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银行承兑汇票
到期未获清偿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19年8月1日,公司发布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获清偿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针对公告后投资者关注的问题,现补充公告如下:
《公告》所述,公司收取的金融机构开出的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获清偿,该“金融机构”为个别财务公司。公司持有的商业银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均正常兑付。特此公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