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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发展: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3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

1、本次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通过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任职资格等方面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未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万隆先生、万宏伟先生、郭丽军先生、马相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罗新建先生、杜海波先生、刘东晓先生、尹效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公司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执行上述《通知》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就上述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2021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关于河南双汇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

意见我们对《公司关于河南双汇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河南双汇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1年上半年度,财务公司未与关联方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罗新建:________________ 杨东升:________________

杜海波:________________ 刘东晓:________________

2021年8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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