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本人的事先认可。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各项议案,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均依法进行了回避,公司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和方法恰当、交易公平合理,已履行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
3、因本次交易中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已接近6个月的有效期,公司及中介机构对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更新后的财务数据对《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经审议,本人认可经修订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
摘要等相关议案。
独立董事:赵天博、王军、潘同文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