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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关于2020年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8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衍生品交易概述

为规避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确保公司稳健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2020年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期保值业务”)。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该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公司计划2020年度进行套期保值的最高保证金为人民币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获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衍生品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

仅限于公司经营范围内的钢铁产业链品种,包括铁矿石、动力煤、

焦煤、焦炭、螺纹钢、热轧卷板、有色金属、合金等产品。随其他品种(废钢、不锈钢、原油)上市,可根据公司生产实际需求,在批准的年度保证金最高金额范围内,适当调整交易品种与额度计划。

2.交易原则

依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在采购和销售指标的90%范围内,开展期货业务。考虑到期货市场杠杆率及金融风险,资金使用规模控制在40%以内。

3.交易数量

2020年度各品种的套期保值量为:钢材约140万吨,铁矿石约460万吨,焦煤、焦炭和动力煤约430万吨,有色金属约2.15万吨,铁合金约6万吨。

4.保证金最高金额

根据最高持仓量确定最高保证金,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年度最高保证金为人民币6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有效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

三、内部控制与管理

1.管理制度与监督

公司制订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

公司设立了期货交易监督部门,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与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负责对《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2.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风险分析:因期货交易所交易制度设计完善、涉及的期货合约成交活跃、保证金监管严密,所以公司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及信用和资金风险较小。鉴于期货的金融属性,交易合约价格走势可能存在阶段性的与基本面的反向偏离,导致不利基差(期现价差)的发生而面临一定的基差风险,但从一般规律来看,期货合约价格与现货价格变动趋势总体上趋于一致,因此基差风险属可控范围。控制措施:

(1)公司为规范套期保值的交易行为,加强对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管理,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出台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条件、交易的实施,资金管理、头寸管理等以及相应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进行了详细规定;

(2)公司成立期货领导小组与期货交易部,按《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对公司的套期保值策略、套期保值方案、交易管理进行决策与交易;

(3)具体操作上,交易指令严格审批,交易资金严密监管,指令下达与交易下单分离,持仓情况透明化,动态风险预警报告等,均符合内控管理的要求。公司坚决禁止投机交易。

3.套期保值业务风险管理策略说明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各业务单元自营现货保值、避险的运作,严禁以投机为目的而进行的任何交易行为,套期保值头寸控制在

现货库存合理比例以内。针对现货库存适时在期货市场进行卖出或买入套保。在制定套期保值计划同时制定资金调拨计划,防止由于资金问题造成持仓过大导致保证金不足被强行平仓的风险。《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中规定,根据期现结合的亏损情况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时造成严重损失。

四、开展衍生品交易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开展期货保值业务有利于企业通过套期保值回避价格波动风险,有助于调节市场供求,减缓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通过期货市场的价格预期,有效抑制市场供求失衡和非正常价格波动,有利于形成即时反应市场供需情况的价格参考体系,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套期保值业务可以为公司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风险控制手段和贸易流转通道,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经营活动的稳步发展。

五、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建立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明确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风险防控等内部控制程序,

对公司控制期货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3)公司确定的年度套期保值保证金的最高额度和交易品种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合理的控制交易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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