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8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为8人。其中董事谢俊勇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马连勇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马卫国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吴大军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2019年8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王义栋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审核了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财务公司”)管理层对2019年6月30日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风险评估说明。
经审核,公司认为:
1. 鞍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未发现鞍钢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鞍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具体内容于2019年8月31日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鞍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未发现鞍钢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议案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及2019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及解释,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请详见2019年8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发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而作出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则的要求。
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