及业绩赔偿,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现场讨论并决定,同意延长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至公司与中农集团等十家交易对手方所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履行完毕为止。

(18)2017年4月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47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针对关注函中涉及中农钾肥事项的问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做出了回复。

(19)2017年4月11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中农集团向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发来的《关于开展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公开征集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通知函》(下称“《通知函》”),公司就《通知函》的相关内容向中农集团作出了书面回复,认为中农集团公开征集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拟开展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违反《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相关规定,及中农集团无权直接决定董事换届选举的程序、选举方式等内容。

(20)2017年4月27日,公司收到股东中农集团向公司董事会发出的《关于提请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

(21)2017年5月3日,公司收到股东东凌实业向公司董事会发来的《关于公司应立即制止中农集团及国购公司有关行为的函》,东凌实业要求公司制止中农集团及国购产业提请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宜。

(22)2017年5月4日,公司收到股东中农集团向公司董事会发来的《关于对东凌实业滥用权力侵害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合法股东权利的回复函》,中农集团对东凌实业的《关于公司应立即制止中农集团及国购公司有关行为的函》予以回复。

(23)2017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经与会董事现场讨论并决定,不同意中农集团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4)公司监事会收到股东中农集团向公司监事会发出的《关于提请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公司监事会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

(25)2017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监事会决定召集并主持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中农集团提交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但需待中农集团按规定对候选人等事宜完善后依法发出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6)2017年5月1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要求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做出的决议(不同意中农集团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补充说明。同时,深交所亦对中农集团、国购产业下发关注函。2017年5月24日,三方对关注函涉及的内容予以回复并披露,同时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

(27)2017年5月1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和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的关注函》,要求公司对第二十五次监事会作出的决议予以补充解释说明。2017年5月27日,公司监事会及中农集团对深交所关注函予以回复并披露,同时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

(28)2017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中介机构对提名董事候选人身份及任职资格等进行核查认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议案,出于尽职及谨慎原则,公司监事会拟聘请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对提名董事候选人身份及任职资格等进行核查认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核查完毕后,公司监事会将发出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9)2017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于2017年6月7日收到公司股东中农集团向公司董事会发出的《关于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增加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不同意将中农集团提请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律师对此发表了法律分析意见。

(30)2017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晚收到公司股东中农集团向公司董事会发出的《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关于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函》(中农函字[2017]29号、中农函字[2017]30号、中农函字[2017]31号、中农函字[2017]32号),提请公司董事会增加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下列临时提案:(1)关于提请罢免徐季平监事职务的议案;(2)关于不予确认周华萍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3)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一);(4)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二)。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不同意将中农集团提请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律师对此发表了法律分析意见。

(31)2017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晚收到公司股东中农集团向公司董事会发出的《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关于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函》(中农函字[2017]33号、中农函字[2017]34号,下称“提案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增加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下列临时提案:(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确认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第十四项内容无效的议案;(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确认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于2017

年6月12日向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所提出的各项提案属于股东大会审议权限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不同意将中农集团提请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律师对此发表了法律分析意见。

(32)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中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四项均被否决。对此,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向对以上议案投出反对票和弃权票的主要股东了解其投出反对票或弃权票的具体原因,并核查相关议案内容是否存在不规范之处;说明上述各项议案被股东大会否决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以及拟采取的消除相关影响的措施。2017年7月6日,公司对深交所关注函予以回复并披露,同时律师发表了法律分析意见。

(33)2017年7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就中农集团等十方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中的增资纠纷事项,公司收到北京高院下达的传票,本案于2017年9月5日开庭审理。

(34)2017年7月21日,公司收到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原告中农集团的《起诉状》、证据清单[(2017)粤0115民初3116号]等相关文件,中农集团请求南沙法院判令确认公司做出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第14项决议内容无效,并判令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35)2017年7月26日,公司收到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及原告中农集团的《起诉状》、证据清单[(2017)粤0115民初3168、3169号]等相关文件,股东中农集团请求南沙法院判令撤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并判令公司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36)2017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农集团提请公司监事会起诉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事宜。经与会监事审议,不同意起诉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广东正平天成对此发表了法律分析意见。

(37)2017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中农集团提请公司监事会起诉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事宜。经与会监事审议,未发现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存在中农集团通知中指控的误导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情形,也未发现其侵犯公司权益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监事会不同意起诉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

(38)2017年8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公司诉讼东凌实业配套新增资本纠纷一案,因东凌实业提出管辖权异议,现已终审裁定,案件提审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事宜。

(39) 2017年9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增加诉讼请求的公告》,公司(下称原告)就中农集团公司等十方(下称被告)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中的增资纠纷事项向北京高院递交了增加诉讼请求申请,请求北京高院判决被告向原告补偿东凌国际(代码:

000893)股份107,471,311股;判决被告在承担《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责任、资产减值补偿责任前不得对其持有的原告股票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及其他股东权利。如被告向原告补偿股份并注销事宜因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未获得相关债权人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被告将其应向原告补偿的原告股份按照2015年9月27日在册的除被告以外的原告其他股东各自所持原告股份占原告其他股东所持全部原告股份的比例赠送给原告其他股东。

(40)2017年10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司股东中农集团就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决议撤销纠纷两案向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在答辩期间对上述三个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南沙法院对上述案件均作出裁定,将本案移送至广东省广州市海珠

区人民法院审理。

(41)2017年10月17日、2017年10月21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司就李朝波先生放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新增资本纠纷事项,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本案移送至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

(42)2017年10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就赖宁昌先生放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新增资本纠纷事项,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本案移送至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

(43)2017年10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进展公告》,东凌实业起诉中农集团、国购产业、第三人东凌国际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本案移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处理。

(44)2017年12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司股东中农集团就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决议撤销纠纷两案,公司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广州中院撤销原裁定并将上述三个案件移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案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

(45)2017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中农集团提请公司监事会起诉赖宁昌董事长、张志钢总经理。经与会监事审议,未发现赖宁昌董事长、张志钢总经理存在执行公司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等相关情形,监事会不同意起诉赖宁昌董事长、张志钢总经理,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对此发表了法律分析意见。

(46)2018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中农集团提请公司监事会起诉董事长赖宁昌、总经理张志钢、董事会秘书程晓娜。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发出《关于对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的要求积极整改,《关于对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所述问题未对公司造成损失,为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公司监事会决定不对赖宁昌先生、张志钢先生、程晓娜女士提起诉讼。

(47)2018年1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一),就李朝波先生放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新增资本纠纷事项,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裁定本案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

(48)2018年1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二),就赖宁昌先生放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新增资本纠纷事项,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裁定本案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

(49)2018年3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进展公告》,东凌实业起诉中农集团、国购产业、第三人东凌国际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

(50)2018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包括合并报表中无形资产之老挝钾肥采矿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1)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并披露了《于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暨致歉公告》。公司董事会认为:经审计后,中农国际未能实现了2017年度的

业绩承诺,中农集团等十家交易对手方应按照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补偿义务。

(52)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中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等八项议案均被否决。对此,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向对以上议案投出反对票和弃权票的主要股东了解其投出反对票或弃权票的具体原因,并核查相关议案内容是否存在不规范之处;说明上述各项议案被股东大会否决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以及拟采取的消除相关影响的措施。2018年6月12日,公司对深交所关注函予以回复并披露,同时律师发表了法律分析意见。

(53)2018年5月25日,根据公司与中农集团等十家交易对手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公司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内通知中农集团等十家交易对手方应按照上述补偿安排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向中农集团等十家交易对手方发出《关于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催告函》。随后,公司收到十家交易对手方的中农集团、天津赛富、上海联创、智伟至信发来的书面复函,表示将根据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

(54)2018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迟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公告》。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公司应在中农国际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内聘请审计机构出具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由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的工作量较大、情况复杂,截至公告披露日,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延迟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55)2018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司股东中农集团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决议撤销纠纷两案,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对案件(2018)粤0105民初761号,判决撤销被告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做出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对案件(2018)粤0105民初767号,判决驳回原告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即驳回原告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撤销被告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及判令被告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的请求)。

对案件(2018)粤0105民初768号,判决确认被告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做出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第十四项决议内容无效。

上述三项诉讼案件为一审判决结果,三项诉讼案件随后上诉至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6)2018年7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一),就赖宁昌先生放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新增资本纠纷事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57)2018年7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二),就李朝波先生放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新增资本纠纷事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58)2018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提交<民事上诉状>及收到<民事上诉状>的公告》,关于公司股东中农集团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决议撤销纠纷两案,公司就(2018)粤0105民初761号、(2018)粤0105民初768号案件向海珠法院提交了民事上诉状;中农集团就(2018)粤0105民初767号案件向海珠法院提交了民事上诉状。海珠法院已收到公司及中农集团关于上述案件提交的《民事上诉状》,并由海珠法院转呈广州中院。

上述三项诉讼案件上诉至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由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

(59)2018年8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涉诉案件法院拟调解的公告》,关于公司与中农集团等十方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中的纠纷事项,中农集团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递交了《关于暂缓推进诉讼程序给予调解时间的申请》,北京高院询问公司就中农集团等十方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中的纠纷事项是否有意愿进行调解。随后,公司向北京高院呈交了《关于诉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等十被告公司增资纠纷案调解事宜的函》,表示为减少诉累,稳定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愿积极配合北京高院的调解工作。案件已在北京高院开庭,暂未有判决或调解结果。

(60)2018年12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司股东中农集团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决议撤销纠纷两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对上述三案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判决为终审判决。

判决的三项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不会产生直接影响。上述三案的判决结果对现任董事、监事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职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影响,在改选出的董事、监事就任前,现任董事、监事仍应继续履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所作出的其他决议效力不会受上述三案判决结果影响。公司保留对上述三案判决结果依法申诉的权利。

(61)2019年3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司就一审《民事判决书》[案件(2018)粤0105民初768号](主要判决公司董事会做出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第十四项决议内容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62)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资产减值调整暨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2017年资产减值进行了调整(即对中农钾肥采矿权的价值及减值重新确认),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

(63)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资产减值调整暨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64)2019年9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对子公司中农国际无形资产(采矿权)摊销方法进行变更,并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

(65)2019年9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与中农集团等十家交易对手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编制了减值测试报告。测试结论为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农国际的全部权益价值较2015年9月23日交易价的369,000.00万元,减值61,084.77万元。会计师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减值测试报告》进行了专项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己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与中农集团等十家交易对手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的要求编制减值测试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结论。

(66)2019年9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进展公告》,东凌实业起诉中农集团、国购产业、第三人东凌国际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东凌实业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表示自

愿撤回本案起诉,海珠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口头裁定准予原告东凌实业撤诉。受理费由原告东凌实业负担,至此本案审结。

(67)2019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司股东东凌实业放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新增资本纠纷事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①公司与东凌实业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于2017年3月27日解除;②东凌实业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支付违约金10,295.77万元;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③案件受理费5,704,476.5元,由东凌实业负担,案件受理费由东凌实业向法院补缴,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退回。

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结果,上述案件随后上诉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68)2019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司股东中农集团向法院请求确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第十四项决议内容无效一案,公司不服二审判决,申请再审,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本案由广东高院提审。

(69)2019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司股东东凌实业放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新增资本纠纷事项,东凌实业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就(2017)粤民初81号案件向广东高院提交了上诉状,将本案上诉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3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上诉案件应诉通知书》,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本案,通知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证据,参加诉讼。

(70)2020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与中农集团等十方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中的纠纷事项,为确保该案件顺利执行,公司就该诉讼事项向北京高院提交了《财产保全延期申请书》,申请延长财产保全期限。北京高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17)京民初16号之一]及《财产保全告知书》[(2017)京民初16号],裁定准予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延期申请,对中农集团等十方所持相应股份采取继续保全措施,冻结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15日。

(71)2020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与中农集团等十方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中的纠纷事项,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农集团等十家发行对象就重组业绩补偿及资产减值补偿纠纷和解的议案》等议案,拟与中农集团等十家发行对象就重组业绩补偿及资产减值补偿纠纷诉讼在北京高院的调解下按相关和解方案达成和解。公司原定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鉴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需进一步磋商,公司取消原定于2020年12月18日的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目前,公司与中农集团等十家发行对象就和解事项尚在磋商讨论,该和解方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北京高院调解以及相关方后续的文件签署等过程,相关审批程序以及最终和解方案确定执行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本案暂未有判决或调解结果。

(72)2020年1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股东中农集团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第十四项决议内容无效一案,为妥善解决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与中农集团就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共同向广东高院表达和解意愿,请求广东高院主持本案调解,争取最终以和解方式妥善解决本案。

截至目前,本案暂未有判决结果。

(73)2021年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就公司股东东凌实业放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新增资本纠纷事项的诉讼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东凌实业负担,判决为终审判决。

(74)2021年2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根据生效判决结果,东凌实业应在判决书指定的履行期限内向公司支付违约金10,295.77万元。因东凌实业未按期向公司支付相应违约金,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向东凌实业发出《催告函》,督促东凌实业尽快支付违约金,履行义务。随后,东凌实业对公司《催告函》进行了回复,并提出还款计划。公司对东凌实业提出的还款计划进行了讨论研究。

(75)2021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就公司股东东凌实业放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新增资本纠纷事项的诉讼案件,公司于2021年3月向广东高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材料,申请执行人亚钾国际依据广东高院《民事判决书》[(2017)粤民初81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最高法民终238号]向广东高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查封冻结东凌实业持有的公司股票2,000万股。广东高院将本案指定广州中院执行。公司于2021年3月收到广州中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2021)粤01执1479号],裁定查封、冻结、扣划、截留、扣押属于被执行人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103,128,058(含执行费170,358元)元的财产。2021年3月19日,广州中院冻结东凌实业持有的公司股票2,000万股。

2、限售股份暂不申请上市流通相关情况的说明

公司与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劲邦劲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创永津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赛富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智伟至信商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庆丰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家发行对象(以下简称“中农集团等十家发行对象”)分别于2014年8月22日、2014年11月21日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由公司向中农集团等十家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353,448,272股(作价36.9亿元,发行价格10.44元/股)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国际”)100%股权,进而间接持有中农钾肥有限公司(老挝)及其名下位于老挝的钾盐100万吨/年的新/扩建项目90%的权益。

中农集团等十家发行对象做出业绩承诺,承诺情况如下:中农国际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150.00万元、1,900.00万元、45,150.00万元,并约定了股票加现金的业绩补偿方式。

2015年7月20日,东凌国际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32号),中国证监会核准了本次交易。2015年7月31日,中农国际100%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2015年9月28日,中农集团等十家发行对象新增股份完成登记和上市,锁定期为36个月。

根据公司与中农集团等十家发行对象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若中农国际在业绩承诺期内相应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实际净利润数额低于承诺净利润,则中农集团等十家发行对象按照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具体补偿条款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2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第四条第1款约定。

中农国际2015年度、2016年度实现了承诺净利润,2017年度未实现业绩承诺。由于中农集团等十家发行对象未能完成中农国际2017年的承诺业绩,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偿安排,中农集团等十家发行对象应向公司补偿股份117,400,934股份及现金246,758,743.45元人民币。截至2018年9月28日,中农集团等十家发行对象未按时履行其补偿义务,且公司与中农集团等十家发行对象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中的纠纷事项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履行法院诉讼程序。截至目前,鉴于中农集团等十家发行对象未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不符合《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股份解除限售条件,同时公司与中农集团等十家发行对象的重组纠纷诉讼尚在履行法院诉讼程序,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沟通,公司暂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禁原定于2018年9月28日上市流通的由中农集团等十家发行对象持有的合计353,448,272股限售股,上述限售股份的具体解禁将依据业绩补偿款的支付情况或诉讼结果进行。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农钾肥事项2017年02月27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内容。
2017年03月29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2017年03月31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2017年03月31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一、二、三)。
2017年03月31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年04月14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2017年04月14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收到中农集团<关于开展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公开征集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通知函>的公告》。
2017年04月29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
载的《关于收到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等内容。
2017年05月04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收到东凌实业发来《关于公司应立即制止中农集团及国购公司有关行为的函》的公告》等内容。
2017年05月06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收到公司股东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函件的公告》、《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内容。
2017年05月09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收到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等内容。
2017年05月12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内容。
2017年05月24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及律师发表的法律分析意见等内容。
2017年05月27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监事会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及律师发表的法律分析意见等内容。
2017年06月08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内容。
2017年06月09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内容。
2017年06月15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内容。
2017年07月06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及律师发表的法律分析意见等内容。
2017年07月14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2017年07月24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2017年07月28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应诉材料的公告》(一)、(二)。
2017年07月29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法律分析意见》等内容。
2017年08月12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内容。
2017年08月19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2017年09月15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增加诉讼请求的公告》。
2017年10月17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2017年10月20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进展公告》。
2017年10月21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2017年12月05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

载的《关于公司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2017年12月06日

2017年12月06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法律意见书》等内容。
2018年01月13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年01月26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一)》、《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二)》。
2018年03月10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进展公告》。
2018年04月20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年04月28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暨致歉公告》。
2018年05月23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年05月26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延迟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公告》。
2018年05月29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变更诉讼请求的公告》。
2018年06月12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及律师发表的法律分析意见等内容。
2018年07月11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2018年07月27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一)》、《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二)》。
2018年08月18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提交<民事上诉状>及收到<民事上诉状>的公告》。
2018年08月30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涉诉案件法院拟调解的公告》。
2018年12月04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2019年03月11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2019年04月24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17年资产减值调整暨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等相关文件。
2019年05月22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09月03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审核报告》。
2019年09月07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公告》、《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2019年09月10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进展公告》。
2019年10月09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2019年10月10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2019年10月30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0年03月24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0年05月09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0年12月03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0年12月07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1年01月14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2021年02月06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1年02月22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1年03月23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限售股份暂不申请上市流通相关情况的说明2014年11月22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2015年07月21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2015年09月25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浙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16年04月16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7年03月31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7年04月28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暨致歉公告》。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扩建老挝钾盐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共计4亿元人民币增加全资子公司中农国际注册资本,用于老挝钾盐项目扩建。2020年3月17日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注册资本为93055.5555万元。

2、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广州东凌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广州东凌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7月16日完成广州东凌贸易有限公司的注销,取得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3、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香港设立正利贸易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100万港币。

4、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在新加坡设立新加坡厚朴贸易公司,认缴注册资本1万新加坡元。

5、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在海南设立海南年谷顺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智联谷物(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以人民币1元向易轩贸易有限公司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智联谷物(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2021年2月,关于智联谷物100%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在香港税务局办理完成。至此,公司不再持有智联谷物股权。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56,161,32247.06%000-2,600,550-2,600,550353,560,77246.71%
1、国家持股00.00%0000000.00%
2、国有法人持股7,068,9650.93%000007,068,9650.93%
3、其他内资持股348,979,85746.11%000-2,600,550-2,600,550346,379,30745.76%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346,379,30745.76%00000346,379,30745.76%
境内自然人持股2,600,5500.34%000-2,600,550-2,600,55000.00%
4、外资持股112,5000.01%00000112,5000.01%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00.00%000000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112,5000.01%00000112,5000.0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00,741,95052.94%0002,600,5502,600,550403,342,50053.29%
1、人民币普通股400,741,95052.94%0002,600,5502,600,550403,342,50053.2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00.00%
4、其他00.00%0000000.00%
三、股份总数756,903,272100.00%00000756,903,272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赖宁昌209,925209,92500董事离职锁定股董事离职锁定股于2020年7月13日解除限售。
郭家华112,50000112,500高管锁定股董事离职锁定股于2020年7月13日解除限售。因公司于2020年6月5日重新聘任郭家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陈雪平140,625140,62500董事离职锁定股董事离职锁定股于2020年7
月13日解除限售。
徐季平2,250,0002,250,00000监事离职锁定股监事离职锁定股于2020年7月13日解除限售。
合计2,713,0502,600,5500112,500----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6,126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6,73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9.15%144,913,7930144,913,7930冻结56,173,323
质押88,740,470
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境内非国有法人11.05%83,649,2770083,649,277
有限公司
牡丹江国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他11.05%83,649,2770083,649,277
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7.94%60,086,206060,086,2060冻结41,317,239
质押26,135,861
上海劲邦劲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7.47%56,551,724056,551,7240冻结21,921,297
质押34,630,400
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74%28,275,862028,275,8620冻结10,960,649
质押17,200,000
上海联创永津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57%19,439,655019,439,6550冻结7,535,446
天津赛富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57%19,439,655019,439,6550冻结7,535,446
智伟至信商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93%7,068,96507,068,9650冻结2,740,162
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93%7,068,96507,068,9650冻结2,740,162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93%7,068,96507,068,9650冻结2,740,162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2015年9月28日,公司因购买中农国际100%股权向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劲邦劲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创永津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赛富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智伟至信商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庆丰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位发行对象发行股份共计353,448,272股。截止报告期末,除庆丰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其余九名发行对象持股均列于公司前十名股东名册中。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2、2019年7月8日,股东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牡丹江国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东凌实业将其持有公司股份中的
83,649,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5%)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国富投资。同时,东凌实业与国富投资达成一致行动关系,在东凌实业与国富投资共同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无论持有的股份数量是否发生变动,除非一方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份),东凌实业将作为国富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在参与公司决策等方面与国富投资的决定保持一致(但决策内容是针对东凌实业的诉讼和权利主张和/或限制转让方的股东收益权的事项除外)。 3、 除上述情形外, 公司未知其余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3,649,277人民币普通股83,649,277
牡丹江国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83,649,277人民币普通股83,649,277
胡亦对4,621,200人民币普通股4,621,2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达澳银匠心臻选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905,512人民币普通股2,905,512
江南2,896,000人民币普通股2,896,000
徐季平2,722,200人民币普通股2,722,200
戴夏兴2,434,063人民币普通股2,434,063
卢福利2,155,702人民币普通股2,155,702
陈君2,148,222人民币普通股2,148,22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增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999,950人民币普通股1,999,950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2019年7月8日,股东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牡丹江国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东凌实业将其持有公司股份中的83,649,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5%)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国富投资。同时,东凌实业与国富投资达成一致行动关系,在东凌实业与国富投资共同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无论持有的股份数量是否发生变动,除非一方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份),东凌实业将作为国富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在参与公司决策等方面与国富投资的决定保持一致(但决策内容是针对东凌实业的诉讼和权利主张和/或限制转让方的股东收益权的事项除外)。 2、 除上述情形外, 公司未知其余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
《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公司股东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3,649,277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3,649,277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控股主体性质不明确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牡丹江国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刘冰燕(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9年06月28日91231000MA1BN04G01投资、投资管理及相关投资咨询服务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无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不存在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说明

2019年7月8日,公司股东东凌实业与国富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东凌实业将其持有公司股份中的83,649,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5%)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国富投资。同时,东凌实业与国富投资达成一致行动关系,在东凌实业与国富投资共同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无论持有的股份数量是否发生变动,除非一方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份),东凌实业将作为国富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在参与公司决策等方面与国富投资的决定保持一致(但决策内容是针对东凌实业的诉讼和权利主张和/或限制转让方的股东收益权的事项除外)。

2019年11月21日,上述东凌实业协议转让给国富投资的83,649,27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股份转让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国富投资,国富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3,649,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5%。按照双方签署的一致行动安排,国富投资在公司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67,298,5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0%,国富投资将成为公司单一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股份数量最大的股东。

国富投资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国国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中国国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国富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两者不存在股东重合,亦不存在因股权关系或其他约定而产生的一致行动安排,任何一方均无法实际支配国富投资。因此,国富投资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鉴于国富投资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该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20日、2019年11月8日、2019年11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转让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2019-067)等相关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公司最终控制层面是否存在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股东情况

√ 是 □ 否

法人最终控制层面持股情况

最终控制层面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中国国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黄杰(法定代表人)1986年10月15日91110102201808057N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资产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建宏(实际控制人)2016年12月22日91110111MA00AM4076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中介除外)。
最终控制层面股东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苏泽文1988年05月31日39,200万元农药、农膜的专营;化肥、其它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销售;农膜用母料的生产和农膜的来料加工;进出口业务;销售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谷物、豆类、食品;农业机械和农用车辆的
生产销售;船舶行业的投资;民用船舶、船舶专用设备、机电设备的销售;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赖宁昌2000年12月05日22,175万元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家用制冷电器具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自有设备租赁(不含许可审批项目);物业管理。
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贵治2010年12月02日-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沈贵治2009年09月18日10,000万元资产管理,实业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帐)。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
郭柏春董事长现任552020年01月10日2023年01月09日00000
刘冰燕董事现任392020年01月10日2023年01月09日00000
副总经理2019年07月17日2023年01月09日
郑友业董事现任352020年01月10日2023年01月09日00000
副总经理2019年10月21日2023年01月09日
薛跃冬董事现任372020年01月10日2023年01月09日00000
蔺益董事现任462020年01月10日2023年01月09日00000
赵天博独立董事现任442020年01月10日2023年01月09日00000
王军独立董事现任512020年01月10日2023年01月09日00000
潘同文独立董事现任592020年01月10日2023年01月09日00000
康鹤监事会主席现任362020年01月10日2023年01月09日00000
彭志云监事现任512020年01月10日2023年01月09日00000
肖妞娟监事现任432020年01月10日2023年01月09日00000
马英军总经理现任512021年03月22日2023年01月09日00000
苏学军副总经理现任432019年07月17日2023年01月09日00000
财务总监2019年07月17日2023年01月09日
杨旗副总经理现任562020年06月05日2023年01月09日00000
郭家华副总经理现任582020年06月05日2023年01月09日150,000000150,000
赵青董事会秘书现任382018年04月25日2023年01月09日00000
赖宁昌董事长离任512014年05月27日2020年01月10日279,900000279,900
陈雪平董事离任502015年04月10日2020年01月10日187,500000187,500
副总经理2015年02月06日2020年01月10日
柳金宏董事离任492015年10月22日2020年01月10日00000
武轶董事离任412015年2020年00000
10月22日01月10日
郭学进独立董事离任612012年03月23日2020年01月10日00000
沙振权独立董事离任612012年06月14日2020年01月10日00000
刘国常独立董事离任572014年04月25日2020年01月10日00000
徐悦独立董事离任582016年05月12日2020年01月10日00000
徐季平监事离任622015年10月22日2020年01月10日3,000,0000277,80002,722,200
罗穗岚监事会主席离任512015年09月25日2020年01月10日00000
周华萍监事离任422017年06月09日2020年01月10日00000
王洪斌董事离任532020年01月10日2020年08月26日00000
达正茂总经理离任482018年06月04日2021年03月22日00000
合计------------3,617,4000277,80003,339,60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赖宁昌董事长任期满离任2020年01月10日任期届满离任
郭家华董事、副总经理任期满离任2020年01月10日任期届满离任
陈雪平董事、副总经任期满离任2020年01月任期届满离任
10日
柳金宏董事任期满离任2020年01月10日任期届满离任
武轶董事任期满离任2020年01月10日任期届满离任
郭学进独立董事任期满离任2020年01月10日任期届满离任
沙振权独立董事任期满离任2020年01月10日任期届满离任
刘国常独立董事任期满离任2020年01月10日任期届满离任
徐悦独立董事任期满离任2020年01月10日任期届满离任
徐季平监事任期满离任2020年01月10日任期届满离任
罗穗岚监事会主席任期满离任2020年01月10日任期届满离任
周华萍监事任期满离任2020年01月10日任期届满离任
杨旗副总经理聘任2020年06月05日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郭家华副总经理聘任2020年06月05日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王洪斌董事离任2020年08月26日因病逝世
达正茂总经理解聘2021年03月22日因个人原因辞去总经理职务,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马英军总经理聘任2021年03月22日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郭柏春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10月出生于黑龙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在黑龙江省古连河煤矿、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直属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牡丹江市市政府工作。曾任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党组成员、中航安盟财险保险公司董事长;曾任银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管金融。现任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月起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刘冰燕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年6月出生,2006年4月参加工作,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学硕士。曾任拟上市公司成都四通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工业节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负责市场开发、技术引进和上市筹备工作;曾任华夏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北京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牡丹江国富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9年7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郑友业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5年10月出生,毕业于宁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曾任银川铸龙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银川产业基金基金管理部总经理;凤凰天宇创投基金合伙人、总裁;银川市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银川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0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薛跃冬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10月出生,毕业于荷兰劳伦斯坦专业教育学院,农业商业与管理专业学士;现就读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EMBA。2008年2月至2008年8月任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2008年9月至2017年6月任广信江湾新城董事、总经理;2017年7月至今任广信江湾新城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广州汇来控股有限公司总裁;2018年5月至2020年8月兼任东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18年7月至今任广州汇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任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广州东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任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广州东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蔺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新疆屯河集团公司职员;北京九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咨询师;中农集团种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农集团青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中农集团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河北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湖北省农业生产资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西沃尔得农资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资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农矿产资源勘探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赵天博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2月出生,毕业于英国诺丁汉大学,国际商法学硕士。1998年,取得中国律师资格证书。2001年,取得中国律师执业证书。2001年9月至2007年8月任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07年8月至2010年6月任北京市孚晟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兼任肯尼亚内罗毕金石投资公司总法律顾问。2010年6至今任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7年6月至2018年8月兼任永瑞博安(北京)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军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国社科院金融学博士后,研究员。曾任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政治研究局处长,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现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浙商银行外部监事,金石资源独立董事,国家统计局百名经济学家问卷调查成员,浙江求是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2013年十大“中国青年经济学人”获得者。主要从事宏观经济理论与政策、金融改革与发展等研究工作。2020年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潘同文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年8月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南财经大学教师;深圳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现德勤中国)专业标准部经理;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总监;深圳高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首席合伙人;广东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深圳宝利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国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创维集团财务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赋迪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海斯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石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康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证券法务部总经理;兼中国农业生产资料天津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兼天津中农化肥储运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彭志云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9月12日出生于湖南,中共党员,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2011年至今任上海劲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执行合伙人,上海劲邦劲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现任上海诺伟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泽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劲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农矿产资源勘探有限公司董事;百瑞源枸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青岛金欧利营销有限公司董事;劲霸男装(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Sky Success VentureHoldings Limited董事;Country Style Cooking Restaurant Chain CO.,Ltd董事;Novich Dingli InternationalInvestment Limited董事;Novich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董事;Novich Positioning Investment(Cayman) Limited 董事;Novich Positioning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董事。 肖妞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广东金融学院会计学专业,总会计师(CFO)资质水平测试资格证书、中级会计职称。曾任一呼百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7年7月加入本公司,现任财务中心会计主管。2020年1月起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马英军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硕士,注册会计师。曾在峰峰矿务局、河北通达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曾任苏宁电器集团总监助理兼财务审计部经理;国美电器集团监察中心总监助理兼内审部负责人;首钢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核部部长、下属钼矿公司董事长;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经济运行部部长;西部(银川)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银川中小微企业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目前兼任中国融资担保协会副会长、宁夏金融促进会会长、宁夏小贷同业协会会长。2021年3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 苏学军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1998年参加工作。2002年12月至2004年6月任牡丹江市政府办机关党委科员;2004 年6月至2005年12月任牡丹江市政府办干部人事科科员;2005年12月2007年8月任牡丹江市政府办秘书科副主任科员;2007年8月至2008年8月任牡丹江市政府办秘书科副科长;2008年8月至2009年2月任牡丹江市金融服务局资本运营科副科长;2009年 2月至2014年6月任牡丹江市金融服务局资本运营科科长;2014年6月至2019年7月担任牡丹江市金融服务局地方金融科科长;2013年3月至2014年8月任牡丹江新创新经济投资担保公司总经理;2013年12 月期间任黑龙江省哈牡绥东投资公司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18年3月任黑龙江省哈牡绥东投资公司负责人;2016年2月至2018年3月任牡丹江新创新经济投资担保公司负责人;2017年5月至2019年7月任牡丹江市投资集团组建工作推进组成员。2019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杨旗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6月出生,硕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7月至1991年4月任江西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设计工程师;1991年5月至1995年6月任江西省石油化学工业厅规划处主任科员;1995年6月至1998年8月任江西省石油化学工业总公司技术监督处高级工程师;1998年9月至2001年8月在法国普瓦提埃大学攻读企业管理硕士;2002年4月至2003年4月任新奥集团国际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5月至2009年10月任凯能高科技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09年11月至2015年10月任美景环保副总经理;2011年7月起先后担任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2015年7月至2016年5月任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1月至2017年6月任北京华凯阳光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20年5月任北京恩泽佳立科技有限公司资深项目经理。2020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郭家华,男,1963年1月出生,本科。2013年12月至2021年2月任智联谷物(香港)有限公司、TranslinkGrains Inc董事;2015年4月至2020年1月任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7月至2018年9月任上海汇华农产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兼董事长;2015年7月至2018年4月任上海汇华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兼执

行董事;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任东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任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8月至2020年1月期间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职务;2020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赵青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7月出生,毕业于海南大学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系,本科学历,工商管理学士。2007年3月至2011年8月任深圳市库马克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9月至2015年9月任山西黄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年9月至2017年9月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2016年1月至2017年11月任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刘冰燕牡丹江国富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9年06月28日
蔺益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09年03月31日2020年01月19日
康鹤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证券法务部总经理2019年11月30日
彭志云上海劲邦劲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1年08月31日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蔺益先生自2009年3月31日至2020年1月19日,历任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职务。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郭柏春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04月02日2020年06月17日
郭柏春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0月08日2022年10月08日
刘冰燕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04月02日
刘冰燕北京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04月02日
郑友业骐骧(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10月09日
郑友业态恩(海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30日
薛跃冬广信江湾新城董事2008年09月30日
薛跃冬广州汇来控股有限公司总裁2017年07月31日
薛跃冬东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18年05月31日2020年08月31日
薛跃冬广州汇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2018年07月20日
薛跃冬广州东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2018年07月20日
蔺益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2020年01月20日
蔺益中农集团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08月31日2020年03月23日
蔺益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05月31日2020年09月15日
蔺益河北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04月30日2020年04月29日
蔺益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资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8年09月30日
蔺益湖北省农业生产资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6月30日2020年05月13日
蔺益中农矿产资源勘探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05月31日
蔺益江西沃尔得农资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05月31日2020年03月25日
赵天博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0年06月30日
王军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2017年10月17日
王军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2015年02月
28日
王军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31日
潘同文深圳市赋迪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10月01日
潘同文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12月22日
潘同文深圳海斯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05月30日
潘同文中石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06月11日
康鹤中农集团靖江港务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03月31日
康鹤中国农业生产资料天津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17年11月30日
康鹤天津中农化肥储运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04月30日
彭志云上海劲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执行合伙人2012年03月31日
彭志云上海诺伟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05月15日
彭志云青岛泽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10月28日
彭志云劲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01月06日
彭志云中农矿产资源勘探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01月31日
彭志云百瑞源枸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04月10日
彭志云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07月24日
彭志云青岛金欧利营销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06月16日
彭志云劲霸男装(上海)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03月21日
彭志云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2014年06月24日
彭志云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2月10日
彭志云Sky Success Venture Holdings Limited董事2013年03月19日
彭志云Country Style Cooking Restaurant Chain CO.,Ltd董事2014年03月10日
彭志云Novich Dingli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董事2017年02月07日
彭志云Novich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董事2016年03月28日
彭志云Novich Positioning Investment (Cayman) Limited董事2016年06月16日
彭志云Novich Positioning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董事2016年04月18日
马英军西部(银川)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07月01日2021年02月10日
马英军银川中小微企业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2月01日2021年02月10日
马英军中国融资担保协会副会长2017年05月01日
马英军宁夏金融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会长2018年11月01日
马英军宁夏小额贷款同业协会会长2020年06月01日
杨旗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2011年07月25日
杨旗北京恩泽佳立科技有限公司资深项目经理2017年07月01日2020年05月29日
郭家华智联谷物(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2月27日2021年02月08日
郭家华Translink Grains Inc董事2013年12月31日2021年02月08日
郭家华广州东凌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03月11日2020年07月16日
郭家华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04月01日2020年01月09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董事、监事报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审议确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公司董事、监事的年度津贴由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提出,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效益年薪在达到董事会下达的年度业绩指标后按不超过考核年度公司经审计的税后利润的8%计算,具体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董事会、监事会人员津贴按月支付;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支付。效益年薪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于下一年度5月30日前根据年度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及支付。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为825.07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郭柏春董事长55现任5.85
刘冰燕董事、副总经理39现任89.85
郑友业董事、副总经理35现任53.85
王洪斌董事53离任3.85
蔺益董事46现任0
薛跃冬董事37现任5.85
赵天博独立董事44现任11.71
王军独立董事51现任11.71
潘同文独立董事58现任11.71
康鹤监事会主席36现任0
彭志云监事51现任1.95
肖妞娟监事43现任15.58
达正茂总经理48离任160.01
苏学军副总经理、财务总监43现任78.05
杨旗副总经理56现任49
郭家华副总经理58现任126.34
赵青董事会秘书38现任69.05
赖宁昌董事长51离任0.29
陈雪平董事、副总经理50离任57.59
柳金宏董事49离任0
武轶董事41离任0
郭学进独立董事61离任0.58
沙振权独立董事61离任0.58
刘国常独立董事57离任0.58
徐悦独立董事58离任0.58
徐季平监事62离任0.1
罗穗岚监事会主席51离任26.59
周华萍监事42离任43.82
合计--------825.0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26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610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636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636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359
销售人员12
技术人员84
财务人员14
行政人员110
管理人员57
合计636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博士及以上0
硕士19
本科90
大专/高职67
高中/技专/职高190
初中及以下270
合计636

2、薪酬政策

(1)公司根据不同岗位所需具备的不同资历、技能和承担的不同职责,确定相应工资标准;

(2)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绩效挂钩。

3、培训计划

(1)公司根据经营及发展需要组织安排相应员工培训;

(2)公司鼓励员工在干好既定工作基础之上自行参加相关培训。

(3)公司提供网络培训让员工自行提升综合能力及技术技能。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十分重视公司治理工作,并一直致力于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完善,目前已建立起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结构,并遵循不兼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部门和岗位,科学规划职责和权限,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稽核与内控体制完备,尤其是内部审计方面层次分明、职责明确,能有效地防范风险;公司在选举董事、监事时采用了累积投票制,高于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有效地保护了中小股东的选举权;另外,公司监事会勤勉尽职,监事深入企业调研,主动提出管理建议,有效地完善了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公司通过创新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基本相符,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运作规范: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并邀请了见证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保障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及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公司通过各种途径确保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其知情权和参与权等权利。

2、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况。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形成决议。本公司董事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审慎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的意见。董事切实履行了勤勉、诚信的义务,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均认真履行了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事项。公司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已制定了各委员会的相关工作细则,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4、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切实履行了监督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5、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重视与相关利益者的积极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6、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及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公司通过电话咨询答复、电子邮件回复、网上平台交流等方式增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并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公平的获取信息。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在人员方面: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独立;

刘冰燕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牡丹江国富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牡丹江国富投资中心(合伙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业务往来,牡丹江国富投资中心(合伙企业)非公司客户或供应商。

2、在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销售系统、采购系统、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

3、在财务方面:公司财务完全独立,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控股股东没有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

4、在机构方面: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的运作独立。控股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没有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没有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本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没有向本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下达任何有关本公司经营的计划和指令,也没有以其他任何形式影响其经营管理的独立性。

5、在业务方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有独立的产供销系统。控股股东及其下属的其他单位没有从事与本公司相同的主营业务。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65.63%2020年01月06日2020年01月0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07)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66.61%2020年01月10日2020年01月1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09)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49.42%2020年01月17日2020年01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14)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63.02%2020年06月12日2020年06月1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40)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63.02%2020年08月27日2020年08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9)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60.42%2020年12月25日2020年12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巨潮资讯网《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98)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赵天博14113004
王军14212002
潘同文14113004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2020年度工作中严格行使了其应尽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公司均予以采纳。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郭柏春先生、刘冰燕女士、薛跃冬先生、蔺益先生、赵天博先生(独立董事)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郭柏春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2020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市场形势,积极参与公司产业布局及资本运作的战略规划,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积极的建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郭柏春先生、赵天博先生(独立董事)、王军先生(独立董事)、潘同文先生(独立董事)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赵天博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202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高管人员进行了绩效评价,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披露的年度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

3、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赵天博先生(独立董事)、王军先生(独立董事)、郑友业先生组成,其中王军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0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予以认真研究核查并给出候选人建议。

4、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潘同文先生(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王军先生(独立董事)、刘冰燕女士组成,潘同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为公司管理层献计献策,推动年度审计机构聘请工作,在公司年度、半年度及季报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职能。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要求,在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公司诚信度和透明度,不断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构建了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的内部管控体系,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1、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为基本年薪、效益年薪、保险和福利、股权激励等。当年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公司经营目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按不超过考核年度公司经审计的税后利润的8%提取效益年薪,具体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分配。

2、2013年8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订了《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实现股东、公司和激励对象利益一致,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续的回报。

3、公司持续推行目标管理,将年度经营目标层层向下分解至各子公司和各职能部门并细分为季度、月度目标,通过每月总经理例会,评估目标达成情况,检讨目标未达成原因以及下一步改善措施,不断加强内部协同,形成PDCA闭环管理,提升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执行力。同时,持续优化主要业务流程及审批权限设置并严格检查落实执行情况,促进各级管理者的责权利匹配和结果导向的绩效管理文化的落地。

4、后续,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情况,适时制定员工激励计划,增强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公司认同感、归属感,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识,从而与公司形成利益共同体,促进公司与员工共同成长。

九、内部控制情况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1年04月28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巨潮资讯网《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存在的迹象包括: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存在的迹象包括: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重
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的存在的迹象包括:决策程序效率不高;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存在其他缺陷。
定量标准财务报告重大缺陷:营业收入潜在错报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0.5%或资产潜在错报占资产总额比例≥0.5%;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营业收入潜在错报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0.1%且<0.5%或资产潜在错报占资产总额比例>0.25%且<0.5%;财务报告一般缺陷:营业收入潜在错报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0.1%或资产潜在错报占资产总额比例≤0.25%;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 潜在财产损失金额≥2000万元;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 潜在财产损失金额>1000万元且<2000万元;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潜在财产损失金额≤1000万元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1年04月28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巨潮资讯网《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1年04月26日
审计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致同审字(2021)第110A014047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倪军、马雪艳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1)第110A014047号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钾国际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亚钾国际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亚钾国际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采矿权减值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0和附注七、26。

1、事项描述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亚钾国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无形资产采矿权账面原值351,413.07万元,累计摊销5,717.68万元,减值准备余额70,558.38万元,账面价值275,137.0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63.72%,由于采矿权对合并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同时在确定是否应计提减值时涉及重大的亚钾国际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判断和估计,特别在预测未来现金流量方面包括预测收入、平均增长率和利润率以及确定恰当的折现率所作的关键假设,这些关键假设具有固有不确定性且可能受到管理层偏向的影响,因此,我们将采矿权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采矿权减值测试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及评价与采矿权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评价管理层委聘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并复核其相关资质;

(3)复核管理层基于当期的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对采矿权减值迹象的判断和分析;

(4)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委聘的估值专家的工作过程及其所作的重要判断;

(5)利用我们内部估值专家的工作,协助我们评价管理层采用的现金流量折现模型的合理性;复核了管理层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评估管理层减值测试中所采用的折现率、关键假设及输入信息的合理性;

(6)复核财务报表附注中相关披露的充分性和完整性。

(二)预计负债的计提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6、附注七、50和附注十四、2(1)①。

1、事项描述

2020年8月,亚钾国际公司收到仲裁机构The Federation of Oils, Seeds and Fats Associations关于公司与Mitsui & Co. (USA), INC.涉及巴西大豆的采购合同(CFR条款)纠纷事宜的初裁裁决书,亚钾国际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7日向FOSFA上诉庭委员会提起上诉,本期末亚钾国际公司对该仲裁事项可能导致的公司损失计提预计负债4,336.43万元,由于预计负债对合并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且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 因此我们将预计负债的计提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预计负债的计提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及评价管理层对或有事项预计负债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与上述事项相关的上诉通知书、上诉申请书、仲裁裁决书等文件;

(3)查阅了亚钾国际公司关于重大诉讼信息披露情况,并向亚钾国际公司及代理律师了解仲裁事项的进展、应对措施等情况。并通过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查询亚钾国际公司涉诉情况,以评估管理层对诉讼事项披露的完整性;

(4)获取上述事项的代理律师出具的专业意见,与管理层进行讨论,进而评价管理层计提的预计负债是否恰当;

(5)检查上述事项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披露情况。

(三)诉讼违约金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10(1)、附注七、8、附注七、74和附注十六、7(1)。

1、事项描述

亚钾国际公司与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凌实业”)新增资本认购纠纷案于2020年12月31日终审判决,东凌实业应向亚钾国际公司支付违约金10,295.77万元,亚钾国际公司本期确认其他应收款-应收违约金及营业外收入-诉讼违约金收入10,295.77万元,由于诉讼违约金的确认对合并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诉讼违约金的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诉讼违约金收入确认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及评价管理层对诉讼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与本事项相关的法院判决书及执行裁定书、东凌实业持有亚钾国际公司股份司法冻结公告等文件;查询冻结股份市值,评价应收违约金的可回收性及减值情况;

(3)对应收违约金及法院判决相关内容实施函证程序;

(4)通过访谈管理层了解应收违约金可回收性,评价违约金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5)检查上述应收诉讼违约金及诉讼违约金收入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披露情况。

四、其他信息

亚钾国际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亚钾国际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亚钾国际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亚钾国际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亚钾国际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亚钾国际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亚钾国际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亚钾国际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亚钾国际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倪军 马雪艳
中国·北京二O二一年 四月二十六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46,286,673.34445,737,282.2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23,096,757.7361,045,234.04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4,994,718.7115,046,531.6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12,586,084.341,021,494.29
其中:应收利息50,495.4224,650.00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74,121,550.8863,712,439.6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6,275,557.8739,292,807.88
流动资产合计607,361,342.87625,855,789.7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784,939,415.79770,092,925.91
在建工程129,924,539.1657,240,263.5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2,755,333,060.932,765,567,920.6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912,937.22
递延所得税资产11,261,157.54243,664.51
其他非流动资产27,971,425.41
非流动资产合计3,710,342,536.053,593,144,774.60
资产总计4,317,703,878.924,219,000,564.3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37,841,337.41147,794,960.50
预收款项17,430,309.37
合同负债9,858,467.5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0,582,977.8410,829,319.85
应交税费40,044,038.9042,527,962.44
其他应付款6,287,594.3819,281,143.5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0.001,873,931.68
流动负债合计204,614,416.10239,737,627.38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43,364,280.43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72,390,311.6953,466,763.9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15,754,592.1253,466,763.93
负债合计320,369,008.22293,204,391.31
所有者权益:
股本756,903,272.00756,903,27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764,748,702.523,764,748,702.5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0.003,172,241.84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1,563,109.2031,563,109.2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839,243,729.06-902,910,172.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713,971,354.663,653,477,153.54
少数股东权益283,363,516.04272,319,019.50
所有者权益合计3,997,334,870.703,925,796,173.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317,703,878.924,219,000,564.35

法定代表人:郭柏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学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学军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123,491.69420,106,291.13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0.000.0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6,604,918.289,574,283.27
其他应收款109,949,348.2431,540,759.27
其中:应收利息0.0024,650.00
应收股利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6,307,212.5625,910,319.51
流动资产合计146,984,970.77487,131,653.1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3,479,152,232.393,079,152,232.3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44,941.2965,049.21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230,762.28280,211.3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3,479,427,935.963,079,497,492.92
资产总计3,626,412,906.733,566,629,146.1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004,773.422,004,890.74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737,893.691,690,282.64
应交税费137,509.22116,427.89
其他应付款4,567,551.41813,401.7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0.001,811,441.16
流动负债合计6,447,727.746,436,444.1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43,364,280.43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3,364,280.430.00
负债合计49,812,008.176,436,444.17
所有者权益:
股本756,903,272.00756,903,27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764,748,702.523,764,748,702.5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1,563,109.2031,563,109.20
未分配利润-976,614,185.16-993,022,381.79
所有者权益合计3,576,600,898.563,560,192,701.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626,412,906.733,566,629,146.10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63,172,361.57605,438,216.50
其中:营业收入363,172,361.57605,438,216.5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339,334,224.89516,671,646.19
其中:营业成本204,162,040.35358,688,129.0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32,111,125.7540,350,904.37
销售费用5,879,287.2548,998,865.16
管理费用68,093,421.9474,120,897.97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29,088,349.60-5,487,150.31
其中:利息费用201,601.37209,419.95
利息收入2,044,548.932,764,485.21
加:其他收益86,571.3686,491.6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930,627.757,895,610.7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009,347.56-2,758,990.1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81,148.2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343,428.47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2,208,111.8294,470,830.88
加:营业外收入103,425,874.03113,365.76
减:营业外支出54,639,083.66791,561.2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0,994,902.1993,792,635.38
减:所得税费用19,535,117.9247,153,974.9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1,459,784.2746,638,660.4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2,581,171.2658,053,931.11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21,386.99-11,415,270.69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616,114.8641,435,599.36
2.少数股东损益1,843,669.415,203,061.0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0.00-500,138.7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0.00-340,363.62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0.00-340,363.62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0.00-340,363.62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0.00-159,775.09
七、综合收益总额61,459,784.2746,138,521.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9,616,114.8641,095,235.7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843,669.415,043,285.9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7880.0547
(二)稀释每股收益0.07880.0547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郭柏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学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学军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0.005,355,361.40
减:营业成本0.005,248,496.64
税金及附加1,900.002,806.7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16,032,545.0524,160,198.38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85,718.64-4,588,173.93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820,921.124,314,650.15
加:其他收益53,149.5543,474.7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07,833,175.7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5,622,941.05-98,263.5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9,911,792.5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1,518,516.91-31,601,371.97
加:营业外收入102,964,793.831.15
减:营业外支出45,038,080.2913,75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6,408,196.63-31,615,120.82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6,408,196.63-31,615,120.82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6,408,196.63-31,615,120.82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6,408,196.63-31,615,120.8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217-0.0418
(二)稀释每股收益0.0217-0.0418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41,927,380.17542,074,003.5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4,230,275.347,049,675.2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613,593.4414,066,810.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2,771,248.95563,190,489.8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87,814,558.83277,823,194.6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0,707,475.3964,786,431.12
支付的各项税费48,679,659.8951,890,689.0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0,939,881.2988,233,364.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8,141,575.40482,733,679.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629,673.5580,456,810.6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0,122,661.6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92,333.8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53,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92,333.85363,122,661.6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63,839,547.01117,425,689.24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758,265.1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8,597,812.12117,425,689.2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8,205,478.27245,696,972.4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8,298.612,200,912.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8,298.612,200,912.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318,308.7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318,308.75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50,010.142,200,912.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1,724,794.09778,056.1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9,450,608.95329,132,751.2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45,737,282.29116,604,531.0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46,286,673.34445,737,282.29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247,573.62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851,323.7782,212,945.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851,323.7793,460,519.1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255,188.6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701,896.5811,405,153.52
支付的各项税费1,900.003,475.2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092,714.5666,365,638.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796,511.1483,029,456.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945,187.3710,431,063.0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0,122,661.6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53,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0363,122,661.6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40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00,000,000.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9,999,999.00363,122,661.6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7,613.079,400.3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15,982,799.44373,563,125.0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20,106,291.1346,543,166.1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123,491.69420,106,291.13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756,903,272.003,764,748,702.523,172,241.8431,563,109.20-902,910,172.023,653,477,153.54272,319,019.503,925,796,173.0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756,903,272.003,764,748,702.523,172,241.8431,563,109.20-902,910,172.023,653,477,153.54272,319,019.503,925,796,173.0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172,241.8463,666,442.9660,494,201.1211,044,496.5471,538,697.66
(一)综合收益总额59,616,114.8659,616,114.861,843,669.4161,459,784.2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0.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0.00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3,172,241.844,050,328.10878,086.269,200,827.1310,078,913.39
四、本期期末余额756,903,272.003,764,748,702.520.0031,563,109.20-839,243,729.063,713,971,354.66283,363,516.043,997,334,870.70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756,3,7643,51231,56-944,3,612267,273,879,
余额903,272.00,748,702.52,605.463,109.20345,771.38,381,917.805,733.53657,651.3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756,903,272.003,764,748,702.523,512,605.4631,563,109.20-944,345,771.383,612,381,917.80267,275,733.533,879,657,651.3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40,363.6241,435,599.3641,095,235.745,043,285.9746,138,521.71
(一)综合收益总额-340,363.6241,435,599.3641,095,235.745,043,285.9746,138,521.7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
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756,903,272.003,764,748,702.523,172,241.8431,563,109.20-902,910,172.023,653,477,153.54272,319,019.503,925,796,173.04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756,903,272.003,764,748,702.5231,563,109.20-993,022,381.793,560,192,701.9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756,903,272.003,764,748,702.5231,563,109.20-993,022,381.793,560,192,701.9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6,408,196.6316,408,196.63
(一)综合收益总额16,408,196.6316,408,196.6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
(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756,903,272.003,764,748,702.5231,563,109.20-976,614,185.163,576,600,898.56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756,903,272.003,764,748,702.5231,563,109.20-961,407,260.973,591,807,822.7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756,903,272.003,764,748,702.5231,563,109.20-961,407,260.973,591,807,822.7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1,615,120.82-31,615,120.82
(一)综合收益总额-31,615,120.82-31,615,120.8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
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756,903,272.003,764,748,702.5231,563,109.20-993,022,381.793,560,192,701.93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为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冷机”),系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万宝冷机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8]256号文批准,广州冷机于1998年10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发行5,130万人民币普通股,另向公司职工配售570万股,注册资本为22,200万元,股票代码000893。经过历次股权变更,2006年9月19日,广州动源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2008年4月30日名称变更为广州东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7月,名称变更为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凌实业”)持有广州冷机8,547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的38.5%,成为广州冷机第一大股东。2009年9月24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972号),广州冷机将原有冰箱压缩机的全部资产与负债与东凌实业持有的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进行置换,重组已于2009年10月19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广州冷机主营业务由生产、销售冰箱压缩机变更为植物油加工和销售。

2009年12月22日,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凌国际”)。

2013年3月18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264号文),东凌国际非公开发行股票4,478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26,678万元。

根据东凌国际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500万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27,178万元。

根据东凌国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2014年5月22日,东凌国际以公司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 271,78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5股,东凌国际注册资本变更为40,945.50万元。

根据东凌国际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2015年9月23日,东凌国际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等10家公司发行股票353,448,27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44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762,903,272.00元。

2015年2月5日,根据东凌国际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注销未授予的股票期权等相关事项的议案》,东凌国际决定终止实施第二期、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共计60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612元/股,共涉及人数9人。截至2015年11月30日,东凌国际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完成注销手续,变更之后的注册资本为756,903,272.00元。

2016年3月4日,本公司名称由“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8日,东凌实业与牡丹江国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富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东凌实业将其持有的东凌国际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3,649,277股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国富投资。同时,东凌实业与国富投资达成一致行动关系,东凌实业成为国富投资的一致行动人。股权过户手续于2019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过户完成后国富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83,649,27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05%。按照国富投资与东凌实业签署的一致行动安排,国富投资在本公司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67,289,54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10%,国富投资成为本公司单一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股份数量最大的股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020年9月1日,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12434165A),法定代表人郭柏春,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红安路3号。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公司设立了矿山部、选矿厂、技术工程部、综合管理部、供销部、环境与社会部、审计部、财务部、资金部、综合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法务部等部门。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包括:(1)钾肥业务:拥有老挝甘蒙省35平方公里的钾盐采矿权,从事钾盐开采、钾肥生产及销售;(2)谷物贸易业务主要是进口谷物饲料原料发运到国内南方销售区供应终端用户,商品包含玉米、高粱、大麦等初级农产品。本公司2020 年 4 月 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议案》,决定对谷物贸易业务、船运业务进行剥离,调整发展战略,转型为以钾矿开采、钾肥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经营发展模式。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批准。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本年度的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包括: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国际”)、云南中农钾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钾盐”)、中农矿产投资有限公司(香港)(以下简称“中农香港”)、中农钾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钾肥”)和海南年谷顺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年谷顺成”)、正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利贸易”)、新加坡厚朴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厚朴贸易”)共7家。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子公司:年谷顺成、正利贸易、厚朴贸易共3家。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减少子公司:广州东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凌贸易”)、智联谷物(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联谷物”)、友联谷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联谷物”)、元通船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通船运”)共4家。

本公司本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参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五、24、附注五、30和附注五、39。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除智联谷物、友联谷物、元通船运外的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智联谷物、友联谷物、元通船运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

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5)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的,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的计量以及有关处置股权损益的核算比照前述“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分别进行如下处理:

①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对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照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项目反映。由于财务报表折算而产生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五、43(1)。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 租赁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

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低风险客户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2:正常类客户款项注:低风险客户主要为已办理电汇及信用证类客户,正常类客户主要为赊销客户。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以及外部信用评级,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内部信用评级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其他应收款组合1:未逾期的押金、保证金、备用金、代垫费用等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其他款项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

风险评级。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本公司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

·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公司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公司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如果持有)

等追索行动;或· 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天。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

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核销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式见附注五、10。

1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式见附注五、10。

13、应收款项融资

无。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其他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式见附注五、10。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在途物资、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和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周转用包装物按照一次摊销法摊销。

16、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式见附注五、10。

17、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18、持有待售资产

无。

19、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式见附注五、10。20、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式见附注五、10。

21、长期应收款

无。

22、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

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31。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10-30年4%-5%9.60%-3.17%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5年4%-5%19.20%-6.33%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10年4%-5%19.20%-9.50%
办公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5-10年4%-5%19.20%-9.50%

除井下巷道以外,其他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井下巷道按照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具体计提方法:

当期应计提折旧额=截至期末累计采矿量×期初井下巷道账面余额 /矿产资源可采储量- 上期末累计折旧余额。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 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情况见附注七、21,附注七、22。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②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五、31。

(5)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6)大修理费用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31。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7、生物资产

无。

28、油气资产

无。

29、使用权资产

无。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采矿权、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采矿权采用产量法摊销,其他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使用寿命(年)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30直线法
软件10直线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31。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31、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2、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见附注五、39。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租赁负债

无。

36、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7、股份支付

无。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无。

39、收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附注五、10(6))。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钾肥产品销售:

在老挝境内销售钾肥产品,采用EXW交货方式即工厂提货,本公司在产品出库、客户或客户指定的运输公司在发货单或出库单签字确认后,客户取得商品的控制权,本公司确认收入;向老挝境外出口销售钾肥产品,采用FOB、CFR交货方式即船上交货方式的,本公司先为客户办理出口配额,并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指定港口,运输公司开具提货单后,客户取得商品的控制权,本公司确认收入。

②谷物贸易品销售:产品出库、客户或客户指定的运输公司在发货单或出库单签字确认后,客户取得商品

的控制权,本公司确认收入。

③运输服务收入:控制权转移后发生的运输活动,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承担代理人责任,货物运送至指定港口,运输公司开具提货单后,客户取得商品的控制权,本公司确认运输服务收入。40、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2)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金融资产的分类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本公司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

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①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影响金额 (2020年1月1日)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将与销售商品及与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合同负债17,430,309.37
预收款项-17,430,309.37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金额 2020年12月31日
合同负债9,858,467.57
预收款项- 9,858,467.57
存货2,419,106.68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影响金额 2020年年度
营业成本32,078,044.16
销售费用-34,497,150.84

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解释第13号修订了构成业务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方法。解释第13号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包括企业所属企业公司的其他共同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企业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解释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采用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45,737,282.29445,737,282.2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61,045,234.0461,045,234.04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5,046,531.6515,046,531.6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021,494.291,021,494.29
其中:应收利息24,650.0024,650.00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63,712,439.6063,712,439.6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9,292,807.8839,292,807.88
流动资产合计625,855,789.75625,855,789.7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770,092,925.91770,092,925.91
在建工程57,240,263.5457,240,263.5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2,765,567,920.642,765,567,920.6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243,664.51243,664.5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3,593,144,774.603,593,144,774.60
资产总计4,219,000,564.354,219,000,564.3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47,794,960.50147,794,960.50
预收款项17,430,309.37-17,430,309.37
合同负债17,430,309.3717,430,309.3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0,829,319.8510,829,319.85
应交税费42,527,962.4442,527,962.44
其他应付款19,281,143.5419,281,143.5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1,873,931.681,873,931.68
流动负债合计239,737,627.38239,737,627.38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53,466,763.9353,466,763.9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53,466,763.9353,466,763.93
负债合计293,204,391.31293,204,391.31
所有者权益:
股本756,903,272.00756,903,27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764,748,702.523,764,748,702.5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3,172,241.843,172,241.84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1,563,109.2031,563,109.2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902,910,172.02-902,910,172.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653,477,153.543,653,477,153.54
少数股东权益272,319,019.50272,319,019.50
所有者权益合计3,925,796,173.043,925,796,173.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219,000,564.354,219,000,564.35

调整情况说明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20,106,291.13420,106,291.13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0.0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9,574,283.279,574,283.27
其他应收款31,540,759.2731,540,759.27
其中:应收利息24,650.0024,650.00
应收股利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5,910,319.5125,910,319.51
流动资产合计487,131,653.18487,131,653.1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3,079,152,232.393,079,152,232.3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65,049.2165,049.21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280,211.32280,211.3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3,079,497,492.923,079,497,492.92
资产总计3,566,629,146.103,566,629,146.1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2,004,890.742,004,890.74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1,690,282.641,690,282.64
应交税费116,427.89116,427.89
其他应付款813,401.74813,401.7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1,811,441.161,811,441.16
流动负债合计6,436,444.176,436,444.1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0.000.00
负债合计6,436,444.176,436,444.17
所有者权益:
股本756,903,272.00756,903,27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764,748,702.523,764,748,702.5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1,563,109.2031,563,109.20
未分配利润-993,022,381.79-993,022,381.79
所有者权益合计3,560,192,701.933,560,192,701.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566,629,146.103,566,629,146.10

调整情况说明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其他

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规定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存储、交通运输等企业按照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督、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本公司子公司中农钾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钾肥”)注册地在老挝,当地政策未对计提安全生产费进行规定,公司未计提维简费及安全生产费。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税收入5%、6%、9%、13%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流转税额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6.5%、17%、25%、35%
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额2%
老挝销售增值税应税销售额10%
老挝资源税应税销售额4%
老挝开采增值税应税销售额10%
老挝运输增值税应税销售额10%
老挝地方发展金固定税费按政府合同
老挝项目管理金固定税费按政府合同
老挝干部培训费固定税费按政府合同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25%
东凌贸易25%
中农国际25%
云南钾盐25%
年谷顺成25%
厚朴贸易新加坡境内所得税税率为17%
智联谷物、元通船运、中农香港、正利贸易利得税税率为16.5%,所从事业务为离岸业务可免缴利得税
中农钾肥老挝境内所得税税率为35%
友联谷物注册地为美国芝加哥,按累进税制缴纳公司税

2、税收优惠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豆粕等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30号规定,本公司于2019年3月08日获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优惠穗南税电税通〔2019〕39号,公司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

(2)东凌贸易: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 函【2010】75号,除豆粕以外的其他粕类饲料产品,均免征增值税。公司于2016年1月8日在广州市南沙区国家税务局备案南沙国税备回【2016】100008号,公司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

3、其他

(1)厚朴贸易在新加坡境内所得税税率为17%;智联谷物、元通船运、中农香港及正利贸易利得税税率为

16.5%,若上述公司所从事业务为离岸业务可免缴利得税;中农钾肥在老挝境内所得税税率为35%;友联谷物注册地为美国芝加哥,按累进税制缴纳公司税。

(2)老挝境内销售产品增值税率为10%。按照政府核定销售价×销售数量作为应税销售额。

(3)在老挝销售矿产品,按照政府核定销售价×销售数量作为应税销售额,并按照4%税率缴纳资源税。

(4)在老挝销售矿产品,按照政府核定销售价×销售数量×30%作为应税销售额,并按 照10%税率缴纳开采增值税。

(5)在老挝销售产品,按照运往老挝境内不同口岸运费为应税销售额,按照10%税率计征运输增值税。

(6)根据《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与(中国)中农矿产资源勘探有限公司之间关于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甘蒙省农波县和他曲县建立钾盐开采和加工的合同》,中农钾肥相关税费规定如下:

①自2013年起,需支付老挝干部培训费,第1至6年每年58,000美元,第7年支付134,000美元,第8年支付166,000美元,第9至30年每年支付200,000美元。

②自签订开采加工合同之日起,需支付项目管理资金,以作为政府检查和监督项目的费用,第1至6年每年支付58,000美元,第7年支付134,000美元,第8年支付166,000美元,第 9至30年每年支付200,000美元。

③自签订开采加工合同之日起,需支付地方发展费,第1年157,000美元,第2至6年每年172,000美元,第7年469,000美元,第8年581,000美元,第9至30年每年700,000美元。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285,745.48168,016.49
银行存款346,000,924.29441,568,164.48
其他货币资金3.574,001,101.32
合计346,286,673.34445,737,282.29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38,844,544.9814,913,245.68

其他说明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其中: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已质押金额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其他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票据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3,336,583.09100.00%239,825.361.03%23,096,757.7364,258,141.10100.00%3,212,907.065.00%61,045,234.04
其中:
低风险客户款项7,910,984.5133.90%35,012.590.44%7,875,971.9264,258,141.10100.00%3,212,907.065.00%61,045,234.04
正常类客户款项15,425,598.5866.10%204,812.771.33%15,220,785.81
合计23,336,583.09100.00%239,825.361.03%23,096,757.7364,258,141.10100.00%3,212,907.065.00%61,045,234.04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客户款项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3,336,583.09239,825.361.03%
合计23,336,583.09239,825.36--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23,336,583.09
合计23,336,583.09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应收客户款项3,212,907.062,973,081.70239,825.36
合计3,212,907.062,973,081.70239,825.3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SINOSHINE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MPANY LIMITED8,074,563.7534.60%107,209.70
YUFENG INVESTMENT INDUSTRY INT'L (HK) CO., LIMITED.6,068,157.0026.00%80,569.71
PT.APM4,207,744.8918.03%18,622.72
AGRIFERT LIVEN1,965,299.888.42%8,698.06
VIET HAM1,465,101.056.28%6,484.27
INTERSERCO TRADING INTERNATIONAL JOINT STOCK COMPANY
合计21,780,866.5793.33%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其他说明: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8,413,863.7156.11%3,465,773.4123.03%
1至2年1,250,132.978.31%
2至3年10,242,275.2568.07%
3年以上6,580,855.0043.89%88,350.020.59%
合计14,994,718.71--15,046,531.65--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账龄超过1年的金额未及时结算原因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6,498,955.00尚未结案

说明: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系预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保全费与诉讼费6,498,955.00元,因案件未完成判决,期末作为预付款项列报。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预付款项 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6,498,955.0043.34
四川汇力农资连锁股份有限公司1,165,596.337.77
科大重工集团(郎溪)有限公司657,000.004.38
江苏金利电气有限公司358,200.002.39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92,758.411.95
合 计8,972,509.7459.83

其他说明:

无。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50,495.4224,650.00
其他应收款112,535,588.92996,844.29
合计112,586,084.341,021,494.29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50,495.42
可转让大额存单24,650.00
合计50,495.4224,650.00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收违约金102,957,700.00
应收诉讼费5,704,676.50
押金、保证金、备用金、代垫费用4,009,082.121,172,528.14
合计112,671,458.621,172,528.14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175,683.85175,683.85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转回39,814.1539,814.15
2020年12月31日余额135,869.70135,869.70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12,667,958.62
1至2年3,500.00
合计112,671,458.62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75,683.8539,814.15135,869.70
合计175,683.8539,814.15135,869.7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东凌实业应收违约金102,957,700.001年以内91.38%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应收诉讼费5,147,887.501年以内4.57%
广州市新御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房租押金1,277,795.921年以内1.13%43,317.28
马赛备用金648,538.341年以内0.58%21,985.45
新时代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押金567,164.401年以内0.50%19,226.87
合计--110,599,086.16--98.16%84,529.60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本公司与东凌实业新增资本认购纠纷案于2020年12月31日终审判决,东凌实业应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10,295.77万元,诉讼费由东凌实业承担,法院将退回本公司预交的诉讼费570.45万元,分别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退回514.79万元及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退回55.66万元。参见附注十六、7(1)。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7,318,407.8227,318,407.8237,592,065.4737,592,065.47
库存商品38,647,530.2438,647,530.2419,701,060.3419,701,060.34
合同履约成本2,419,106.682,419,106.68
自制半成品1,910,802.221,910,802.221,082,839.991,082,839.99
在途物资3,825,703.923,825,703.925,336,473.805,336,473.80
合计74,121,550.8874,121,550.8863,712,439.6063,712,439.60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转销/核销原因

其他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余额减值准备期末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预计处置时间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进项税额27,491,491.1928,510,320.71
预付费用及其他8,784,066.6810,782,487.17
合计36,275,557.8739,292,807.88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信用损失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应计利息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期末余额成本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备注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确认的股利收入累计利得累计损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784,939,415.79770,092,925.91
合计784,939,415.79770,092,925.91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井巷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58,380,405.03230,431,273.147,738,620.906,724,015.47535,203,996.781,038,478,311.32
2.本期增加金额2,533,574.7115,347,016.26703,908.59707,150.2350,471,000.1169,762,649.90
(1)购置878,238.8311,224,659.99703,908.59707,150.2313,513,957.64
(2)在建工程转入1,655,335.884,122,356.2750,471,000.1156,248,692.26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5,255,941.7347,230,253.773,133,740.35231,408.2655,851,344.11
(1)处置或报废5,255,941.7347,230,253.773,133,740.35231,408.2655,851,344.11
4.期末余额255,658,038.01198,548,035.635,308,789.147,199,757.44585,674,996.891,052,389,617.11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67,253,463.24142,832,630.916,144,029.244,364,406.2647,790,855.76268,385,385.41
2.本期增加金额10,045,442.5321,700,529.55338,662.82610,771.1912,567,475.0545,262,881.14
(1)计提10,045,442.5321,700,529.55338,662.82610,771.1912,567,475.0545,262,881.14
3.本期减少金额1,673,890.3641,488,578.902,834,940.27200,655.7046,198,065.23
(1)处置或报废1,673,890.3641,488,578.902,834,940.27200,655.7046,198,065.23
4.期末余额75,625,015.41123,044,581.563,647,751.794,774,521.7560,358,330.81267,450,201.3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80,033,022.6075,503,454.071,661,037.352,425,235.69525,316,666.08784,939,415.79
2.期初账面价值191,126,941.7987,598,642.231,594,591.662,359,609.21487,413,141.02770,092,925.91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129,924,539.1657,240,263.54
合计129,924,539.1657,240,263.54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129,924,539.16129,924,539.1657,240,263.5457,240,263.54
合计129,924,539.16129,924,539.1657,240,263.5457,240,263.54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2,374,553,200.0057,240,263.54128,997,588.8456,248,692.2664,620.96129,924,539.1640.61%40.61%其他(自有资金)
合计2,374,553,200.0057,240,263.54128,997,588.8456,248,692.2664,620.96129,924,539.16------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本期计提金额计提原因

其他说明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合计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采矿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789,510.40494,490.573,514,130,650.103,517,414,651.07
2.本期增加金额1,663,230.001,663,230.00
(1)购置1,663,230.001,663,230.00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
4.期末余额2,789,510.402,157,720.573,514,130,650.103,519,077,881.07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576,305.73214,279.2545,472,314.6246,262,899.60
2.本期增加金额116,484.3677,168.4211,704,436.9311,898,089.71
(1)计提116,484.3677,168.4211,704,436.9311,898,089.71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692,790.09291,447.6757,176,751.5558,160,989.3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705,583,830.83705,583,830.83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705,583,830.83705,583,830.83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096,720.311,866,272.902,751,370,067.722,755,333,060.93
2.期初账2,213,204.67280,211.322,763,074,504.2,765,567,920.
面价值6564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本公司期末对采矿权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模型进行减值测试,期末采矿权账面价值没有减值。

27、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内部开发支出其他确认为无形资产转入当期损益
合计

其他说明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合计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处置
合计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其他说明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费912,937.22912,937.22
合计912,937.22912,937.22

其他说明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330,528.80111,458.16696,810.12243,664.51
可抵扣亏损44,598,797.5211,149,699.38
合计44,929,326.3211,261,157.54696,810.12243,664.51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折旧205,421,712.6071,897,599.41152,283,706.0253,299,297.11
无形资产摊销1,407,749.37492,712.28478,476.64167,466.82
合计206,829,461.9772,390,311.69152,762,182.6653,466,763.93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11,261,157.54243,664.51
递延所得税负债72,390,311.6953,466,763.93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748,993,277.52708,275,611.62
可抵扣亏损60,308,503.77475,193,909.25
合计809,301,781.291,183,469,520.87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0年336,913,752.872015年度亏损
2021年3,675,051.5318,493,046.472016年度亏损
2022年27,916,638.1242,098,942.452017年度亏损
2023年17,175,421.5225,174,559.252018年度亏损
2024年11,541,392.6052,513,608.212019年度亏损
2025年2020年度亏损
合计60,308,503.77475,193,909.25--

其他说明: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设备款16,388,430.9216,388,430.92
预付工程款11,582,994.4911,582,994.49
合计27,971,425.4127,971,425.41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借款利率逾期时间逾期利率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工程款103,558,233.61106,535,252.30
服务费17,093,324.6316,749,623.15
货款16,703,037.4922,505,194.31
其他486,741.682,004,890.74
合计137,841,337.41147,794,960.50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8,894,366.32未结算
合计38,894,366.32--

其他说明: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9,858,467.5717,430,309.37
合计9,858,467.5717,430,309.37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9,951,018.4173,807,184.7774,048,248.919,709,954.27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878,301.441,503,475.921,508,753.79873,023.57
合计10,829,319.8575,310,660.6975,557,002.7010,582,977.84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9,921,018.4166,295,494.6466,506,558.789,709,954.27
2、职工福利费5,373,961.545,373,961.54
3、社会保险费782,335.64782,335.64
其中:医疗保险费743,548.73743,548.73
工伤保险费1,635.061,635.06
生育保险费37,151.8537,151.85
4、住房公积金30,000.001,034,164.721,064,164.72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36,055.90136,055.90
其他短期薪酬185,172.33185,172.33
合计9,951,018.4173,807,184.7774,048,248.919,709,954.27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878,292.561,493,526.391,498,795.38873,023.57
2、失业保险费8.889,949.539,958.41
合计878,301.441,503,475.921,508,753.79873,023.57

其他说明: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企业所得税25,207,511.8026,575,218.70
个人所得税1,026,040.96166,891.86
地方发展金6,524,900.004,883,339.44
销售增值税4,854,405.88
项目管理金1,304,980.784,408,958.96
干部培训费1,083,133.662,957,908.80
应交资源税1,493,719.25
开采增值税981,112.13
运输增值税213,318.79
环境管理费633,586.58
环保基金209,285.44
其他43,065.824,622.49
合计40,044,038.9042,527,962.44

其他说明: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6,287,594.3819,281,143.54
合计6,287,594.3819,281,143.54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逾期金额逾期原因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中介机构费2,483,133.42
往来款1,672,146.488,606,929.40
代扣个人工会费295,852.03295,909.03
借款9,681,679.33
其他1,836,462.45696,625.78
合计6,287,594.3819,281,143.54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咨询服务费1,655,400.36
办公费及其他218,531.32
合计0.001,873,931.68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
合计------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
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形成原因
未决仲裁43,364,280.43
合计43,364,280.43--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本期预计未决仲裁负债情况参见附注十四、2(1)①。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756,903,272.00756,903,272.00

其他说明: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
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3,745,609,137.683,745,609,137.68
其他资本公积19,139,564.8419,139,564.84
合计3,764,748,702.523,764,748,702.52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172,241.84878,086.264,050,328.10-3,172,241.84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172,241.84878,086.264,050,328.10-3,172,241.84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3,172,241.84878,086.264,050,328.10-3,172,241.840.00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31,563,109.2031,563,109.20
合计31,563,109.2031,563,109.20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902,910,172.02-944,345,771.38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902,910,172.02-944,345,771.3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616,114.8641,435,599.36
其他-4,050,328.10
期末未分配利润-839,243,729.06-902,910,172.0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357,938,438.07204,162,040.35599,435,518.50358,688,129.00
其他业务5,233,923.506,002,698.00
合计363,172,361.57204,162,040.35605,438,216.50358,688,129.00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分部3合计
商品类型359,676,651.973,495,709.60363,172,361.57
其中:
主营业务354,442,728.473,495,709.60357,938,438.07
其他业务5,233,923.505,233,923.50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78,818,863.59元,其中,78,818,863.59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资源税13,950,292.8518,261,422.79
印花税167,307.3494,273.92
开采增值税10,467,034.5513,696,067.14
老挝政府义务金4,997,648.287,982,311.98
运输增值税2,526,942.73
其他1,900.00316,828.54
合计32,111,125.7540,350,904.37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769,580.631,875,243.33
代理费1,329,108.182,178,072.65
仓储费1,014,003.541,143,683.11
业务拓展费692,010.74298,450.73
运输费41,617,780.20
其他1,074,584.161,885,635.14
合计5,879,287.2548,998,865.16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34,874,118.8139,209,987.73
折旧与摊销14,130,907.9615,444,659.83
咨询顾问费8,447,638.469,511,112.59
租赁费及物业费6,095,245.433,052,531.35
办公费4,520,602.724,427,107.26
业务招待费1,426,370.591,502,210.18
诉讼费-2,852,238.25
其他1,450,776.22973,289.03
合计68,093,421.9474,120,897.97

其他说明:

如附注七、8所述,法院将退回本公司预交的诉讼费570.45万元,本期分别冲减预付诉讼费、管理费用2,852,238.25元。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201,601.37209,419.95
减:利息收入2,044,548.932,764,485.21
汇兑损益30,267,350.54-3,405,586.16
手续费及其他663,946.62473,501.11
合计29,088,349.60-5,487,150.31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稳岗补贴34,494.3818,862.14
个税手续费退还22,076.9837,129.52
稳增长资金及其他30,000.0030,500.00
合 计86,571.3686,491.66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4,930,627.75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62,435.00
赎回国债逆回购9,845.89
理财7,823,329.89
合计4,930,627.757,895,610.78

其他说明: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36,265.86-127,229.64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973,081.70-2,631,760.51
合计3,009,347.56-2,758,990.15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481,148.28
合计481,148.28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343,428.47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诉讼违约金收入102,957,700.00102,957,700.00
废旧物资处理405,775.0388,068.91405,775.03
罚没违约收入6,748.9324,993.656,748.93
其他55,650.07303.2055,650.07
合计103,425,874.03113,365.76103,425,874.0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补贴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诉讼违约金收入情况参见附注十六、7(1)。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预计未决仲裁负债43,364,280.4343,364,280.43
退租违约金1,673,799.861,673,799.86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9,536,916.87397,184.929,536,916.87
罚款及滞纳金56,085.3756,085.37
对外捐赠8,001.1315,000.228,001.13
原材料报废379,376.12
合计54,639,083.66791,561.2654,639,083.66

其他说明:

预计未决仲裁负债情况说明参见附注十四、2(1)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1,629,063.1929,349,013.30
递延所得税费用7,906,054.7317,804,961.66
合计19,535,117.9247,153,974.96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80,994,902.19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0,248,725.55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6,211,435.51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153,172.76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0,254,367.35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3,647,899.19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6,315,315.94
所得税费用19,535,117.92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64,494.3849,362.14
利息收入2,044,548.932,908,394.89
往来款项3,109,549.999,841,084.52
营业外收入468,174.03150,495.21
其他926,826.111,117,474.21
合计6,613,593.4414,066,810.97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14,003,896.9330,060,926.65
费用支出24,956,111.9852,481,603.79
银行手续费663,946.62429,846.81
其他1,315,925.765,157,522.13
期货平仓盈亏、期权收入、暂借款103,465.00
合计40,939,881.2988,233,364.3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353,000,000.00
合计353,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子公司支付的现金4,758,265.11
合计4,758,265.11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借入款项168,298.612,200,912.00
合计168,298.612,200,912.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61,459,784.2746,638,660.42
加:资产减值准备-3,009,347.562,277,841.8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45,262,881.1444,905,429.78
使用权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11,898,089.7111,367,088.4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191,685.3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43,428.4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9,536,916.87397,184.92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32,407,031.36209,419.9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930,627.75-7,895,610.7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1,017,493.03-90,131.3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8,923,547.7617,895,093.01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0,409,111.2823,088,108.3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1,904,391.68-54,330,254.0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6,608,458.22-5,197,705.31
其他43,364,280.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629,673.5580,456,810.66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346,286,673.34445,737,282.2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445,737,282.29116,604,531.06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9,450,608.95329,132,751.23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346,286,673.34445,737,282.29
其中:库存现金285,745.48168,016.4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346,000,924.29441,568,164.4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3.574,001,101.32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46,286,673.34445,737,282.29

其他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其他说明: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316,230,741.71
其中:美元48,424,278.846.5249315,963,577.00
欧元
港币
老挝基普379,932,372.380.0007267,164.71
应收账款----22,053,705.26
其中:美元3,379,930.006.524922,053,705.26
欧元
港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其他应收款--397,429.40
其中:美元60,704.896.5249396,093.34
老挝基普1,900,000.000.00071,336.06
应付账款--22,425,457.56
其中:美元3,079,910.696.524920,096,109.26
老挝基普3,312,544,694.860.00072,329,348.30
其他应付款--40,396.31
其中:美元6,191.106.524940,396.31
应交税费--33,920,986.81
其中:美元1,366,000.166.52498,913,014.44
老挝基普35,563,607,421.000.000725,007,972.37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名 称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中农钾肥老挝人民币
中农香港香港人民币
智联谷物香港美元
友联谷物芝加哥美元
元通船运香港美元
正利贸易香港人民币
厚朴贸易新加坡人民币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财政拨款34,494.38其他收益34,494.38
财政拨款30,000.00其他收益30,000.00
合 计64,494.3864,494.38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股权取得比例股权取得方式购买日购买日的确定依据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账面价值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合并日合并日的确定依据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上期期末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股权处置价款股权处置比例股权处置方式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东凌贸易100.00%注销2020年07月31日办完注销工商手续
智联谷物1.00100.00%转让2020年11月30日办理股权转让手续-4,930,626.75
友联谷物51.00%转让2020年11月30日随智联谷物一并转让
元通船运60.00%转让2020年11月30日随智联谷物一并转让

其他说明:

本公司本期以1元价格将智联谷物及其下属子公司元通船运、友联谷物一并转让,智联谷物资产负债表自2020年11月30日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本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设立正利贸易,认缴注册资本100万港币。

(2)本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设立厚朴贸易,认缴注册资本1万新加坡元。

(3)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农国际于2020年11月4日设立年谷顺成,认缴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上新设立公司股东尚未出资,未开展具体业务经营活动。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中农国际北京北京贸易业务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云南钾盐昆明昆明钾盐技术的研究及推广;国内贸易、物资供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100.00%设立
中农香港香港香港股权投资、转口贸易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中农钾肥老挝老挝钾盐矿开采、加工和销售9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年谷顺成海南海南肥料研发、生产及销售100.00%设立
正利贸易香港香港转口贸易100.00%设立
厚朴贸易新加坡新加坡转口贸易100.00%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中农钾肥10.00%3,708,479.14283,364,966.04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上述财务数据已包括在合并层的采矿权公允价值原值及其摊销、减值计提。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中农钾肥263,303,784.223,688,574,270.593,951,878,054.81822,968,421.9272,390,311.69895,358,733.61151,503,465.473,592,453,644.403,743,957,109.87671,055,816.1853,466,763.93724,522,580.11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中农钾肥351,181,347.5537,084,791.4437,084,791.44236,562,282.66432,095,690.2372,244,267.1872,244,267.1887,910,214.37

其他说明:

上述财务数据已包括在合并层的采矿权公允价值原值及其摊销、减值计提。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联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直接间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

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主要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金融机构,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公司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93.33%(2019年:99.69%)。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1,800万美元(2019年12月31日未申请银行借款额度)。期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0.12.31
一年以内一年至五年以内五年以上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34,628.67----34,628.67
应收账款2,333.66----2,333.66
其他应收款11,267.15----11,267.15
金融资产合计48,229.48----48,229.48
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13,784.13----13,784.13
其他应付款628.76----628.76
金融负债合计14,412.89----14,412.89

期初,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19.12.31
一年以内一年至五年以内五年以上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44,573.73----44,573.73
应收账款6,425.81----6,425.81
其他应收款117.25----117.25
金融资产合计51,116.79----51,116.79
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14,779.50----14,779.50
其他应付款1,928.11----1,928.11
金融负债合计16,707.61----16,707.61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不同。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

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费用,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本公司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本年数上年数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
其中:货币资金34,628.6744,573.73
合 计34,628.6744,573.73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老挝,主要业务以美元结算。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基普)存在外汇风险。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单位:

人民币万元):

项 目外币负债外币资产
期末数期初数期末数期初数
美元2,013.656,102.6033,841.348,440.35
基普232.93214.9026.8534.73
港币------10.32
欧元------0.56
新加坡元------0.27
澳元------0.12
合 计2,246.586,317.5033,868.198,486.35

本公司持续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为此,本公司

可能会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的方式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对于本公司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假设人民币对外币(主要为对美元、和基普)升值或贬值10%,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会导致本公司股东权益及净利润均增加或减少约2,841万元。

2、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7.42%(2019年12月31日:6.95%)。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的)。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资产或负债使用了任何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披露其公允价值的项目和金额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国富投资牡丹江投资管理80,200万元11.05%11.05%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国富投资直接和通过一致行动人东凌实业间接在本公司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67,289,54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10%,国富投资成为本公司单一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股份数量最大的股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参见附注三。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无实际控制人。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东凌实业前控股股东、本期对上市公司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上海劲邦劲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东凌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之企业关联的公司
广州随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之企业关联的公司
广州东凌粮油销售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之企业所控制的公司
中农天鸿(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之企业所控制的公司
中农餐茂(北京)餐饮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之企业所控制的公司
吉林中农吉星现代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之企业所控制的公司
中合(赣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之企业所控制的公司
中农矿产资源勘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之企业所控制的公司
北京农钾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之企业所控制的公司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关键管理人员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是否超过交易额度上期发生额
广州东凌粮油销售有限公司采购商品9,750.00
广州随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69,811.32169,811.32
中农天鸿(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劳务36,928.6654,203.74
中农餐茂(北京)餐饮有限公司接受劳务23,600.0075,000.00
吉林中农吉星现代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商品9,000.00
中合(赣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680.00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受托/承包资产类型受托/承包起始日受托/承包终止日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委托/出包资产类型委托/出包起始日委托/出包终止日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房租建筑物306,375.37536,887.36
东凌集团有限公司房租建筑物1,518,695.931,366,771.25
东凌集团有限公司停车位1,100.929,836.49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中农钾肥18,000,000.002020年08月04日2021年12月10日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上述被担保金额为1800万美元。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Cornucopia Shipping Co.,Ltd5,232,150.002017年07月16日2017年10月15日尚未偿还已逾期
Cornucopia Shipping Co.,Ltd1,674,288.002019年07月11日2019年10月10日尚未偿还已逾期
区晓晖1,744,050.002017年07月16日2017年10月15日尚未偿还已逾期
区晓晖558,096.002019年07月11日2019年10月10日尚未偿还已逾期
拆出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8,250,700.007,062,600.00

(8)其他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东凌实业新增资本认购纠纷案于2020年12月31日终审判决,本公司应收东凌实业诉讼违约金10,295.77万元,诉讼违约金情况参见附注十六、7(1)。关联方资金拆借补充说明:

①2020年本公司原子公司元通船运陆续向该公司股东区晓晖借款合计168,298.61元,本公司已于2020年11月将元通船运股权转让,不再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②2020年1月14日,本公司偿还中农矿产资源勘探有限公司期初往来款8,000,000.00元,期末应付余额567,666.30元。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东凌集团有限公司342,903.94131,371.76
其他应收款东凌实业102,957,700.00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中农矿产资源勘探有限公司567,666.308,606,929.40
其他应付款Cornucopia Shipping Co.,Ltd7,260,760.73
其他应付款区晓晖2,420,918.60
其他应付款东凌集团有限公司1,104,480.18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资本承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承诺2020.12.312019.12.31
大额发包合同12,000.00--
长期资本承诺14,689.30--
对外投资承诺1,089.09--

(2)经营租赁承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约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2020.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5,382,751.92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5,744,728.14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5,053,608.57
以后年度3,632,558.67
合 计19,813,647.30

(3)其他承诺事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未决仲裁、诉讼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①2020年8月,本公司收到油籽油脂协会(FOSFA)下发的第4606/4606A号仲裁裁决书,本公司与Mitsui &Co. (USA), INC的巴西大豆采购合同纠纷案的初裁结果为本公司承担赔偿金额近1,329万美元,按照2020年12月31日汇率计折人民币近8,672万元。本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7日向FOSFA上诉庭委员会提起上诉,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此案尚在审理过程中。本公司对该仲裁事项可能导致的公司损失计提预计负债4,336.43万元。

②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原名称: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基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向合肥高新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赔偿金14.25万美元及利息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

本公司于2019年6月收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案件材料。美国消费者爱德华购买的“美的牌”冰箱在使用过程中因压缩机组件缺陷引发火灾并造成财产损失,其财产保险人好事达公司进行保险赔付后,于2015年9月在美国当地法院向美的公司提起代位求偿诉讼,最终各方协议由美的公司赔付14.25万美元。原告作为涉案冰箱的一般商业责任保险人代美的公司支付该笔保险金后,以涉案冰箱压缩机组件的销售者广州万宝集团压缩机有限公司和生产者本公司为被告(生产者为“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8年与其进行资产置换),向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支付赔偿金14.2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96.41万元)及利息(2017年5月22日至2019年1月19日约为人民币8万元),并请求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2019年9月23日一审开庭,2020年6月,本公司收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民事判决书》[(2019)皖0191民初3401号],判决本公司向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支付理赔款14.25万美元及利息(2017年5月22日至2019年1月19日约为人民币8万元)。本公司依法提起上诉,2020年9月,本公司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皖01民终6388号],裁定:撤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皖0191民初3401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重审。2020年12月,本公司收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0)皖0191民初4738号],判决:被告广州万宝集团压缩机有限公司向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赔偿损失人民币964,083.75元及利息(以人民币964,083.75元为基数,自2017年5月2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计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驳回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广州万宝集团压缩机有限公司已提起上诉,目前,本公司已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皖01民终2607号,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并均同意协议自双方当事人或其特别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签

名或盖章即生效:1、广州万宝集团压缩机有限公司于协议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支付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补偿款482,042.00元,该款直接转入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2、如广州万宝集团压缩机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本协议第一项约定的款项,则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有权依据本案一审判决书(即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皖0191民初4738号民事判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广州万宝集团压缩机有限公司放弃其他上诉请求,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放弃原审其他诉讼请求;4、双方当事人就本案无其他争议;5、一审案件受理费14,197.00元,由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3,441.00元,减半收取6,720.50元,由广州万宝集团压缩机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予以确认。至此,本案审结。

③2017年7月,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因与本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确认本公司做出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第14项决议内容无效,因管辖权异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上述案件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2018年7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第34次董事会第14项决议内容无效,就一审判决本公司提起上诉,2018年12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本公司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本公司不服二审判决,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9年3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再审申请立案审查。2019年10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案件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本案已开庭审理,未有判决结果。

④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无对外担保,母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事项参见附注十二、5(4)。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内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2、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截至2021年4月26日,本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后新增借款150万美元。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1年4月26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①关于美元专项资金产生的汇兑损失及利息收入费用化的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扩建老挝钾盐项目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共计4亿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该增资款后期兑换为美元出境,专项用于老挝百万吨钾肥改扩建项目。因对《企业会计准则》的理解不准确,公司对美元专项资金产生的汇兑损失及利息收入予以资本化处理,计入在建工程科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第九条规定“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公司自有的美元专项资金产生的汇兑损失及利息收入不具备资本化的条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对美元专项资金产生的汇兑损失及利息收入予以费用化处理,计入财务费用科目。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将影响上市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其中,2020年半年度影响5.32万元,2020年前三季度影响-1,338.87万元。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处理程序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累积影响数
关于汇兑损失及利息收入费用化的会计差错更正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半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在建工程-期末余额53,162.86
2020半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非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53,162.86
2020半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资产总计-期末余额53,162.86
2020半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53,162.86
2020半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期末余额53,162.86
2020半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53,162.86
2020半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期末余额53,162.86
2020半年度合并利润表-营业总成本-本期发生额-53,162.86
2020半年度合并利润表-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53,162.86
2020半年度合并利润表-营业利润-本期发生额53,162.86
2020半年度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本期发生额53,162.86
2020半年度合并利润表-净利润-本期发生额53,162.86
2020半年度合并利润表-持续经营净利润-本期发生额53,162.86
2020半年度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发生额53,162.86
2020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综合收益总额-本期发生额53,162.86
2020半年度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本期发生额53,162.86
2020半年度合并利润表-基本每股收益-本期发生额0.00
2020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稀释每股收益-本期发生额0.00
2020半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未分配利润-本期增减变动金额-本期金额53,162.86
2020半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未分配利润-综合收益总额-本期金额53,162.86
2020半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未分配利润-本期期末余额-本期金额53,162.86
2020半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归属于母公53,162.86
司所有者权益小计-本期增减变动金额-本期金额
2020半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小计-综合收益总额-本期金额53,162.86
2020半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小计-本期期末余额-本期金额53,162.86
2020半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增减变动金额-本期金额53,162.86
2020半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合计-综合收益总额-本期金额53,162.86
2020半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期末余额-本期金额53,162.86
2020年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在建工程-期末余额-13,388,690.96
2020年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非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13,388,690.96
2020年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资产总计-期末余额-13,388,690.96
2020年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13,388,690.96
2020年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期末余额-13,388,690.96
2020年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13,388,690.96
2020年三季度合并资产-13,388,690.96
负债表-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期末余额
2020年三季度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营业总成本-本期发生额13,441,853.82
2020年三季度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13,441,853.82
2020年三季度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营业利润-本期发生额-13,441,853.82
2020年三季度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利润总额-本期发生额-13,441,853.82
2020年三季度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净利润-本期发生额-13,441,853.82
2020年三季度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持续经营净利润-本期发生额-13,441,853.82
2020年三季度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发生额-13,441,853.82
2020年三季度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综合收益总额-本期发生额-13,441,853.82
2020年三季度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本期发生额-13,441,853.82
2020年三季度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基本每股收益-本期发生额-0.02
2020年三季度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稀释每股收益-本期发生额-0.02
2020年三季度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营业总成本-本期发生额13,388,690.96
2020年三季度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13,388,690.96
2020年三季度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营业利润-本期发生额-13,388,690.96
2020年三季度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利润总额-本期发生额-13,388,690.96
2020年三季度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净利润-本期发生额-13,388,690.96
2020年三季度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持续经营净利润-本期发生额-13,388,690.96
2020年三季度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发生额-13,388,690.96
2020年三季度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综合收益总额-本期发生额-13,388,690.96
2020年三季度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本期发生额-13,388,690.96
2020年三季度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基本每股收益-本期发生额-0.02
2020年三季度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稀释每股收益-本期发生额-0.02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批准程序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收入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处置子公司3,495,709.606,184,651.54-6,051,782.04232.70-1,121,386.99743,422.74

其他说明

(1)本期实现的持续经营净利润为62,581,171.26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持续经营净利润为58,872,692.12元。

(2)2020年4月27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议案》,剥离谷物贸易业务、船运业务,转型为以钾矿开采、钾肥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经营发展模式。本公司终止经营谷物贸易和船运业务的原因为谷物贸易受中美贸易政策、汇率波动及国内价格压力等因素影响,未能给本公司带来收益;航运业务受国际航运市场运力供过于求的影响,连年亏损。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主要经营谷物贸易的子公司东凌贸易已完成注销手续,主要经营谷物贸易和船运业务的子公司智联谷物已完成股权转让手续,智联谷物下属子公司元通船运、友联谷物一并转让。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业务类别报告分部
钾肥业务报告分部1
谷物贸易报告分部2
船运服务报告分部3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分部1分部2分部3分部间抵销合计
营业收入359,676,651.973,495,709.60363,172,361.57
营业成本200,249,668.543,912,371.81204,162,040.35
利润总额39,997,656.6043,228,078.46-2,230,832.8780,994,902.19
资产总额4,170,443,204.58147,260,674.344,317,703,878.92
负债总额270,557,000.0549,812,008.17320,369,008.22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本公司与东凌实业新增资本认购纠纷案于2020年12月31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2020)最高法民终238号],东凌实业应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10,295.77万元,诉讼费由东凌实业承担,法院将退回本公司预交的诉讼费570.45万元。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3月18日下达(2021)粤01执1479号《执行裁定书》,2021年3月19日,东凌实业持有的本公司2,000万股份被司法冻结。

(2)2017年3月29日,本公司就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劲邦劲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创永津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赛富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智伟至信商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庆丰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十方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中的纠纷事项,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提起诉讼。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案尚未有判决或调解结果。

(3)本公司就李朝波放弃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新增资本认购纠纷事项,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原被告双方于2014年8月22日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于2016年7月6日解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本公司收到南沙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7)粤0191民初46号],南沙法院已受理此案。因李朝波提出管辖权异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开庭 [案号:(2018)粤0105民初2742号]。因本案需以东凌实业案为依据,故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裁定中止诉讼。目前,本公司已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交东凌实业案终审判决结果,并请求法院恢复诉讼。

(4)本公司就赖宁昌放弃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新增资本认购纠纷事项,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原被告双方于2014年8月22日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于2016年6月30日解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本公司收到南沙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7)粤0191民初47号],南沙法院已受理此案。因赖宁昌提出管辖权异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开庭[案号:(2018)粤0105民初2741号]。因本案需以东凌实业案为依据,故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裁定中止诉讼。目前,公司已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交东凌实业案终审判决结果,并请求法院恢复诉讼。

(5)2020 年12 月 7 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劲邦劲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创永津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赛富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智伟至信商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庆丰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北京农钾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钾资源”)的100%股权,并向济南博太元实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实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事项尚在进行中。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要事项。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其中:
合计0.00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0.00
合计0.00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0.0024,650.00
其他应收款109,949,348.2431,516,109.27
合计109,949,348.2431,540,759.27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转让大额存单24,650.00
合计0.0024,650.00

2)重要逾期利息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收违约金102,957,700.00
应收诉讼费5,704,476.50
押金、保证金、备用金、代垫费用1,332,338.00374,697.04
内部往来31,275,244.39
合计109,994,514.5031,649,941.43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133,832.16133,832.16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转回88,665.9088,665.90
2020年12月31日余额45,166.2645,166.26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09,994,514.50
合计109,994,514.50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33,832.1688,665.9045,166.26
合计133,832.1688,665.9045,166.2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东凌实业应收违约金102,957,700.001年以内93.60%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应收诉讼费5,147,887.501年以内4.68%
广州市新御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房租押金1,277,795.921年以内1.16%43,317.28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收诉讼费556,589.001年以内0.51%
社会保险个人社保32,074.081年以内0.03%1,087.31
合计--109,972,046.50--99.98%44,404.59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4,089,999,959.68610,847,727.293,479,152,232.393,734,468,759.68655,316,527.293,079,152,232.39
合计4,089,999,959.68610,847,727.293,479,152,232.393,734,468,759.68655,316,527.293,079,152,232.39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中农国际3,079,152,232.39400,000,000.003,479,152,232.39610,847,727.29
智联谷物24,468,800.00-24,468,800.00
东凌贸易20,000,000.00-20,000,000.00
正利贸易
厚朴贸易
合计3,079,152,232.39400,000,000.0044,468,800.00-44,468,800.003,479,152,232.39610,847,727.29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损益利润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合计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1.00
赎回国债逆回购9,845.89
理财7,823,329.89
合计1.007,833,175.78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855,121.1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4,494.38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43,364,280.4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1,302,325.10
减:所得税影响额-11,712.2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885,243.23
合计55,044,373.39--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62%0.07880.07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12%0.00600.0060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郭柏春

2021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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